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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富源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 第8号提案的答复

  •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富建发〔2021〕34号
  • 015158708/2022-07244
  • 2021-09-07 14:21

牛昆仑、夏丽媛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县第二小学正门北门间建设人行天桥的建议,已交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你们在提案中提出的富源第二小学正门北门学生放学放假时人员密集、车流量大,有安全隐患的现象确实存在。

二、你们提出的“在县第二小学正门北门间建设人行天桥建议,县住建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建设人行天桥既要考虑桥基建设用地又要解决人行道通行等问题,因该地段街道两边都已建成建筑,街道两边人行道较狭窄,加上目前没有项目建设资金,拆除建筑建设天桥难度较大,所以在这个地段没有合适地点建设人行天桥。下一步我们将会请示县委县政府,根据县城规划部门意见,结合县城老城改造与美丽县城建设综合考虑在该地段布局人行通行设施。

感谢你们对县住建局工作的支持,县住建局作为此提案的承办单位,下步会更好地为县城建设做好服务工作。

承办人及电话:赵明智0874-4612040

督办人及电话:柳彪林0874-4612249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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