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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财政局关于对政协富源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第58号提案的答复

  • 富源县财政局
  • 富财复〔2021〕10号
  • 015158708/2021-03127
  • 2021-09-02 11:39

马娅委员

您提出关于拨付义务教育经费的提案,已交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以来,保障经费到2019年以前均得到足额保障、及时拨付。财政收入受各种因素影响,财力大幅下降,加之20192020年财政资金除保统发工资、半供养人员补助外,重点投向扶贫、事业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30%部分)、乡镇岗位补贴、住房公积金等人员支出,导致全县财政极为困难

2020年起,义务教育经费被纳入三保范围中的基本民生,按照中央、省市有关财政资金保障顺序的要求,基本民生属第一保障事项。按照当年不拖欠三保资金,并逐步解决以前年度的欠拨资金的原则,分批次的将义务教育经费拨付到位。20211—6月已拨付义务教育公用经费5200万元、营养餐补助2742万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3231万元。

随着经济的发展,财政收入形式必将逐步好转,今后逐步增加经费投入,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承办人及电话:王晓赛,0874-4612284

督办人:刘



富源县财政局

2021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