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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对富源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188号提案的答复

  • 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
  • 富城管发﹝2021﹞62号
  • 015158708/2022-07330
  • 2021-08-30 16:12

工交城建政协工作组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垃圾科学分类、综合利用,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建议的提案,已交我单位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基本情况

你们在提案中所述“近年来城镇化快速发展,所产生的垃圾量越来越大,林地、土地、河流、道路、排水沟等都可见垃圾身影,对环境污染(如:土壤、水源、空气)所产生的问题有目共睹”的情况在县城部分区域客观真实存在。

二、提案办理情况

针对你们所提的意见和建议,我单位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组建管理机构,完善执法队伍建设。根据《富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城建筑垃圾渣土管理相关事项的批复》(富政复﹝2018﹞97号)文件精神,我单位组建了富源县城建筑垃圾渣土清运处置管理办公室,主要履行县城建筑垃圾渣土管理职能职责,对建筑垃圾、建筑渣土、砂石的清运、处置工作依法依规进行管理。

(二)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建设建筑垃圾处置消纳场。一是为妥善解决城区建筑垃圾渣土无处可倒、随意倾倒的问题,我单位面向市场公开进行招投标,邀请有资质的公司参与县城建筑垃圾渣土处置场建设。二是我单位多次协调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中安街道等部门对多处拟选地址进行现场勘察、比较论证。现已在老长地建成了天恒市政公司渣土建筑垃圾处置回收场并投入使用;在后所镇马场口处由富源县春运渣土处理有限公司建成渣土场;在中安街道紫泉社区羊尾哨村下海处由富源县瑞策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正在建设渣土场。

(三)认真履职,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加大建筑垃圾渣土治理力度。我单位采取“白+黑,5+2,分时段”管控的方式,建立对建筑垃圾渣土的长效管理机制。针对建筑垃圾渣土、装潢垃圾乱倾倒、乱处置等问题,我单位组织人员走访装修公司、开展夜间执法巡查活动,对违规偷倒建筑垃圾渣土、装潢垃圾的驾驶员加强监管教育纠正。二是加强源头管控。按照“源头上管、入城路口堵、主城区内查”的要求,我单位执法人员深入建筑工地、石场、砖厂、料场、煤矿等重点区域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对存在的建筑垃圾渣土乱堆乱放、随意倾倒现象发现一起教育查处一起,实现全覆盖、无缝隙管理。通过以上措施,规范化管理建筑垃圾渣土处置工作,有效遏制了偷到乱倒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未覆盖篷布、沿途遗撒滴漏等违法违规行为,提升了县城环境卫生质量,促进了县城建筑垃圾渣土清运、处置、回收、再利用水平。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一)积极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实现废弃资源变废为宝。鼓励建筑渣土通过基坑回填、堆山造景等方式,实现就地利用。推进利用建筑垃圾生产粗细骨料和再生填料,规模化运用于路基填充、路面底基层等建设。积极探索建立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商业模式,在保证建筑质量、满足相关技术要求及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城市公用设施和公共建筑建设优先采用建筑垃圾为原料制造的产品,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同时建立建筑垃圾回收网络,制定建筑垃圾分类标准,加强分类回收和分选。

(二)从源头加强建筑工地管理,杜绝违规处置、运输现象。从事建筑垃圾渣土运输的单位必须具备符合规定的车辆,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富源县城建筑垃圾渣土处置核准证》,运输车辆安装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杜绝运输途中的扬尘、洒漏和乱倒现象。同时我单位会同公安、交通、住建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运输、污染路面、偷倒建筑垃圾渣土等行为。加大对建筑垃圾产生工地的查处力度,对于不按规定运输处置建筑垃圾的采取联系相关主管部门降低施工企业资质等处罚,加大处罚力度,以责任追究规范建筑垃圾乱倒行为。

工交城建政协工作组委员,感谢你们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承办人:尹奇卡

人:胡文祥


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