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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对富源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155号提案的答复

  • 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
  • 富城管发﹝2021﹞69号
  • 015158708/2022-05346
  • 2021-08-30 16:10

田稳、张念川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取缔或搬迁老燃料公司(二车队坡脚)废旧物品收购点改善周边居民卫生环境建议的提案,已交我单位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基本情况

你们在提案中所述“位于老燃料公司(二车队坡脚)金属废旧物品收购点管理混乱、噪音扰民、粉尘污染”的情况客观真实存在。

二、提案办理情况

针对你们所提的意见和建议,我单位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基本情况。富源县中安镇太和街东门燃料公司住宿区内的废品回收站为:富源县中安科源废旧物品收购店,其店租用富源腾龙燃料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场地从事废品回收。现场调查核实时发现,收购店收购的废旧物品乱堆乱放,作业时产生粉尘和噪声,存在扰民现象。

(二)办理情况。一是针对富源县中安科源废旧物品收购店存在的废旧物品乱堆乱放、粉尘污染、噪声扰民等违规行为,我单位执法人员于2021年4月20日对其下发了《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建设行政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富源县中安科源废旧物品收购店于2021年4月27日前改正。二是针对存在的粉尘污染问题要求富源县中安科源废旧物品收购店采取洒水降尘处理。三是针对存在的夜间噪声扰民问题要求富源县中安科源废旧物品收购店在晚7点至早7点、中午12点至14点期间停止作业。四是经多次现场回访,富源县中安科源废旧物品收购店存在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三)下步计划。为彻底改善周边居民居住环境,下一步,我单位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督促富源县中安科源废旧物品收购店搬迁。

田稳、张念川委员,感谢你们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承办人:尹奇卡

人:胡文祥

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