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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对富源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116号提案的答复

  • 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
  • 富城管发﹝2021﹞49号
  • 015158708/2023-08653
  • 2021-08-30 16:05

刘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河道卫生环境整治的提案,已交我单位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基本情况

您在提案中所述“自2020年富源县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以来,相关部门多次组织人员开展河道整治行动。环卫工人、志愿者等多人参加了整治行动,对富源县小河埂河段及重点区域的垃圾进行了全面排查清理,并对河道内进行清淤,切实改善了河道环境卫生和河道安全。但是目前依然存在一些问题:河道两旁卫生环境较差,沿岸住户存在偷排污水现象;居民环境保护意识不足,河道卫生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河道一侧未设护栏,存在安全隐患;河道两旁存在一些违章建筑,基础设施老旧”的情况客观真实存在。

二、提案办理情况

针对您所提的意见和建议,我局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稳步推进四条河流清淤工作。一是清溪河治理情况。2020年由县住建局完成清溪河主污水管网的改造,2021年4月7日先行启动清溪河道清淤工程,我单位通过招投标程序,由中标单位对县城清溪河进行集中清淤,工期于4月18日结束,清理河道面积3.72万平方米,清除清溪河淤泥、废弃砂石、杂草共计4940方。2021年5月中旬,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标准,完成清溪河沿岸果皮箱的设置。二是小黄河、东堡河清淤治理情况。目前已完成小黄河、东堡河清淤工程,清淤河道长度8.7千米,清理河道面积8.45万平方米。三是东门河清淤治理情况。由县住建局牵头,对东门河实行综合性改造,拟打造舒适、绿色、功能齐全的景观河,现改造工作进展顺利。

(二)强化监管,加大清扫保洁力度。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安排环卫监察中队执法人员每天对县城区河流进行巡查监管,负责制止处罚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直排入河的行为。同时,对每条河道实行网格化管理,分段落实河道清理保洁人员,按照每公里1—2人标准配备清理保洁人员。河面垃圾及时清理,无明显白色垃圾物及漂浮物;河岸步行道安排清扫保洁人员全天保洁,做到垃圾离水离岸、定点堆放、集中处理、日产日清,县城建成区河道环境做到常态化保洁、规范化管理。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市民爱护环境卫生的意识。自2020年8月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以来,富源县城管局发放爱卫创卫宣传资料4000余份,制作宣传栏、悬挂宣传条幅200语余处,并通过电子显示屏播放爱卫创卫宣传资料2000余次,在县城区范围内加大环境卫生整治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爱卫创卫的目的和意义,增强市民爱护环境卫生的意识,全面号召市民参与到爱卫创卫工作中来,切实提升县城的人居环境。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一)整治河岸周边的违章建筑。随着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及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的有序推进,我单位将制定整治违章建筑的实施方案,对县城区河道周边的违章建筑进行拆除,从而达到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标准。

(二)不断加强宣传监管力度。我单位执法人员在巡逻时,发现向河内乱扔乱倒垃圾的不文明行为时,采取说服教育外及通过媒体曝光的方式,加大对不文明行为打击力度和处罚力度。

刘波委员,感谢您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承办人:王子飞

督办人:胡文祥


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