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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对富源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15号提案的答复

  • 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
  • 富城管发﹝2021﹞55号
  • 015158708/2022-05332
  • 2021-08-30 15:55

夏丽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中山桥至县二小正大门这一路段设置垃圾箱建议的提案,已交我单位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基本情况

您在提案中所述“在我县推进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与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之际,县城校园周边环卫基础设施不完善。如:中山桥至县二小正大门这一路段没有设置垃圾箱,导致环卫工人不停清扫、拾捡,仍然存在垃圾、塑料袋迎风飞扬”的现象客观真实存在。

二、提案办理情况

针对您所提的意见和建议,我单位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为方便市民投放垃圾,我单位分别在县城区主次干道设置了垃圾箱、垃圾桶、果皮箱等垃圾收集设施。随着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及垃圾分类工作的深入推进,我单位已将400余只四分类果皮箱安装到城区主干道两侧,在方便市民的同时,也对县城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取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

(二)因学校周边人流量大,垃圾投放较多,我单位已在文化路(县二小段、胜境中学段)、建设路(县一小段)、太和街(中安中心小学段)、鸣凤路等人员密集的路段增设了四分类果皮箱20只、塑料垃圾桶54只。目前,由于正在对文化路(中山桥至县二小正大门段)进行改造,原设置的果皮箱暂被取缔,给市民投放垃圾带来不便。

三、下步工作打算

待文化路(中山桥至县二小正大门段)改造结束后,我单位将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要求,合理设置垃圾收集、投放、转运等环卫设施,方便市民投放垃圾,确保达到创卫标准。

夏丽媛委员,感谢您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承办人:王子飞

人:胡文祥

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