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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乡村振兴局对富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第131号建议的答复

  • 富源县乡村振兴局
  • 富乡振字〔2021〕2号
  • 015158708/2022-08018
  • 2021-08-27 15:19

张鸿、傅云彩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脱贫攻坚有关工程下欠尾款的建议》,已交我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近年来,县委、县政府积极向上争取补助资金,脱贫攻坚期间累计投入142.08亿元,发展各种产业促进群众增收,全面改善了农村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全县8个贫困乡镇(街道)、130个贫困村全部出列,25584111818名贫困群众脱贫

由于富源县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特别是在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提升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中拖欠工程款的现象也不同程度的存在。为切实解决脱贫攻坚工作中欠下债务的问题,下步工作中,我们一清理核实各乡(镇)街道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所欠下的债务;通过全力争取上级财政专项资金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等方式,积极筹措资金,培植财源,分批次逐步化解乡(镇)街道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欠下的债务三是行业部门积极向上级争取政策、项目支持。四是如有上级化解基层债务政策时,纳入债务化解范围。

感谢您对扶贫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地给予我多提宝贵意见。


承办人:赵

人:李旺兴



富源县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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