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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格入(返)富人员监测管理的通告 (第7号)

  • 富源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 015158708/2021-02367
  • 2021-08-12 08:46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近期以来,国外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国内多地出现本土病例,且中高风险地区不断增加,我县面临“外防输入”的风险持续加大。为切实保护全县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严格入(返)富人员监测管理的有关措施要求通告如下:

一、所有省外及省内25个边境县(市)的入(返)富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向居住地村(社区)及工作单位报备,报告行程轨迹和健康状况,并自觉配合接受查验健康码。主动配合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

二、近14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及云南健康码为红码的人员,请立即向居住地村(社区)及工作单位报备,并自觉配合做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开展4次(第14714天)核酸检测;中风险地区旅居史及云南健康码为黄码的人员,须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开展3次(第147天)核酸检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及时向居住地村(社区)及工作单位报告,并佩戴口罩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医(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落实村(社区)和单位的防疫要求,做到非必须不出境、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慎重前往有病例发生地区的所在地(州、市)。

四、县内高铁站、火车站及各汽车客运站要严格落实云南健康码扫码验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一米线、实名登记等防控措施,若发现红码、黄码人员,须第一时间向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报告。进入医疗机构、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宾馆酒店、娱乐场所等各类人员聚集场所,须自觉佩戴口罩,主动配合做好健康码和疫苗接种情况查验、体温测量。

五、要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和“谁举办、谁负责”原则,严格控制会展、演出等大型活动,确需举办的活动,须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批,严格落实防控措施。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党员干部要带头遵守。

六、尚未接种且没有禁忌症的12岁及以上人群,请及时完成新冠疫苗接种。

富源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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