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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民政局对富源县人大第十七届五次会议第79号建议的答复

  • 富源县民政局
  • 富民复〔2021〕9号
  • 015158708/2023-08603
  • 2021-08-04 18:01

李立常、赵国政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持续深化殡葬改革的建议》已交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持续开展移风易俗整治的建议

一是移风易俗方面。殡葬改革推行近两年来,随着火葬顺利推进,部分乡、镇(街道)殡葬移风易俗势有反弹。当前,移风易俗难也成为全县殡葬改革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究其原因,一是殡葬陈规陋俗根深蒂固,靠群众自身转变难;二是由于各地逐渐放松了对移风易俗的劝导监管,陈规陋俗又死灰复燃,呈曼延之势。殡葬移风易俗,一要严制度,依靠制度这个外力强行干预二要常监管,殡葬移风易俗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任何方面都不可缺位,任何时期都不能松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殡葬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移风易俗六个禁止,即:禁止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出售棺材等土葬用品;禁止在治丧、祭祀期间,从事封建迷信丧葬活动、骗取财物,给丧属指定遗体出门、遗体火化的时间,唆使丧属违反殡葬管理制度;禁止在城市公共区域、集镇广场、村庄等公共场所和公路沿线搭建灵堂、停放遗体、绕棺搭桥、游丧、抛撒和焚烧丧葬祭祀用品;禁止在治丧、祭祀期间扬钱,制作和焚烧狮马鹿象、俑人等纸扎用品;禁止跳狮子、开演唱会等闹丧活动;禁止其他妨碍公共秩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殡葬行为。下步我们将结合乡村治理指导做好村规民约的修订工作,将移风易俗各项规定融入村规民约,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作用,引导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树立文明殡葬新风,同时,引导民间红白理事会发挥作用,监督移风易俗规定落到实处。二是规范殡葬用品市场方面。县民政局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充分利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认真开展市场调查,对发现的问题当场提出、限期整改,严格督促殡仪服务单位提供价质相当的合格产品,落实明码标价、不诱导不捆绑销售等要求。今后将定期组织开展督查检查,形成常态,努力推动形成健康文明诚信的殡葬用品市场环境。三是加强干部职工遵守殡葬管理制度方面。我们将持续深化殡葬制度改革政策宣传教育,组织将现有各级殡葬管理法规政策文件梳理归类,编印成册,发放到全县广大党员干部手中,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宣传执行殡葬改革政策。同时,进一步压实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推行殡葬改革的工作责任,不断强化对党员干部执行规定的监督,及时通报、查处违反政策规定的行为,让广大党员干部懂政策、明规矩。

二、关于加大投入,提高服务的建议

一是公墓建设方面。经县人民政府民政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县财政将对每个乡镇级农村公益性公墓再追加补助30万元,主要用于扩大规模和提升环境;对现已建成的18个村级农村公益性公墓,在市级补助的基础上,县财政兑现补助10万元;启动农村公益性公墓专项规划,每个乡镇(街道)规划3—4个村级公墓,每个公墓覆盖若干个村(社区),采取分批建设的方式,从2021年起每年建成一批,解决乡镇级公墓覆盖不足的问题,县财政对纳入规划建设的村级公墓每个补助20万元。二是探索乡镇建设经营性公墓方便公职人员安葬的方面。省委、省政府文件规定:严格控制经营性公墓数量,每个县(市、区)原则上只允许建1个经营性公墓。在建议办理中,我们也多次向省民政厅、市民政局作了汇报,答复是:按目前政策,1个县严格控制只能建1个经营性公墓,且不得设立分支机构。20201221日,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曲政办发〔2020〕80号)文件,对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安葬对象做出了新规定: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安葬对象为本行政区域内的已故村民,夫妻一方属本行政区域内村民的,其配偶死亡后可安葬在本地农村公益性公墓;农村公益性公墓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收费项目严格按照《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曲靖市民政局关于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曲发改收费〔2015〕6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可以收取成本费和管理维护费,具体收费标准在各县(市、区)发改和民政部门指导下,按照'一事一议'等方式协商确定,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夫妻一方属本行政区域内村民,其配偶死亡后安葬在本地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可以适当提高收费标准

三是关于加强遗体接运车辆调度的方面。为有效缓解殡仪车辆调度紧张的问题,县民政局积极应对,优化车辆调度方案,督促服务单位将殡仪车辆增加至15辆,并在富村镇设置中转站,常驻4辆保证应急需求。今年以来,扎堆接运成为普遍现象,大家不再按遗体24小时进入殡仪馆的规定办事,而是根据先生瞧的日子办事,日子好的天数,有三四十具遗体等待接运,其他时候,殡仪车辆多数闲置,零接运天数也屡见不鲜。不按规定办事,是车辆调度难的根本原因,像目前的扎堆接运现象,殡仪馆不可能按特殊日子的接运量来准备车辆,我县平均每天死亡人数为13人左右,现有的15辆车正常情况下不论怎么调度都是完全可以满足接运需求的。现行的派车流程是:殡仪馆接到死亡信息后,根据信息上报的先后顺序和运距合理安排出车顺序,没有搞特殊、讲关系等现象。经县人民政府民政工作专题会议研究,报经县委常委会会议审定,同意将死亡居民遗体24小时内入殡仪馆调整为死亡居民遗体72小时内入殡仪馆,目前已行文下发执行。我们将严格执行好72小时遗体入殡仪馆的规定,积极适应制度调整对接运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保证车辆在数量上满足需求,在调度安排上科学合理、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有效化解因遗体存积导致的接运矛盾。

感谢各位代表提出的宝贵建议,对还没有办理完成的事项,我们会持续用力,确保办好取得实效;对暂不具备条件的,我们也会持续关注、积极争取;对因政策限制不具备条件的,望给予理解,同时也恳请帮助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希望你们今后一如既往关心和关注殡葬改革工作,给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承办人:富源县民政局殡葬管理科科长杨柳

督办人:县民政局副局长 刘正华


富源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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