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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民政局对富源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 第184号提案的答复

  • 富源县民政局
  • 富民复〔2021〕7号
  • 015158708/2022-05308
  • 2021-08-04 18:00

吴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县城道路名称和门牌号码标志标识的建议》,已交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对于小区住宅、居民住宅、街路巷等地名命名、更名工作,都是严格按照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民政部《地名管理条例细则》及《云南省地名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对需命名、更名的单位,按规定提交申请资料,按命名、更名的规范要求严格审查申请材料后提出审查意见,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后做出相关批复。

商住小区的门牌标识都是由商住区自己在命名申请制作后安装,其他街路牌和门牌在2007年县政府统一制作安装,多年来,有部分地名标志牌出现破损现象,现正制定全县地名标志牌补设更新方案并在全国地名信息政务管理平台上,及时完成我县各地区地名信息的更新及录入工作,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关于地名规范的问题,对不规范的地名进行清理和整治工作根据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公安厅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云南省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实施〉的通知》(云民行〔201911号)和曲民〔201962文件有关要求,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了清理工作主要是针对大、洋、怪、重等不规范地名进行初步排查已于20199月底结束,共排查登记不规范地名143条,及时进行清理。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已结束,普查成果于2020年底已移交,现正进行地名普查成果转工作。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民政工作。


承办人:县民政局区划地名科科长曹诚

督办人:县民政局副局长赵富成


富源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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