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专版

富源县民政局对富源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 第148号提案的答复

  • 富源县民政局
  • 富民复〔2021〕5号
  • 015158708/2022-05306
  • 2021-08-04 17:58

邹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县养老院建设的提案》,已交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养老院建设,扩大容纳需求的问题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底,我县有60岁以下人口75.1487万人口,60岁以上老年人93767,占全县总人口的11.09%。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下的社会养老需求,我县已建成老年活动中心384个,其中县老年活动中心1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4个,(覆盖村(社区)14个)内设床位170张;养老服务站3个(覆盖村(社区)3个),内设床位30张;日间照料中心1个,内设床位10张。农村敬老院11个,(服务覆盖10个乡镇,2个街道)共设床位609张,工作人员35人,入住老年人129人(能力完好69人,失能半失能60人,空闲床位480张;根据《农村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民政部令第1号)第七条第三款规定有条件的敬老院可以向社会开放,吸收社会老人自费代养。目前,所有敬老院都向社会开放,基本满足社会养老需求。

(二)县老年公寓建设情况

2017年由县级财政筹资新建县老年公寓,该项目位于富源县胜境街道外山口社区大窑上村,项目占地23300平方米,建设面积23060平方米,单体建筑6栋,其中老年人生活楼3栋(25层,16层),医疗康复及其他相关附属设施等3栋,设计床位数500规划,总投资5000万,设计有双人间、单人间、三人间共146间,整个服务群体定位满足从健康到半自理、完全不能自理包括失智老年人和社会兜底人群的不同需求;项目工程于20179月开工建设,项目主体现已竣工,计划采用公建民营的运作方式,2022年投入使用。

二、提升养老院管理和服务水平的问题

加快推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护理设施改造试点供养服务机构年内全部建成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护理专区,建立专业护理队伍,并按照十四五规划中护理型床位的发展目标,到2021年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35%2022年不低于50%2022年底,实现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有1所以农村特困失能、残疾老年人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层面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老年人居室、卫生间、浴室、餐厅、公共活动空间实现无障碍。配备协助失能老年人移动、就餐、洗浴、如厕等基本生活和服务所需辅助器具。强化岗位培训,不断提升供养服务机构托底保障水平。建立健全供养服务机构内部管理、安全管理和服务管理等制度,关注老年人的心理、安全等问题,引导社区居家养老信息服务平台为农村老年人提供紧急救援、精神慰藉、资源链接等服务。

三、积极推进医养结合服务

一是在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中同步推进医养结合工作我县11个敬老院都已与乡镇卫生院签订医养合作协议,实现医院和养老机构的无缝衔接。二是进一步明确医养结合定位,更加重视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将医养结合聚焦在推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的优势互补上,聚焦在提高老年人长期照护质量上,聚焦在贯彻落实省政府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高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和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强调的养老服务业提质增效上,更加重视提升服务能力、改善服务质量。同时鼓励有一定规模的养老机构内部设置医疗机构,加强养老护理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政策支撑体系建设,探索建立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体系和建立健全养老服务行业监管体系。三是指导各地在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中,会同卫生计生部门进一步摸清养老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底数。对已经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养老机构,指导其规范服务;对尚未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养老机构,主动协调卫生计生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动其整改提升,确保2022年底50%以上的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四是积极参与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协助推动实现符合条件的跨省异地住院老年人医疗费用直接结算。鼓励发展与基本医保相衔接的老年商业健康保险,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健康保障需求。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民政工作。


承办人:县民政局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科长

李保辉,0874—4615457

督办人:县民政局副局长杨立新


富源县民政局

202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