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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民政局对富源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 第140号提案的答复

  • 富源县民政局
  • 富民复〔2021〕3号
  • 015158708/2022-05261
  • 2021-08-04 17:56

胡文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注农村留守老人问题的建议》,已交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问题

(一)强化分类保障措施,简化审批程序。县民政局对城乡临时救助的对象范围、救助标准、申报审批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加大对困难群众的救、急、难救助力度,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深入落实精准救助规范化要求,提高救助对象的精准识别水平,改进和规范救助流程,简化优化审批程序,建立基本生活有保障、救助内容分类别、对象标准分层次的社会救助管理体制。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村留守老人进行救助以外优先将符合条件的重病、重残的留守老人纳入农村低保等社会救助范围,确保应保尽保。

(二)精准管理,严格落实。我县每年组织对辖区内农村留守老人进行摸底排查并建立信息卡,重点排查经济困难家庭的高龄、失能留守老年人,准确掌握辖区内农村留守老年人的数量规模、经济来源、家庭结构、照科情况等基本情况,做到精准界定、精准排查、精准识别,确保精准定位到村、精准识别到户精准建档,目前我县建卡的留守老人共计763人。

二、关于切实保障农村老人合法权益问题

(一)加强普法宣传,常态化管理。建立了农村留守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每季度上门走访,探望留守老年人,及时了解或评估农村留守老年人生活情况,并填写《季度走访、探望情况登记表》,在走访过程中将存在安全风险和生活困难的留守老年人作为重点帮扶对象对独居、失能、高龄等特殊留守老年人随时跟踪情况并及时实施关爱救助。将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与提高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制化水平结合开展,进一步推进《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宣传力度,让老年人了解法律、了解政策,加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意识。

(二)健全法律服务机构。县司法局在全县161个村(居)委会成立了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点,安排了办公场地,明确了专兼职人员和工作职责,并正常开展了业务工作,将法律服务送到家门口,打通了最后一公里,在村委会就地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让群众少跑路好办事,为法治社会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截至2021年,共提供各类法律咨询5380人次,老年人权益保障方面的110人次。

(三)积极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在工作中,特别注重农村独居老人、留守老人生活保障问题,了解其生活现状、财产、婚恋及子女是否孝顺、履行赡养义务等。一旦发现问题,由司法所、民政所、综治办及村委会干部及时进行点对点的法律宣传,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依法调处。凡是调解不成功的,动员老人走司法途径,由基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或法律援助服务,产生的代理案件办理成本纳入法律援助经费补助。据统计:全县202114调解涉及老年人赡养等权益保障方面的矛盾纠纷30件,老年人赡养方面诉讼代理法律援助案件11件,解决了16个老人的赡养问题,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加强法律服务网络体系建设,以案释法,强化法治宣传,积极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援助,全民尊老、爱老、敬老、孝老的良好社会氛围逐步形成。

三、关于建设老年文化娱乐场所的问题

(一)富源县养老设施建设的基本情况。2020年底,我县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达93767人,占全县人口的11.09%,现全县共有老年活动中心384个,其中县老年活动中心1个,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互助养老服务站)16个,乡镇(街道)28个,村(社区)163个,文体小广场285块,建成门球场42块,棚顶式门球场6块,地掷球场38块,气排球场51块,乒乓球桌170张,台球桌43张,棋牌桌1248张,门球队121个,文体健身队421为全县老年人提供了基础的文化活动场所。

(二)进一步丰富活动内容。以老年活动场所为平台,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健康向上的活动,依托老协等社会组织在老年人聚集地方开展文艺活动。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在现有或将建设的基础上打造典型示范老年活动中心,进一步丰富功能设置,围绕老年人的医疗健身、文体娱乐、精神文化、日常生活等方面的需求合理布局,积极引导老年人从事健康、有益身心的娱乐活动,后将取得成效以点覆面,逐步推进,力求在整体上丰富完善全县老年活动场所功能。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民政工作。


承办人及电话:县民政局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科长

李保辉,0874—4615457

督办人:县民政局副局长杨立新


富源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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