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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民政局对富源县人大第十七届五次会议 第144号建议的答复

  • 富源县民政局
  • 富民复〔2021〕2号
  • 015158708/2024-08618
  • 2021-08-04 17:55

杨家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婚姻纠纷调解促进家庭和谐稳定的建议》已交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离婚率攀升是一个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富源县2020年结婚人数11768人,离婚登记人数3150人,其中农村离婚登记人数占60%,且现在的农村存在离婚人群年龄减小,婚姻存续时间较短等特征,给社会、家庭和孩子成长等方面带来很多影响。离婚问题已受到社会的高度关注,在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就增加离婚登记冷静期的规定和登记前调解的程序,从制度上增设了一道婚姻家庭保护网。您的建议很好,也很有针对性,我们将积极采纳您的宝贵意见,进一步强化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一、完善婚姻调解的部门联动机制

(一)加强结婚登记颁证工作。2020年以来,富源县民政局探索开展多种形式的婚前教育工作, 先后建立了结婚宣誓大厅、婚姻家庭辅导室,让婚姻当事人在接受教育中慎思明辨, 培养成熟理性的婚姻观念,掌握经营婚姻家庭的技巧。在坚持自愿、免费的前提下,深入推进结婚登记颁证工作,让当事人在庄重神圣的颁证仪式中感悟婚姻家庭所蕴含的责任与担当。

(二) 推进婚姻家庭辅导工作。婚姻登记处建设了婚姻家庭辅导室,很好的发挥好社会组织和专业人才队伍的积极作用,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了婚姻家庭辅导工作。富源县婚姻登记处围绕群众需求,在坚持事前告知、自愿接受的前提下, 免费提供心理疏导、纠纷调解、法律咨询等婚姻家庭辅导服务, 预防和化解纠纷,促进婚姻家庭的和谐稳定。运用互联网、手机等新载体,不断扩大婚姻辅导工作范围,提高婚姻辅导工作实效。

(三)严格执行对离婚“冷静期”的规定。为了避免因家庭琐事一时冲动引发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各婚姻登记处严格执行规定,自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实施至4月,共办理离婚登记69对,同比下降了45%。

二、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着力构建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

(一)加大离婚案件的调解力度。在离婚案件中,坚持调解优先原则,邀请乡镇综治办、司法协理员,乡贤参与调解,婚姻登记部门严格执行“离婚冷静期”程序,做好婚姻家庭辅导工作,引导当事人多站在对方的角度看待问题,避免当事人因一时冲动而导致离婚。

(二)开展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建立健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县、乡、村三级工作机制,将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常态化。严厉打击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拐卖等违法犯罪活动,做好经济困难当事人、未成年人非法婚姻案件的法律援助,通过典型案例教育群众,坚持定期的巡回法庭工作,把庭审带到田间地头,力求达到“审理一案,宣传一片”的效果,让村民知道遇到感情问题时,不能用暴力手段来解决,而应尊重对方,理智对待。

(三)加强村(社区) 公共法律服务。推动“一村(社区) 一法律顾问” 工作, 重点加强面向农村的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工作,使广大群众享受到方便、高效的法律服务,进一步增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维护权益的意识。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通过制订完善村民公约、社区公约,发挥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等作用,引导农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革除高额彩礼等陋习,树立文明新风。目前,全县11个部门、12个乡镇(街道)161个村(居)委会,共建立调解委员会185个,其中,信访调解工作室1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10个,有500余名专(兼)职调解员。初步形成了以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导,以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以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为补充,上下贯通、左右联调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为全方位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障。2021年1—4月,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调解矛盾纠纷278件,其中:婚姻家庭矛盾纠纷21件,涉及人员42人,调解了21件,调解成功21件,履行21件。

三、加大法治宣传力度,进一步扩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宣传

营造良好氛围,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为重点,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家庭暴力。倡导夫妻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敬老爱幼,互助友爱,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大力开展婚姻家庭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注重用典型案例和“大白话” “身边事” 释理说法, 努力为建设和谐婚姻家庭关系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深入开展“依法婚育主题宣传”活动,做好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加强正面宣传引导,依托广播、电视、报刊、微信、抖音等媒介,制作依法婚育宣传片;持续对控辍保学、倡导婚育新风、抵制早婚早育等进行广泛深入宣传报道,鼓励青年朋友们争当健康婚育观的践行者、传播者、引领者,倡议坚决反对早婚早育、树立正确择偶观、倡导婚育文明性别平等、坚持健康生活方式、增强家庭责任意识,在全县形成婚育新风深入人心,传承美德蔚然成风的良好氛围。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民政工作。


承办人:县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科长毛兴华

督办人:县民政局副局长刘正华



富源县民政局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