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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公安局对富源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 第159号提案的答复

  • 富源县公安局
  • 富公复〔2021〕15号
  • 015158708/2021-02292
  • 2021-08-02 18:12

孙体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营上集镇道路拥堵问题的提案,已交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针对县城和乡镇所在地车辆乱停乱放问题,2021426日,富源县人民政府发布《富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县城范围内划定重点区域、路段暨在重点区域、路段规范车辆停放的通告》(富政告20215对县城和乡镇所在地车辆停放进行规范,其中营上镇兴营路、龙峰路、宇通路、圆通街、龙峰街、东宁街、富民路及集镇规划建镇范围内只允许在停车泊位停放车辆

二、拟在在营上镇兴营路与龙峰街交叉口建设1套人行过街申请系统(路段式红绿灯)。

三、在重点路段、时段,投放警力查处机动车乱停乱放、逆行、无证、酒驾占用对向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不定时开展交通整治行动;对较拥堵路段,增加警力管控交通,对机动车、行人进行交通分流。

四、在赶集日增强警力在重点易拥堵路段进行交通秩序维护,对道路周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秩序进行规范。

五、在学校开学之际,组织民警进学校宣传交通安全常识;同时利用乡村大喇叭在赶集日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承办人及电话:黄雄章,08744612248

人:杨加立

感谢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富源县公安局

202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