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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公安局对富源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 第153号提案的答复

  • 富源县公安局
  • 富公复〔2021〕14号
  • 015158708/2021-02353
  • 2021-08-02 18:11

田稳等2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规范城市文明行驶、提升城市文明形象的提案,已交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营造安全、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富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采取如下措施:一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积极协调电视台、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引导广大驾驶员安全、文明驾驶。二是进一步完善道路标线及标志标牌建设,用标线、标志标牌规范驾驶员行为。三是强化科技管控设施建设,将建设行人过街红绿灯4套,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违法抓拍10套,加大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违法行为的抓拍处罚力度。四是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整治不礼让斑马线违法行为。五是持续组织驾驶证满分学习人员、新领证人员开展现场体验教育,对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等违法行为进行劝阻引导,促使其养成文明交通意识。

承办人及电话:黄雄章,08744612248

人:杨加立

感谢你们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富源县公安局

202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