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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公安局对富源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 第132号提案的答复

  • 富源县公安局
  • 富公复〔2021〕11号
  • 015158708/2021-02288
  • 2021-08-02 18:09

肖荣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治理城区车辆乱停乱放的提案,已交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针对县城和乡镇所在地车辆乱停乱放问题,2021426日,富源县人民政府发布《富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县城范围内划定重点区域、路段暨在重点区域、路段规范车辆停放的通告》(富政告20215号);510日,富源县创建国家卫生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规范富源县城规划区主次干道货运车辆停放通告》(2021〕第3号),对县城车辆停放进行规范。

二、对城区闲置区域进行排查,将采用自筹自建的方式对12处闲置区域改造为停车场,现已建设好1处。

三、联合城市综合管理局规划了机动车、电动车停车位,对机动车、电动车停车秩序进行规范管理。

四、在城区建设违停抓拍系统77套,同时加大县城道路巡查工作力度,对车辆乱停乱放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纠一起。

承办人及电话:黄雄章,08744612248

人:杨加立

感谢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富源县公安局

202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