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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公安局对富源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 第2号提案的答复

  • 富源县公安局
  • 富公复〔2021〕15号
  • 015158708/2021-02279
  • 2021-08-02 18:04

曹振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文明城”创建工作中人车礼让的提案,已交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协调电视台、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引导广大驾驶员做到安全、文明驾驶。与教育部门配合,将文明交通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适时开展文明交通教育。借助安全生产月宣传、110宣传等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文明交通教育。持续组织驾驶证满分学习人员、新领证人员开展现场体验教育,对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等违法行为进行劝阻引导,促使养成文明交通意识。

二、加大信息化管控力度。结合富源县城镇道路交通实际,富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邀请海康威视技术员和城市道路优化专家实地查看调研后,拟在富源县城区人流集中通行区域金城路与烟草巷交叉口、金城路与文化路交叉口(老恒邦)、文化路中安二小门口等3处建设3套人行过街申请系统(路段式红绿灯),在营上镇兴营路与龙峰街交叉口建设1套人行过街申请系统(路段式红绿灯)。同时对以上路口周边安装人行道和车道隔离护栏,规范行人和车辆通行。在胜境大道龙源新村门口区域建设2套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违法抓拍系统,在金城路与鸣凤路交叉口、金城路与建设路交叉口2个红绿灯路口建设右转车道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违法抓拍系统,通过处罚,形成在右转路口和人行通道路口驾驶人主动礼让行人通行的意识。

承办人及电话:黄雄章,08744612248

人:杨加立

感谢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富源县公安局

202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