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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对富源县政协第九届第五次会议 第26号提案的答复

  • 富源县医疗保障局
  • 富医保〔2020〕32号
  • 015158708/2021-02421
  • 2021-07-27 10:19

社会事业政协工作组杨艳委员

非常感谢你们对县医疗保障局工作的关心和重视。提出的关于门诊特慢病费用总额预留的建议提案已交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你们提出:2020630日,市医疗保障局 市卫生健康委联合下发了云医保[2020]77号《关于统一全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这是既方便患者又可节约医保基金的好政策,但该政策运行半年并未达到预期的良好效果。医保的初衷的让特慢病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减少住院,减轻患者负担,节约医保基金,但实际情况却是特慢病门诊费用因没有单独的预算额度,需占用各医院的医保总额。药品在公立医院为零差率销售,民营医院为顺加价销售(加价率约为10%),在医疗机构医保总额控制的情况下,定点医院对开展这项工作的积极性不高。为落实好这项既方便患者又节约医保基金的好政策,建议由县医管委组织,县医疗保障局把各医共体的医保总额单独预留出来,按月支付给各定点医疗机构,不占各医疗机构的医保总额,这样各定点医院就会积极开展好特慢病的门诊治疗工作,落实好医保政策,实现患者和医院双赢,医保满意的良好局面。

接到该提案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时召集相关科室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

2020610日,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富源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人头打包付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富政办发[2020]33号),文件要求,从202011日起,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经市医疗保障局提取风险储备金1%、调剂金5%及大病保险费用后,由医疗保障局纳入打包预算总额,根据各医共体所属区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确定打包预算额度,分配给各医共体,打包费用包括门诊(含普通门诊、特慢病门诊、两病门诊)、住院、生育分娩、零星医疗费用报销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等应由医保基金支付的费用。

下一步我们将采取形式多样的方式对广大参保人员进行相关政策宣传,加大对医共体相关业务的指导,督促各医共体切实保障参保人的基本医疗需求,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医疗保障政策,保障参保患者权益,确保医保制度的健康、平稳运行。


承办人:

督办人:游勇志

牵头领导:孙帆荣

联系电话:0874--4613648






富源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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