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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富源县人大第十七届五次会议第146号建议的答复

  • 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富人社〔2021〕22号
  • 015158708/2022-07358
  • 2021-06-29 10:31

李景国、李雄15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年满60周岁的离任村干部养老保险如何缴纳的建议,已交县人社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已经出台文件,下发了《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村(社区)干部养老保险和离任补偿机制的通知》(曲办发〔20218号),县委、县政府正在准备制定方案,目前文件初稿在征求各单位意见,年内应可出台实施。

文件明确了参保人员范围及参保方式、补贴等,村(社区)干部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自愿选择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补助。同时建立离任补偿机制,对20211月以来,正常离任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进行离任补偿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村委会干部的养老问题,有效稳定基层干部队伍,调动广大基层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承办人及电话:刁文早4611256 黎绍俊4611256

督办人:施小丹4621850




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