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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统计局

  • 富源县统计局
  • 015158708/2023-08643
  • 2023-08-18 15:26

富源县统计局组织机构情况


富源县统计局是负责全县统计调查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建立并管理全县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建立和完善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负责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监测评估、社会监测;贯彻执行国家、省统计法律、法规、政策,组织并监督检查全县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七)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中共富源县委、富源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依法审批或者备案民间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九)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和管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组织并管理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监督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统计经费管理部门由中央、省、市、县级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

(十一)收集、整理各地基本统计资料,并进行对比、分析和研究,开展统计工作方面的资料交换。

(十二)完成市统计局、市调查队、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统计局设7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加挂统计制度法规科、信息网络科牌子)、国民经济核算和综合统计科、工业和能源统计科、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经济贸易和服务业统计科、人口就业和社会科技统计科、农村社会经济统计科。

县统计局下属2个事业单位:

富源县地方统计调查队(加挂富源县统计执法大队牌子),富源县农村抽样调查队(加挂富源县普查中心、富源县农产品信息研究中心牌子)。

办公地址: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富法路县能源局办公楼5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联系方式:0874-4612057

负 责 人:陈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