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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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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8-18 15:36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简介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富源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富源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规章制度。

(二)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住房制度改革、城镇住房建设及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政策制定、指导、监督职责。

(三)承担监督管理建筑业市场、规范建筑市场的政策制定、监督、指导职能。

(四)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的指导监督职能;指导推进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工作。

(五)承担城市建设、管理、运营、维护的职责。

(六)承当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监督指导职责。

(七)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职责。

(八)承担人民防空职责,承担富源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九)完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有关职责分工。

1.与富源县交通运输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富源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审批、核准和运营。

2.与富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商品房面积测绘、政策制定、查处商品房面积管理中的违法行为以及对商品房面积测量机构资质的初审等工作;富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商品房面积测量器具的监督,查处违法使用不符合标准的测量器具的行为。

3.与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监督房屋建筑和市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人防工程建设工作;负责城市公园、广场、路灯、公厕、县城地下综合管廊、城市道路及人行道小板、城镇燃气等市政公用设施及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负责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破坏园林绿化和市政公用设施行为、房地产行业、人防工程建设等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负责环境卫生和污染防治工作(城市清扫、城市生活垃圾收储运输处置、渣土及建筑垃圾、建筑工地、噪声、扬尘、城市公厕、控制货运车辆入城等)的监督、检查、运行、管理、处罚;负责城市公园、广场、路灯、公厕、县城地下综合管廊的运营与管理、城市道路及人行道小板的维护、城镇燃气(含行政许可)等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维护及城市园林绿化的维护、管养。

4.与富源县自然资源局的职责分工。富源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根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报件资料,对建设项目地点、建筑功能、总建筑面积、建筑物高度和层数进行审查。富源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查。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5个内设机构

综合办公室(加挂组织人事科、计划财务科、法规监察科、行政审批科牌子)、城市建设管理科(加挂村镇建设管理科牌子)、房地产管理科(加挂住房保障办公室牌子)、建筑业管理科(加挂招标办、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建筑节能科牌子)、人防工程建设科(加挂人防指挥信息科牌子)。

办公地址: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金城路231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联系方式:0874-4612249

负 责 人:李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