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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源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富政办发〔2019〕32号)

发布时间:2019-04-12 22:33  来源: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zfb  浏览次数:20268

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源县
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富政办发〔2019〕3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富源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12日


富源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云南省商务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项目及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曲政办发〔2018〕205号)精神,为进一步优化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打赢脱贫攻坚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新部署新要求,以农村流通现代化为方向,以综合示范工作为抓手,聚焦贫困地区,深入建设和完善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增强农特产品市场竞争力,扩大农民就业创业渠道,提高农民收入,结合富源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和坚决打赢脱贫攻坚的要求,以构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为目标,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为抓手,以产品为根本,以服务为保障,以物流为关键,以企业为载体,以人才为支撑,以农村产品上行为重点和核心,推动和促进农村产品流通交易、农村消费品、农业生产资料的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搭建农村电子商务运营平台,健全服务体系,打牢农村产品上行基础,培育和壮大农村电子商务经营主体,扩大农村电子商务应用范围,拓宽农村产品网络销售渠道,构建农村现代市场体系;完善政策扶持机制,推动农村电子商务成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
  二、整体思路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群众参与”的原则,扩大农特产品网上销售规模,实现“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的双向流通。建立健全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引领农村电子商务规范化、规模化发展。开辟扶贫开发新路径、新模式,帮助广大农民创业就业,实现农民脱贫致富,助推农村经济快速发展。
  (一)政府推动,市场主导
  完善政策、优化服务、加强监管、强化示范引导,营造开放、包容、公平的政策环境;突出企业的主体地位,提高农村电子商务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广泛调动各类社会资源参与电子商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全县农村电子商务快速发展。
  (二)统筹推进,属地实施
  县人民政府是综合示范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本地示范工作负总责,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和资金拨付,确保方案落地、项目落实、资金使用、资金安全,县级综合示范县项目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县人民政府将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与电子商务兴边富民三年行动计划项目、“云品荟”有机结合、统一实施,做到有效整合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三)因地制宜,突出特色
  结合全县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人文环境,充分发挥丰富的农特产品、特色产业和旅游文化优势,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坚持精细化开发,差异化、错位化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发挥优势、彰显特色,实现各区域统筹协调发展,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新路径。
  (四)强化服务,聚焦上行
  加强农村电商供应链体系建设;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与运营;加强农村物流体系建设。强化县级服务中心与乡村级站点的衔接,形成县、乡、村公共服务一张网。发挥县乡村公共服务中心枢纽作用,丰富乡村服务站点功能,增加乡村服务站点的自我造血和运营能力。
  (五)把握精准,助力扶贫
  因地制宜、精准扶贫。结合富源县农村经济基础、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文环境,充分发挥区位优势以及资源禀赋、物产多样、文化多元优势,依托富源县特色产业和特色旅游,探索具有富源县特色及示范带动作用的电子商务进农村发展战略路径和模式。以富源县农特产品资源为切入点,通过对当地的农特产品等资源进行筛选、组织、包装、策划、推广,全方位打造系列富源县品牌印记的农特产品,运用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的思维,通过服务支撑、品牌培育、电子商务3条途径带动传统特色产业发展,塑造生态品牌特色、旅游特色,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带动农村人口脱贫致富实施运营目标。
  三、实施目标
  到2019年底,建成1个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县级农村物流配送中心1个,12个乡(镇)、街道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80个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开展电子商务普及培训10000人(次)。建设产品展示中心、电商视觉系统设计服务中心、网商孵化中心、电商培训中心、农村电子商务物流体系、县级物流分拣配送中心、农产品电子商务供应链管理体系、农产品追溯信息体系、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农村电子商务营销体系等配套服务中心。
  重点培育3户—5户农村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培育2个—3个富源县地方农产品品牌(以富源魔芋和大河乌猪为首选),完成一个农产品的网货规格、品牌策划、工艺提升、包装设计、营销推广等,让产品通过电商渠道销售到全国乃至世界各地,以电子商务发展推动传统企业和特色产业转型升级。
  按照产业扶贫、精准扶贫的工作思路,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村,培育能带动农民增收、脱贫致富的支柱产业,同时针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加强培训,培育建档立卡电商扶贫示范户20户以上。坚持分类施策、科学治贫,确保电子商务网点建档立卡贫困村覆盖率达50%以上。
  积极带动农村青年、返乡大学生、返乡农民工、农村妇女创业和就业,推动农村电商服务进入建档立卡贫困村,服务贫困户。
  四、实施方式
  本项目采用整体打包、公开招投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选择承办企业,实施项目。
  五、实施内容
  (一)农村电商供应链体系建设
  1.打造地方品牌2个—3个。围绕农畜产品流通标准化、品牌化和质量品控,建立农产品种植、加工生产的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开展农产品品牌培育,支持开展农产品“三品一标”等认证。开展农畜产品分级、初深加工、包装、商标注册、品牌打造等建设,建立富源优势农产品名录库,打造整齐划一的全网络全渠道供应链体系。
  2.培育农村电子商务龙头企业3户—5户。以发展电子商务为抓手,在农业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加强互联网技术应用和推广。运用电子商务大数据引导农业产业,拓宽农产品、民俗产品、旅游文化、乡村旅游等市场。由公共服务中心牵头,带动和扶持本地网商、农业和旅游企业参与营销体系建设。运用多种电子商务营销手段,如微信营销、微博营销、手机APP、抖音、网红直播、农产品垂直营销平台等,提高农产品的产业化、组织化程度,让更多优质、安全的农产品以便捷的方式、畅通的渠道进入市场。
  3.开展农产品全链条追溯体系建设。在农村电商质量追溯体系建设中加快区块链技术的运用。支持提供网销农产品的检测检验服务。通过建设品牌质量和标准管理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健全和规范质量标准化机制,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推动标准化生产管理,促进放心消费,解决农畜产品上线销售的前置障碍。重点在生产商、供应商、分销商、零售商和最终客户之间,利用电商服务中心资源集聚优势,实现供应链环节中各企业的信息沟通、数据互换和协同工作,打造特色电商产品完整供应链,推动农村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加快应用电子商务步伐。依托县、乡、村三级电商服务站点,结合本土企业平台、特色地方馆建设由镇村站点负责收集农畜产品,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提供供销信息以及网货化服务。利用技术手段使生产流通的每个环节做到质量有保证、产品有标准的追溯体系。
  4.建立农村电商营销服务体系。提供农村产品品牌策划、包装设计、视频拍摄、代运营、运营推广、第三方平台对接、分销体系建设等服务,开展农村产品线上线下整合营销,重点开展农批、农超、农社、农企、农校、农餐等的产销对接活动。鼓励利用丰富多样的宣传推介方式推介营销农产品。
  牵头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供销社、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邮政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实施单位:承办企业
  建设期限:2019年12月底前
  (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与运营
  1.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改造
  采取“政府推动、企业参与、整合资源”的方式,在县城内选择闲置办公房、闲置房地产、商品房等进行改造和装修,建设使用面积不少于2000平米、功能齐备的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1个。充分利用现有各类产业园区、闲置厂房,最大限度利用社会化资源,不盲目建设电商产业园区,造成资源浪费。
  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包括运营服务团队、基础装修、设施完善、公共服务多元化平台支撑、网货分销、运营服务、政府服务、数据管理、企业电子商务能力提升孵化、电商创业孵化等,建立富源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公共服务体系,助力富源企业电子商务能力的提升,帮助富源的电商创业者实现技能提升,为富源电商发展提供综合服务支持。
  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包括以下必要的基础设施:
  (1)富源县网货批发展示中心
  富源县网货批发展销中心是富源好产品的集中展示平台,也是为所有产品企业对接网商和渠道的分销中心。展示中心将富源大量的优质产品通过平台迅速链接全国各地的分销商,分销商通过线下渠道,淘宝、微商等店铺进行销售,帮助富源县的生产企业建立起电商供应链的管理体系、仓配体系,同时也为广大培训后的网商提供发货的平台支持和货源支持。
  (2)网商创业孵化中心
  网商创业孵化中心是服务富源网商创业的重要平台,为所有培训后的创业网商提供持续的辅导支持,开展货源、金融、项目路演等一站式的服务支持。
  (3)企业孵化中心
  帮助有产品的企业实现电商换市,并提供产品策划、产品设计、数据分析、分销平台等综合服务,是富源电商发展的重要基础工作。
  (4)社交电商直播中心
  社交电商已经成为电商发展的重要内容,公共服务中心将与直播平台合作,建设富源社交电商直播中心,开展直播网红培训,直播活动组织等。
  (5)电子商务数据体系建设
  对接省、市、县相关数据平台,将溯源平台、数据平台、运营企业管理平台、党建扶贫数据平台等通过大型显示屏、电视机等进行集中展示。收集和记录当地服务站点、电商企业、物流快递企业的电子商务交易数据和交易信息。县内物流企业、龙头企业、获得奖励的网店和公共服务站点等至少每月录入一次数据,餐饮、酒店等服务类企业至少每半年一次。
  (6)公益扶贫服务中心
  建设残疾人电商创业帮扶中心、巾帼电商创业帮扶中心等,通过形象氛围构建,呈现公益扶贫成果。公益扶贫服务中心将提供免费的场地设施和专业的辅导队伍。
  (7)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成果展示中心
  将农村电商各项工作成果进行展示,突出模式亮点、数据、扶贫等,成果展示区通过灯箱、视频等方式进行展示。
  (8)商务公共服务中心
  包括培训中心、会议室、路演中心、摄影室等。
  2.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站建设改造
  计划整合各乡(镇)、街道的“电子商务兴边富民三年行动计划”电子商务服务站。对现有的供销社网点、“万村千乡”农家店、便利店、村民活动中心等服务站点资源进行改造升级。对乡(镇)、街道电商服务站实行统一定位、统一设备、统一形象、统一服务、统一培训、统一管理。
  乡村服务站点要具备产品零售、实体体验、网络代购、物流配送、技术服务、农产品收储等功能。拓展代收代缴、代买代卖、小额存取金融服务、保险、生活缴费服务等功能,增强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大建档立卡贫困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覆盖面,支持贫困户负责站点运营。县域公共服务中心要发挥中枢作用,将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串联成,避免分散运营。
  各服务点配备电视、电脑、邮件寄存柜、产品展示架等,安装开通农村电子商务应用软件。村级服务点借助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实体渠道,向村民宣传服务站各项功能、电子商务行业相关资讯、培育农村群众网上购物、商品销售、购买服务等习惯;帮助村民网上购物,提供快递收发服务,实现网上代购和物流配送;围绕农村消费提供家政、票务、充值缴费、金融服务等便民服务:对外发布村级各项服务内容;收集贫困户种养信息,拓展销售渠道,用销售指导生产,帮助贫困户销售产品;推广电子商务应用,让农民享受代买代卖、生活缴费、寄递物品、票务预订等方面的一站式服务,打通农村电商应用“最后一公里”和“最初一公里”的问题,方便农民生产生活,促进农村消费,带动农村产品销售,促进农民增收。
  牵头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
  配合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社、县邮政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电信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实施单位:承办企业
  建设期限:2019年12月底前,其中,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需在2019年9月底前建成并投入运行。
  (三)农村物流体系建设
  1.建设县、乡、村农村电商仓储体系
  建设改造1个县级电商仓储配送服务中心,建筑使用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支持乡村物流配送中转站点的建设改造,原则上与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融合建设,鼓励多站合一。形成以县域电商仓储配送服务中心为枢纽,乡村物流配送中转站为神经末梢的仓储体系。县域电商仓储配送服务中心应能提供开放式的仓储、配送、分拣等服务,有特殊需求的生鲜农产品,还应提供保鲜、冷藏等设施和场地,鼓励与传统商贸物流配送中心共享融合。乡村物流配送中转站主要提供电商快递包裹的中转和代收代发、农产品上行“最初一公里”的集散储存。充分利用县级物流配送中心进行调度、清分、总包、散件外走,信息电子验单扫描、电子录入、实时监控做到全程邮件追诉,形成比较完善的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体系,有效破解农村“最后一公里”物流瓶颈问题。实现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高效率、低损耗的农村物流配送网络。
  2.建立农村物流信息管理系统。
  建立县域统一的、适应“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需要的农村物流管理系统,对接物流需求方与提供方,整合全县物流信息,发挥指挥调度作用,有效管理订单、运单、运力、场站与货物,实现合理、顺畅、高效的货物流转。
  3.整合农村物流配送体系。
  建立完善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机制,依托县域物流信息化实现与各运力企业系统互通互连,整合全县物流资源,鼓励邮政、供销、商贸流通、城乡公交、第三方物流等各类主体,在充分竞争的基础上,采取市场化的方式建立农村电子商务上下行流通解决方案,降低下行物流成本。通过县域电商仓储配送中心,集中统一开展农产品上行,降低上行物流成本。
  牵头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
  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供销社、县邮政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实施单位:承办企业
  建设期限:2019年12月底前,其中,县级电商仓储配送服务中心需在2019年10月底前完成并投入运行。
  (四)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培训
  以培育电商人才、提高电商应用水平为目标,开展电子商务培训。对政府机构、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协会等工作人员、从业人员、农民等开展电子商务培训10000人次以上。
  1.因人施教。针对不同群体需求,有针对性地分阶段、分层次开展培训。针对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开展电子商务政策、理论、规划、管理和分析等培训;针对涉农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开展电商应用、开设网店和网络营销培训;针对有意学习电子商务的农村群众、返乡青年、退伍军人、待就业大学生开展电子商务技能培训;针对有创业意愿的人员开展电商创业、实操培训;针对农村服务站点工作人员、产品经销商等开展服务培训;针对农村群众开展电商普及培训和宣传,结合扶贫工作要求,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培训力度。
  2.丰富形式。根据培训内容,灵活采取课堂教学、现场教学、实地考察和实操演练等多种形式开展。鼓励网上培训和网下培训结合。
  3.严格要求。如实整理好培训痕迹材料。培训经费使用严格遵守培训经费管理相关规定。
  4.突出实效。重点完善培训后续服务机制,做好培训效果转化跟踪服务。通过培训转化一批县域电商企业,带动一批电商从业人员。
  牵头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
  配合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团县委、县妇联、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残联、县人行
  实施单位:承办企业
  建设期限:2019年12月底前
  六、项目投资
  项目计划投资1500万元。
  七、时间安排
  (一)项目准备阶段(2019年1月—5月)
  1.制定实施方案。围绕经济发展、产业特色、电商基础和物流现状进行全面调研和摸底;结合本地特有的资源优势、区位优势、产业优势以及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和存在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规划和布局,对电商供应链体系、公共服务体系、农村物流体系、电子商务培训等项目的安排要突出重点、突出精准、要以精准扶贫为导向,做到对象精准、产业精准、措施精准和政策精准。
  2.健全组织机构。成立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建立完善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制度,召开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动员会、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上报市级商务、财政、扶贫部门备案。
  3.依照选择程序完成承办企业的选择。
  (二)项目实施阶段(2019年6月—12月)
  紧紧围绕方案中明确的目标和任务要求,突出重点、精心组织,全面推进项目建设实施。
  (三)项目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1月—3月)
  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运营状况、指标完成情况等进行全面的梳理和总结,查找不足,总结经验,并编写综合示范项目典型案例,及时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巩固扩大电子商务进农村全覆盖工作成果,建立健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长效机制,促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常态化、规范化。迎接各级检查验收和绩效评价。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富源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推进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建设有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由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并从相关部门抽调6名懂电商业务的工作人员到办公室办公,县财政安排50万元资金作为工作经费;各乡(镇)、街道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落实1名专人负责相关信息收集、上报和对接服务。领导小组每半月至少召开1次联席会议,协调解决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日常工作高效完成,项目建设有序推进。
  建立多部门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大政策协同力度,研究出台土地、税费、人才等支持政策,大力推动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在充分调研基础上,按照扶贫扶到点上、扶到根上的标准优化工作方案和绩效评价方案,因地制宜、因村因户因人施策做好设计,增强贫困地区发展内生动力。
  (二)强化责任机制。县人民政府是综合示范工作的责任主体,对辖区内示范工作开展负责,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实施方案,细化资金支持方向、补贴标准,明确各类项目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功能要求和验收办法,对具体工作负责,建立项目台账制度,明确责任人和进展时限,确保资金安全、方案落地、项目落实、农民受益。
  (三)强化政策支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扶持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发展的各项政策,研究制定促进全县电子商务发展的扶持政策,落实政策扶持资金,采取以奖代补、专项补助等形式,加大对示范企业及项目的扶持。县财政要加大资金统筹使用力度,支持电子商务发展。
  (四)创新工作措施。示范县采取股权投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形式创新资金使用方式,带动社会资金投入。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农村产品上行的模式。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电商精准扶贫实施方案》(云贫开发〔2017〕32号)精神,做好电商精准扶贫工作,扶持贫困村电商服务站点建设、电商扶贫示范网店建设、特色产业基地建设、电商扶贫人才培养、县乡村农村物流配送体系、仓储配送中心建设、宣传推广等工作。建立长效的项目运营机制,确保示范项目可持续发展。创新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农产品网络营销活动,提高曝光率和知名度。
  (五)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和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广覆盖开展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政策宣传,开展电商基础知识培训,广泛调动各级有关部门、工业企业、商贸企业、种养殖大户、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参与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企业投资电子商务、应用电子商务的信心和决心;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的桥梁纽带作用,举办形式多样的研讨会、座谈会、电商俱乐部、电商讲座等活动,营造政府、企业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良好氛围。
  (六)强化绩效管理。设立绩效目标,通过综合示范项目,使电子商务进一步便利农民生产生活、助力脱贫攻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附件)。开展绩效自评,市级将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结合工作推进和各示范县示范绩效自评情况,适时委托第三方机构,根据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和绩效评价要求,提前进行绩效评价。接受绩效评价,要对照关于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的要求,加快项目推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完成绩效目标,完善各项台账资料,做好迎接绩效评价准备工作,确保顺利通过商务部绩效评价。
  (七)强化过程管理。县级主管部门开展全过程绩效管理,切实加强指导监督,密切跟踪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资金和项目管理等存在的问题。加强对承办企业履约能力的考核,不仅重视项目建设,更要重视项目的后期运营和扶贫实效。在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项目显著位置标识“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字样,如实做好服务建档立卡贫困户、网上销售产品等的记录。提供县级主管部门的举报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八)加大考核督查。制定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考核办法,结合考核指标和分值,明确各示范单位工作任务,严格考核。对没有按时完成建设任务、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联合县政府督查室、县直有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实施工作开展情况和资金使用等绩效目标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九)做好政务公开和信息报送。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置综合示范专栏,全面、及时、准确、集中公开综合实施方案、项目内容、资金安排、决策过程的信息。与商务部农村电子商务信息系统进行对接,按时报送项目进展,资金拨付等材料。凡接受财政补贴的项目必须按要求提供交易和活动信息,同时依法保护项目承办单位信息安全,未提供完整信息的项目不得验收。按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信息,从2019年4月起,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进度实行每月一报,直至迎接上级绩效评价结束为止。县领导小组每月30日前向市商务局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各乡(镇)、街道于每月30日前向县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各乡(镇)、街道要尽快成立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和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文件,并将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做好宣传推广和经验总结。及时发现和总结示范工作中出现的典型经验与做法,密切与有关媒体的合作,通过整体策划、专题活动、定期宣传等方式,总结推广先进运营模式,树立一批农村电子商务创新典型,将农村青年创业创新、农产品网销、农村物流解决方案、电商扶贫、企业运营模式等典型案例及时汇总、归纳和上报,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促进相互之间的借鉴和交流,营造农村电商蓬勃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1.富源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及监督管理办法
 


附件1
 
富源县电子商务进农村
综合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确保对电子商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实加快全县电子商务发展,充分借力电子商务助推经济转型升级,积极创建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提升县域核心竞争力。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富源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  志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牛  睿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大河镇党委书记
  副  组  长:李小灰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俊瑛  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局长
              周丽芬  县财政局局长
              蒋少年  县扶贫办主任
  成      员:古齐敏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姚和东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郭  芳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肖  汉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马君鸿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杨  艳  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局长
              贺德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钱鹏雁  团县委书记
              刘  坤  县供销社主任
              屠洪振  县邮政公司经理
              李松奎  县财政局总会计师
              刘  瞾  县工业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副局长
              李旺兴  县扶贫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由刘俊瑛兼任办公室主任,刘曌、李松奎、李旺兴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从有关部门抽调6名懂业务的工作人员进入办公室工作,具体负责协调推进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874-4612047,联络员:张勇飞,电子邮箱:179892586@qq.com)


附件2
 
富源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
示范县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及监督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一)工作要求
  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专项资金属于中央财政资金,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电子商务专项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充分发挥专项资金效益,有效推动全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根据云南省商务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及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商市〔2017〕91号)和财政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二)专项资金管理原则
  1.严格项目资金使用。专项资金独立核算,加强专项资金支付管理。中央财政资金不得用于网络交易平台建设、楼堂馆所建设、工作经费及购买流量等支出。支持农产品上行资金不得低于总项目资金的50%,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资金不得高于总项目资金的15%。
  2.认真开展绩效自评。采用购买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根据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和绩效评价管理要求,加快项目推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完善各项台账资料,提前进行本级绩效自评,并充分做好迎接商务部第三方绩效评价的准备工作,确保顺利通过商务部的绩效评价。
  3.科学选择承办企业。本着“公平、规范、择优”的原则选择承办企业,严格遵守选择程序,符合财政资金相关管理规定。采用整体打包的方式选择承办企业。
  4.坚持开放共享要求。凡是使用中央财政资金建设的公共服务中心(站点)、物流配送体系等公共服务类综合示范项目必须开放、共享,向社会提供市场化服务,严禁仅向特定企业提供服务。
  二、支持重点和标准
  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体系、物流配送体系、农产品上行体系、农村电子商务应用及技能培训等方面建设。重点支持:
  (一)大力推动农村产品上行。支持内容主要包括:农村产品的标准化、生产认证、品牌培育、质量追溯等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农产品分级、包装、预冷、初加工配送等基础设施建设,县、乡、村三级具有服务农村产品上行功能的物流配送体系建设。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以上工作内容的比例不低于50%。
  (二)支持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内容主要包括:支持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改造,重点支持在建档立卡贫困村建设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拓展村级代收代缴,代买代卖、小额信贷、生活服务等功能,增强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可持续发展能力。充分利用县域内现有闲置厂房与商业化电商平台,最大限度利用社会化资源,不鼓励盲目建设电商产业园区,造成资源浪费。资金使用比例原则上不得高于15%。
  (三)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培训。支持对政府机构、涉农企业、合作社工作人员和农民等,开展电子商务培训。结合农村双创和扶贫脱贫,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培训力度。对农村产品上行开展有关网店开设、宣传推广、产品营销等进行实操培训。重点完善培训后续服务机制,做好培训效果转化跟踪服务。对培训转化从事电商的企业和个人给予资金支持。
  三、专项资金审核和拨付
  (一)成立项目工作组。成立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县财政局、县纪委派驻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纪检组为主,其他相关单位参与的项目工作组,收集整理项目进度情况,并根据项目进度情况报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资金拨付。
  (二)补助资金实行预拨付。所有资金由工作组报请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拨款。中标企业签订合同并进入富源开展工作后,拨付启动资金的30%。所建项目完成后,承办企业及时组织规范的验收材料,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领导小组报送验收申请。根据有关规定,撰写验收报告上报市级审核,审核合格后,通过市级审核验收后拨付工程资金的30%。逐级上报验收,通过国家验收后拨付30%。剩余l0%的尾款作为工程保证金,项目运行一年后,根据项目运行情况拨付尾款。
  (三)建立项目档案。县财政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负责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对项目评审、建设、验收、补助等各环节的档案材料进行整理和归档,做到资料详实、手续齐备、程序合规。
  四、资金监督和检查
  (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县财政局、县纪委派驻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纪检组要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本办法规定的范围使用专项资金。
  (二)专项资金的使用应接受社会和各有关部门的监督,并接受检查。
  (三)专项资金应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骗取或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对违法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一经查实,将全额追回已经拨付的款项,取消该项目承办单位(企业)申请本专项资金的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附则
  本办法由县财政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负责解释。

富源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富源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乡(镇)村两级公共服务站点建设方案的通知(富电商办〔2019〕1号)【工作推进情况】富源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富源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2月份工作推进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