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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能源局关于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报告(69-42)

发布时间:2025-11-25 11:08  来源:富源县能源局  作者:富源县能源局  浏览次数:2271


按照《中共富源县委办公室  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富办字2024〕43号)要求,现对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反馈问题:煤矿矿山管理有待加强(69-42

督察报告指出:曲靖市煤炭资源丰富,现有矿山113座,部分煤矿管理不到位,煤矸石动态存量较大,环境问题突出。

(二)整改措施

整改措施:一是2024年12月底前全面查清61个煤矿企业(43座正常生产建设、18座长期停产停建)在矿山管理及煤矸石方面存在的环境风险隐患问题。二是规范43个正常生产建设煤矿矿山管理,严格落实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土地复垦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环保“三同时”要求,强化对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查处。三是依法依规规范煤矸石管理,完成21个煤矿企业排查存在煤矸石管理不到位问题整改,健全完善43个正常生产建设煤矿企业的煤矸石产生量、利用量、动态存量管理台账,做到数量、流量、存量可追溯,加强随意倾倒、填埋、堆放煤矸石行为查处。四是正常生产建设的43个煤矿企业按“一矿一方案”制定《煤矸石综合利用方案》,多渠道、多途径综合利用煤矸石,2024年新增煤矸石的综合利用率达75%,减少煤矸石动态存量,2025年新增煤矸石动态存量减少到新产生量的25%以下。

二、整改完成情况

按照《中共富源县委办公室  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富办字〔2024〕43号)要求,富源县能源局一一对应自查自验反馈问题已整改完成。对应整改措施的详细整改完成情况如下:

(一)针对全县61个煤矿企业(43座正常生产建设、18座长期停产停建)在矿山管理及煤矸石处理方面存在的环境风险隐患问题于2024年12底开展了多轮排查整治,并对煤矿环境风险隐患问题加强常态化管理。

(二)督促43个正常生产建设煤矿严格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土地复垦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环保“三同时”要求生产建设,对违法违规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三)依法依规规范煤矸石管理,2025年1月3日下发《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源县煤矸石综合利用和规范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富政办发〔2025〕2号),方案中成立了组织机构,明确了各部门职能职责,制定了煤矸石综合利用任务清单,细化了煤矸石综合利用途径,实施“六个一批”措施推动煤矸石综合利用率。进一步发挥驻矿监管组监管作用,严格按照《富源县地方煤矿煤矸石去向监管表》对煤矿产生的煤矸石数量、流量、存量、去向进行严格跟踪监督,并建立台账防止非法倾倒或堆放。

(四)按照《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源县煤矸石综合利用和规范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富政办发〔2025〕2号)文件要求,督促正常生产建设的43个煤矿企业编制完善“一矿一方案”《煤矸石综合利用方案》,通过企业严格落实煤矸石综合利用方案中有效利用途径,实现了2024年新增煤矸石的综合利用率达75%,减少煤矸石动态存量,2025年新增煤矸石动态存量减少到新产生量的25%以下。

三、验收情况及结论

经逐一对照整改措施自查自验,该反馈交办问题材料齐全,需整改事项整改到位,达到验收要求。

 

 

富源县能源局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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