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1-07 15:02 来源:富源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富源县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2275
按照《中共富源县委办公室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富办字〔2024〕43号)要求,现将督察报告指出问题(69—37)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反馈问题
编号:69-37
矿山复垦基金缴纳计提政策执行不严格。督察报告指出:政策执行不严格,全市编制矿山复垦方案并备案404座中,设立基金账户仅为268个,缴纳计提基金6962.71万元,未严格落实《云南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
(二)整改措施
整改措施:一是2024年11月底前,完成经排查发现的矿山企业总数60%的基金账户设立与基金计提缴纳。二是2025年11月底前,督促涉及100座持证非煤矿山企业100%完成基金建立和缴纳计提工作,对排查出应建立未建立、应缴纳未缴纳基金的非煤矿山健全台账。三是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定期和不定期对矿山企业账户设立、基金计提、基金使用及矿山企业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未按时限要求完成基金账户设立和基金计提缴纳的矿山企业,列入矿业权人异常名录,不予受理其申请新的采矿许可证或者申请采矿许可证延续、变更、注销,并及时依法依规处理。
二、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按照《中共富源县委办公室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富办字〔2024〕43号)要求,富源县自然资源局一一对应自查自验问题已整改完成。
完成情况:该问题于2025年11月5日前已办结。
(一)严格落实矿山复垦基金缴纳计提监管。已完成全县矿山企业基金账户设立和计提缴纳情况全面排查,建立应建未建、应缴未缴矿山台账。经排查,全县持证生产、在建及长期停产矿山共计107座。截至目前,已完成96.26%的基金账户设立和计提缴纳任务。在未建立基金及缴存土地复垦费的4座中,有3座因长期停产、涉法涉诉及资金筹措困难等原因,无法正常履行缴存义务,1座正按相关规定,上报有关部门申请纳入异常名录。
(二)督促103座矿山完成基金建立、计提和土地复垦费缴纳工作督导,103座矿业权累计计提基金8484.4万元、预存土地复垦费3.37亿元。
(三)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联合主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对矿山企业账户设立、基金计提、基金使用及矿山企业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未按时限要求完成基金账户设立和基金计提缴纳的矿山企业,列入矿业权人异常名录,不予受理其申请新的采矿许可证或者申请采矿许可证延续、变更、注销,并及时依法依规处理。对未按规定履行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义务的矿山企业,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改正。
三、验收情况及结论
经逐一对照整改措施自查自验,该反馈问题材料齐全,需整改事项整改到位,达到验收要求。
特此报告。
富源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