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9-24 15:23 来源: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 作者: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 浏览次数:2539
按照《中共富源县委办公室 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富办发〔2024〕43号)要求,现对反馈问题“69—47自然保护地保护与开发矛盾仍然突出”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反馈问题
编号:69—47
督察报告指出:曲靖市自然保护地日常管理不严格、工作标准不高、监督执法不到位,一些保护地内违规开展旅游、新建生产经营设施,矿权与保护地部分重叠,林农生产生活与保护地管理存在现实冲突,保护与开发的矛盾仍然突出。
(二)整改措施
1.将国家和省级移交的自然保护地内疑似问题核实整改、违法违规问题查处整改、日常监管工作纳入林长制考核重要内容,压实各级各部门主体责任。
2.按照《曲靖市防范化解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工作方案》,定期全面排查2个自然保护地内存在违规开展旅游、新建生产经营设施、破坏生态等生态环境风险隐患,逐个建立问题台账清单,2025年11月底前分类整治处置到位。
3.按照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原则,将矿权与保护地重叠、各种现实矛盾冲突区域纳入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范围,同时按照国家和省级要求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有效解决保护与开发矛盾。
二、整改完成情况
按照《中共富源县委办公室 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富办字〔2024〕43号)要求,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一一对应自查自验反馈问题已整改完成。对应整改措施的详细整改情况如下:
(一)县林业和草原局、十八连山自然保护区管护局积极跟踪国家和省级移交的自然保护地内疑似问题图斑、保护地内违法违规情况,截至2025年9月2日富源县2个自然保护地内未收到上级部门移交的涉及自然保护地疑似问题图斑,日常监管和巡护过程中也未发现破坏自然保护地的违法违规问题。
(二)2024年7月以来,县林业和草原局、十八连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按照《曲靖市防范化解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工作方案》的要求,每个季度都定期全面排查2个自然保护地内违规开展旅游、新建生产经营设施、破坏生态等生态环境风险隐患,经排查全县2个自然保护地内均不存在上述生态环境风险隐患问题。
(三)2023年5月,按照《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编报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的函》(云林函〔2023〕52号)要求,富源县委托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科学评估的原则,编制完成了《富源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并将《富源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纳入曲靖市的整合优化方案中,方案获批准后将有效解决5个煤矿矿区范围与十八连山国家森林公园重叠的现实矛盾冲突及历史遗留问题。现《富源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已通过国家林草局、自然资源部会同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等有关部门联合审查,并于2024年10月15日至21日进行公示。
三、验收情况及结论
经逐一对照整改措施自查自验,该反馈交办问题材料齐全,需整改事项整改到位,达到验收要求。
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