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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自然资源局到期矿业权预警公示

发布时间:2021-10-13 13:09  来源:富源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富源县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30940

根据《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第10条第12款及《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7条第12款规定,探矿权人及采矿权人应在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探矿权人、采矿权人逾期不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的,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

为有效维护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现将属我县辖区内有效期不足三个月的探矿权、采矿权进行公示。请矿业权人按规定及时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附:富源县到期采矿权公示名单




富源县自然资源局

20211013



富源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富源县2021年第四批采矿许可证注销公告富源县自然资源局到期矿业权预警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