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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县城牛羊(畜禽)屠宰综合整治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31 11:12  来源: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超级管理员  浏览次数:7398

为规范富源县城牛羊(畜禽)屠宰经营秩序,加强城区牛羊(畜禽)屠宰管理,确保牛羊(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结合县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和国家级卫生县城创建等工作要求,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云南省曲靖城市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县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决定,在县城实施牛羊(畜禽)屠宰秩序综合整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从2020年9月5日起。
二、整治规范内容
(一)严禁在县城区(老城区、北城区)主次街道、人行道、牛羊餐馆及餐饮经营商户门店旁等公共场所从事牛羊(畜禽)屠宰、动物食品加工等行为。
(二)严禁将牛羊架、牛羊(畜禽)肉等摆设在县城区(老城区、北城区)主次街道、人行道、牛羊餐馆及餐饮经营商户门店旁等公共场所进行经营,牛羊肉售卖等必须入市入店经营。
(三)县城牛羊(畜禽)屠宰须到规定场所进行,坚决杜绝城区沿街占道屠宰、经营等行为。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县城规范牛羊(畜禽)屠宰综合整治相关法律法规。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将组织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妨碍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从严从快从重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整治行动,凡发现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请向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举报,举报电话:0874—4615279。
特此公告。
富源县县城城区生活垃圾清运处置费收费管理制度富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县城建成区不文明行为管理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