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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县域范围内划定重点区域、路段暨在重点区域、路段规范车辆停放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04-20 11:09  来源: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超级管理员  浏览次数:40219

为进一步加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规范文明行为,提升道路 交通环境,确保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 施条例》、《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曲靖市富源县人民政府决定划定交通管理重点区域、路段,加强 车辆停放的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重点区域、路段
(一)城区
金城路、鸣凤路、建设路、中山路,清溪路、金龙街、文化 路、中安街、太和街、营盘路、胜境大道、胜境街、惠通街、东 河路、玉顺街、新民路、兴隆路、龙海路、烟草巷、金牛小区道 路、金华大道、立基大道、兴民路、永兴路、珍珠街、罗山路、 长治路、梨子园街、文澜街、云龙路、清风路、向义街、富屯街、 刘家湾路街道集镇规划建城区范围。
(二)乡镇
1.后所镇:文笔路、正南路、华碧路、仿估街、河滨路、平安街、莲花街及集镇规划建镇范围。
2.大河镇:古文路、长治街、大河街、黄岩路、文轩路及集 镇规划建镇范围。
3.营上镇:兴营路、龙峰路、宁通路、圆通街、龙峰街、东 宁街、富民路及集镇规划建镇范围。
4.富村镇:富兴路、振兴路、西环路、贸丰路、银丰路、庆 丰路及集镇规划建镇范围。
5.黄泥河镇:滇东大道、白云路、南门街、东门街、人民路 及集镇规划建镇范围。
6.十八连山镇:连山南路、金牛南路、白龙路、鑫源街、龙 山街、向阳路、安定路及集镇规划建镇范围。
7.老厂镇:新发路、八宝街、和谐路、富源街及集镇规划建 镇范围。
8.竹园镇:久安路、振兴路及集镇规划建镇范围。
9.墨红镇:朝阳路、拓新路、青林路、兴民路及集镇规划建 镇范围。
10.古敢乡乡镇规划建镇范围。
(三)国、省道
1.国道 G320 沪瑞线重点交通路段:G320 国道 K2524 加 300 米(胜境风电场东岭森林公园路口)、G320 国道 K2526 加 600 米 (东堡村路口)、G320 国道 K2537 加 700 米(四公里凤凰山三叉 路口)、G320 国道 K2542 加 800 米(宏发印象水泥有限公司路口)、 G320 国道 K2548 加 300 米(凉水井与海田村叉路口)、G320 国道 K2550 加 380 米(硐上村叉路口)及其他设有标志标牌的重要 路段、事故易发路段。
2.省道 S204 升长线重点交通路段:K1 加 900 米(胜境关 高速路口)、K4 加 700 米(陶源溪谷)及其他设有标志标牌的重 要路段、事故易发路段。
二、禁止行为
在以上重点区域内的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 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住宅小区 等用于公众通行的道路或场所未在停车泊位内停车(学校门口限 时停放除外)或虽在停车泊位内但未按顺行或指示方向停放或超 越停车线停放的行为。
三、违法停车处罚
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 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云南 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 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除按前款规定处罚外,将依法拖移违法 停放机动车。
四、本通告自 2021 年 4 月 26 日起施行,富政告〔2019〕1 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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