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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0-08-10 10:51  来源: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超级管理员  浏览次数:8948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重要指示 批示和省、市、县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会议精神,丰富爱国卫 生工作内涵,充分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全面改善人居环境,解决 好关系人民健康全局性、长期性问题,更好地保障人民生命安全 和身体健康,推动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不断取得新成效,制定本 方案。
一、行动目标
(一)总体目标
结合“美丽县城”、“园林县城”创建,通过集中开展“清垃 圾、扫厕所、勤洗手、管集市、净餐馆、常消毒、众参与”爱国 卫生系列专项行动,全面消除城乡裸露垃圾,消除城镇旱厕,完 善公众洗手配套设施,大力推进公共场所常态化清洁消毒,改善 餐饮服务场所环境卫生,彻底改变农贸市场“脏、乱、差”现状, 引导全社会形成健康文明新风尚,全面推进卫生县城、卫生乡镇、 卫生村创建,达到国家卫生县城标准,建设“美丽、宜居”城市。 推动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为疫情防控常态 化奠定坚实基础。
(二)具体目标
到 2021 年底,富源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通过省级评审,具体实现以下目标:
1.清垃圾。消除城乡建成区、交通沿线、农村裸露垃圾,扎 实推进村庄清洁制度化、常态化,实现农村长效保洁机制、保洁 员全覆盖,村庄垃圾不乱堆乱放,环境干净整洁,完成录入国家 信息系统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销号,因地制宜开展生活垃圾 治理,巩固省级卫生县城、省级卫生乡镇创建成果,营造“整洁、 干净、秀美”的城乡人居环境,进一步助推生态文明建设。
2.扫厕所。持续推进“厕所革命”,开展公共厕所全达标行 动:公共厕所建设数量达标、学校厕所建设达标、公共厕所管理 达标、农村公厕提质达标。巩固提升城镇建成区旱厕消除成果, 旅游公厕管理达到“三无三有”(无粪便、无臭味、地面无水渍, 有手纸、有洗手液、有香熏)标准;其他公厕管理达到“四净三 无两通一明”(地面净、墙壁净、厕位净、周边净,无溢流、无蚊 蝇、无臭味,水通、电通,灯明)标准,加强公共厕所运行维护 管理,切实提升公共厕所品质形象。
3.勤洗手。按照“勤洗手、便利化”的原则,重点对学校、 公共厕所、医疗机构、集贸市场、室内公共场所、公园广场、客 运站、旅游景区等场所洗手设施进行规划、建设、提质改造。积 极探索市场化运作模式,配置方便适用的感应供水龙头、非移动 洗手液和手纸箱,确保洗手设施数量足够、质量达标、管理到位、 经久耐用,从根本上解决好“能洗手”的问题。同时,根据公共 设施实际,适当布置公众直接饮水器。
4.管集市。以“优环境、防疫情、保健康、促规范、提品质” 为主题,整治农贸市场垃圾乱扔、污水乱排、摊点乱设、货物乱 摆、车辆乱停、广告乱贴、周边乱象“七乱”状况,农贸市场达 到有完善的硬件设施、有严格的管理措施、有卫生整洁的场容、 有安全放心的商品、有井然有序的周边环境“五有”要求;实现 农贸市场净化、美化、规范化、精细化、标准化“五化”目标; 促进市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严禁占道经营,公益广告宣传醒目, 经营户文明经营,垃圾分类处置、车辆规范停放、污水排放达标; 取消县城建成区活禽交易和宰杀。
5.净餐馆。开展餐饮服务质量安全改善行动,强化餐饮服务 单位主体责任,持续改善餐饮服务环境卫生条件,实现周边环境 整洁、就餐场所干净、后厨合规达标、仓储整齐安全、餐饮用具 洁净、从业人员健康、配送过程规范“七个达标”,确保餐饮消费 放心、安心、舒心。
6.常消毒。在全县公共场所开展以“环境卫生制度化、清洁 消毒标准化、疫情防控常态化”为主题的清洁消毒行动,落实公 共场所经营者主体责任,强化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实现公共 场所清洁消毒全覆盖;其中,车站、A 级以上旅游景区、三星级 以上宾馆(同等规模)等重点场所,参照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 分级评分标准评价,总得分在 90 分以上,实现卫生管理全达标。
7.众参与。人人成为健康第一责任人,人人参与健康文明生 活方式。每月开展一次大扫除,广泛倡导“社交距离、勤于洗手、分餐公筷、革除陋习、科学健身、控烟限酒”六条健康文明生活 新风尚,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高到 23%以上。
二、专项行动
(一)裸露垃圾全消除行动
1.整治县城建成区裸露垃圾。以道路路面、背街小巷、公园 广场、公共厕所、建筑工地、河道湖面、城乡结合部、旅游景点 景区等区域为重点,加大环卫清扫保洁工作,落实清扫保洁制度, 做到主次干道路和重点区域保持 16 小时作业,消除县城建成区范 围内裸露生活垃圾,确保生活垃圾应收尽收、日产日清、规范处 理,建筑垃圾规范清运处理。大力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 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 60%以上。(责任领导:张德华,责任 单位:县城市综合管理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水务局、中安街道、 胜境街道。)
2.消除交通沿线裸露垃圾。高速公路、铁路、主次干道路面 无裸露生活垃圾、无浮石浮沙、无灰尘堆积,公路护栏定期清洗; 两侧无卫生死角,无垃圾积存;环卫设施完好,干净整洁,数量 充足,全面清除公路沿线、铁路沿线用地范围内生活垃圾、建筑 垃圾等乱堆乱放的污染物。铁路车站站房内垃圾每日清理、确保 干净整洁,整治铁路沿线危害铁路安全运营的有害垃圾,定期清 理铁路沿线裸露垃圾。(责任领导:张德华,责任单位:县交通运 输局,配合单位:富源公路分局、富源客运站、富源火车站、沪昆高铁富源北站;各乡镇(街道)落实属地责任)
3.清理河道湖面裸露垃圾。河道湖面无漂浮物,周边无卫生 死角,无垃圾积存。(责任领导:保春英,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配合单位: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能源局、 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各乡镇 (街道)落实属地责任)
4.推进乡村清洁行动,实现可视范围无垃圾。在农村道路路 面、路边沟渠、山坡荒地、农户门前院后及公共活动场所等区域 无裸露垃圾,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进一步实现乡村全域全消 除裸露垃圾。完善村庄保洁制度,推行“门前三包”责任制,按 照自然村规模配备保洁员,实现所有自然村保洁员全覆盖。组织 农户清扫,实现村内户外道路、公共活动场所、水塘沟渠等无裸 露垃圾,保证村庄垃圾有人清扫、有人清运,不乱堆乱放,环境 干净整洁。到 2020 年底所有自然村达一档村庄标准(标准:第 1 条:有指定的垃圾堆放设施,禁止垃圾乱扔乱放;第 2 条:人畜 实现分离,禁止人畜混居;第 3 条:有户厕或公厕,满足入厕的 需求;第 4 条:畜禽粪污入坑,禁止随意排放;第 5 条:房前屋 后沟渠水塘全面清理,村庄无黑臭污水;第 6 条:物件柴草堆放 整齐,无残垣断壁;第 7 条:有清扫保洁制度,村庄干净整洁; 第 8 条:有维护村庄卫生环境的村规民约)。根据村庄实际,建设 能满足垃圾投放需要的收集清运设施,因地制宜,规范处理,确 保生活垃圾应收尽收、日产日清。(责任领导:保春英,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街道) 落实属地责任)
5.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根据《云南省非正规生活垃圾堆 放点整治技术指引(试行)》,按照“一处一策”的原则,巩固非 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销号成果。加强各项管护制度建设,落实长 效管护责任,杜绝垃圾复堆、偷倒等行为,防止在全销号的基础 上产生新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责任领导:张德华,责任单位: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县农 业农村局、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县水务局、县能源局;各乡镇(街 道)落实属地责任)
6.因地制宜开展生活垃圾治理。结合实际需求建设垃圾转运 站,普及密闭运输车辆,做到密闭、卫生运输。加强收集设施周 边卫生管理,杜绝垃圾外溢或堆积现象,定时清运收集的生活垃 圾。县城建成区、距离县城较近的乡镇、村庄,采取城乡一体化 模式,将收集的生活垃圾纳入城镇终端处理设施,实现无害化治 理;距离较远的,因地制宜分散处理,并遵照有关规范技术对终 端治理设施加强管理。(责任领导:张德华,责任单位:县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富源 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落实属地责任)
(二)公共厕所全达标行动
1.公共厕所数量达标。县城每平方公里不少于 4 座公共厕所(县城城区内,商业性路段 400 米、生活性路段 400 米—600 米、 交通性路段 600 米—1200 米设 1 座公共厕所,城市新区建设、大 型综合开发项目和各类新建商住小区 500 米设 1 座公共厕所),乡 镇集镇不少于 2 座公共厕所。(责任领导:张德华,责任单位:县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交通运输局、 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县文化和旅游局、 县卫生健康局、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富源客运站、富源火车站、 沪昆高铁富源北站;各乡镇(街道)落实属地责任)
2.学校厕所建设达标。全面消除学校旱厕,大力推进学校卫 生厕所标准化建设,改造提升消除全县农村学校旱厕,实现全县 中小学校无旱厕的目标。完善洗手设施,建立完备的管理制度, 落实厕所保洁、消毒、运行维护措施,达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 标准。(责任领导:张彩雄,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各教育机 构具体落实)
3.公共厕所管理达标。全县城镇消除旱厕。新(改)建城市 公厕全部达到二类标准,新(改)建旅游厕所达到 A 级以上标准。 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公共厕所运行维护管理,全面落实厕所粪便、 尾水无害化消毒处理,加强景区景点、电影院、博物馆、旅游交 通沿线、城镇建成区内加油站点、商场、超市、铁路高铁车站公 共厕所运营维护管理,达到“三无三有”标准;加强国(省)道 公路沿线加油站、客运站、铁路普通车站、农贸市场公共厕所和 其他城镇公共厕所运行维护管理,达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标准。(责任领导:张德华,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 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和旅游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业信 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 局、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富源客运站、富源火车站、沪昆高铁富 源北站;各乡镇(街道)落实属地责任)
4.农村公厕提质达标。坚持“因地制宜、先易后难、分类指 导”的原则,充分考虑地域环境、民族风俗等情况,积极稳妥推 进农村公厕建设改造,选择适宜的技术和改厕模式,探索多种形 式的厕所粪污处理资源化利用模式,新(改)建农村无害化卫生 公共厕所,确保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 1 座以上无害化卫生公共厕 所全覆盖。将农村公厕保洁、设施设备管理维护纳入村规民约, 达到干净、卫生标准。(责任领导:保春英,责任单位:县农业农 村局;各乡镇(街道)落实属地责任)
(三)洗手设施全配套行动
1.学校。教学楼、宿舍、食堂、操场、值班室、图书馆、学 校大门口等公共区域设置方便学生的洗手设施,保证每个水龙头 服务学生人数不超过 50 人。(责任领导:张彩雄,责任单位:县 教育体育局;各教育机构具体落实)
2.公共厕所。A 级以上旅游厕所和一类、二类县城公厕的男、 女厕间分别改造或设置洗手设施。(责任领导:张德华,责任单位: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县“厕所革命”领导小组成员 单位;各乡镇(街道)落实属地责任)
3.医疗机构。按照“布局合理、数量足够、方便患者”原则, 在医疗机构门诊楼、住院楼、医技楼、餐厅等区域,结合实际条 件配置公共洗手设施。(责任领导:张彩雄,责任单位:县卫生健 康局;各医疗机构具体落实)
4.集贸市场。在各类专业交易市场、农村集市等市场出入口、 市场内各分区分别设置洗手设施,对市场内公共厕所现有手触式 水龙头改造为感应式。(责任领导:牛睿,责任单位:县工业信息 化和商务科技局;各乡镇(街道)落实属地责任)
5.商业街区、商业广场。商业街区、商业广场根据条件配置 建筑小品式或独立式简易式公共洗手设施。(责任领导:牛睿,责 任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各乡镇(街道)落实属地 责任)
6.室内公共场所。在商场、餐厅、超市、电影院、网吧、KTV、 健身场所、政务大厅、会堂会场、银行营业部等公共场所分别设 置洗手设施。(责任领导:张彩雄,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配合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 科技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各金融机构;各乡镇(街道)落实属地责任)
7.公园广场。在城市公园、广场绿地、开敞空间、步行休闲 场所、乡镇广场等按洗手设施服务半径不宜大于 500 米分别设置 洗手点,结合城市公园、广场绿地实际,有条件的可增设直接饮 水器,同时加强盥洗废水排放去向管理,避免污染环境。(责任领导:张德华,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县自 然资源局、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 各乡镇(街道)落实属地责任)
8.客运站。火车站、高铁站按不少于 6 个感应式水龙头设置 洗手设施,县城客运站按不少于 4 个感应式水龙头设置洗手设施, 乡镇客运站、乡镇公交始末站、县城主干道公交站台按不少于 2 个感应式水龙头设置洗手设施。同时加强盥洗废水排放去向管理, 避免污染环境。(责任领导:张德华,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富源客运站、富源火车站、沪昆高铁富源北站;各乡 镇(街道)落实属地责任)。
9.旅游景区。在旅游景区合理配置方便游客洗手的设施,按 照“三无三有”的标准,提升旅游厕所洗手设施。旅游景区按洗 手设施服务半径不宜大于 500 米(不含地下)配置建筑小品式洗 手点,游客接待中心、售票厅等科学合理配置洗手设施。(责任领 导:张彩雄,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各乡镇(街道)落实 属地责任)
10.洗手设施配置。规划选址、配置标准、土建及设施、安 装要求、给水排水、电气设施、改造升级要求、管理要求、服务 要求等严格按照《云南省公共洗手设施建设技术指南》进行配置。
(1)以下区域应结合公共卫生间配置卫生间附属式公共洗手 设施:学校、商场、医院、超市、菜场、酒店、餐馆、客运站、 火车站、高铁站等公共建筑内部;室外独立建设的各类公共卫生间内部。
(2)以下区域应根据条件配置建筑小品式或独立简易式公共 洗手设施:学校、商场、医院、超市、酒店、餐馆、客运站、火 车站、高铁站等公共建筑室外出入口区域;城市公园、广场绿地、 开敞空间、商业街、步行休闲场所、旅游景区、乡镇广场等人员 密集的室外区域。
(四)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全提升行动
1.着力整治市场环境卫生。加强对市场开办方的监督管理,
督促开办方按照市场环境卫生标准,健全卫生管理制度,落实管 理措施,配齐配全专职保洁人员和卫生监督员。督促市场主体严 格落实“全天候流动保洁,垃圾即产即清,一日一消毒、一周一 清洁”的清洁消毒措施,对操作台面、垃圾桶、下水道、卫生间、 通道、客货梯、运输车辆、肉类、活禽及水产等区域和部位实施 重点消杀。定期组织各类店铺、摊位开展“搬家式”大扫除,门 店经营户要落实门前“五包”制度,确保摊档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做到摊点及其周围 2 米范围内无垃圾、无积水、无污渍。垃圾及 废弃物袋装化(桶装化)定时收集清运,分类收集,公共区域设 有分类垃圾收集设施,确保垃圾无外溢、无蚊蝇。市场公厕内外 无乱堆放、无污迹、无异味,正常使用,有洗用水。市场鼠、蚊、 蝇、蟑螂(病媒生物)控制水平达到国家 C 级标准要求。(责任领 导:张彩雄,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县城市 综合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街道)落实属地责任)
2.着力加强市场疫情防控。压实农贸市场开办方的疫情防控 主体责任,制定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市场人员佩戴口罩、扫码进 出场、健康监测、食品安全管理和环境卫生清洁消毒等疫情常态 化防控各项工作。加强健康教育宣传力度,通过广播、海报、健 康提示、液晶显示屏滚动播放等方式,宣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 关知识与措施,强化市场经营人员教育,提升市场交易参与者的 自我防护意识。定期组织开展市场环境风险监测,形成长效工作 机制。(责任领导:牛睿,责任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 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街道) 落实属地责任)
3.着力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按照“四个最严”和食品安全 大检查要求,对市场内的食品(含餐饮)经营主体进行专项检查, 严厉查处出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及其他食品违法违规行为,保 障农贸市场内食品安全。督促统一上墙悬挂有关证照,做到证照 齐全,亮照经营。督促市场开办方、食品经营者严格执行食品原 料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信息追溯责任。严格 查验生鲜、冷冻水产品和畜禽肉类及其制品经营户的采购合格证 明、交易凭证等票证和有关台账记录,禁止采购经营未按规定进 行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的产品。无食用农产品 合格证或产地证明、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的,应经检验合格 后方可入县销售。强化食品安全检测,配备专门食品检测室和专职检测人员,每天随机按市场经营品种不少于 15%批次进行抽检, 并按天公示农残检测结果。(责任领导:张彩雄,责任单位:县市 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各乡 镇(街道)落实属地责任)
4.禁止野生动物交易,强化活禽交易监管。杜绝野生动 物非法经营行为,全面禁止食用国家及地方列入保护的水生野生 动物和除《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之外的陆生野生动物,包括 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防止野生动物回流餐桌。 各乡镇(街道)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活禽交易管理工作,要依 法依规制定出台活禽交易管理办法,严格规范活禽交易,县城建 成区、乡镇集镇落实集中交易定点宰杀。倡导和鼓励集中屠宰、 检疫合格的白条禽上市交易。着力推动活禽交易市场完善经营设 施条件,严格落实清洗消毒、大扫除、休市等制度。科学规划、 合理布局一批家禽集中屠宰企业,积极推进家禽“规模养殖、集 中屠宰、冷链运输、冰鲜上市”生产消费模式。鼓励现有的屠宰 厂充分挖潜拓能,增加生产线,满足周边地区活禽集中屠宰需求。 支持城区农贸市场建设冰鲜、冷鲜禽产品专卖区,确保禽肉产品 安全新鲜和稳定生产。积极开展禽类及禽类产品安全消费知识宣 传,引导公众形成健康的禽类消费习惯。(责任领导:张彩雄,责 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 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林业和草原 局;各乡镇(街道)落实属地责任)
5.着力治理市场周边环境。按照“提升一批、整治一批、取 缔一批”的工作要求,对规划定点的农贸市场周边环境实施提升 工程,解决划行归市不到位、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责任不落实、 环卫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等问题,实现周边市容环境质量的整体 提升。对非规划定点的农贸市场周边实施集中整治,清除“脏、 乱、差”现象,并推动规划建设、升级改造。对未经批准的马路 菜场,合理疏导,应该取缔的依法予以取缔。坚决取缔农贸市场 周边占道经营、倚门出摊、乱拉乱挂、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 搭乱建等违法行为,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秩序,防止对周 边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造成影响。 (责任领导:张德华,责任单位:县城市综合管理局,配合单位: 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 安局;各乡镇(街道)落实属地责任)
6.着力提升农贸市场标准化水平。实施标准化农贸市场示范 工程,全力推动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引导支持市场主办方按 照《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农副产品市场比例≥70%; 对市场基础设施进行维修改造和提升;采取“政府引导、市场运 作”的方式,引进民营资本投资新建或改扩建标准化农贸市场。 县城农贸市场达到《国家卫生县城》标准,乡镇、村级农贸市场 环境卫生、购物环境、服务功能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改善。
市场内有投诉举报处理机制,设有公平秤(电子打码秤),设 立并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投诉举报达到“5 有”(有投诉记录、投诉电话、投诉举报箱、投诉制度、投诉流程),查看投诉举 报电话接通、服务情况及相关记录(三年内)。
设有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消防栓、灭火器等设施齐备,并 在有效期内,有消防检查记录),无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现 象;有社会治安、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
市场、公共卫生间设有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道等无障碍 设施,至少有 1 个方便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或孕妇儿童使用 的带扶手的坐便器或蹲便器,管理、使用情况良好;公共卫生间 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有节约提示,无收费现象。市场内无流 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现象。
(责任领导:牛睿,责任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 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住 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县民政局;各乡镇(街道) 落实属地责任)
(五)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全改善行动
1.周边环境整洁
(1)全面落实“门前五包”(包卫生、包绿化、包市政公用 设施、包建筑物容貌、包秩序)责任制,保持门前路面(空地) 整洁,门前垃圾必须及时清扫,保持店面周边无杂物、无垃圾、 无积水、无污物。
(2)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系统,设置专门餐厨垃圾投放容器, 对餐厨废弃物进行集中收集处理。不得将潲水和垃圾倾倒在街道两旁和下水道,及时清理垃圾桶,不留异物、不产生异味,不对 周边卫生和空气造成污染。
(责任领导:张德华,责任单位:县城市综合管理局,配合 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县 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街道)具体落实)
2.就餐场所干净
(1)就餐区美化:就餐区布置优雅美观,色调和谐,给消费 者创造舒适、清洁、愉快的环境。
(2)就餐区要求:指定专门卫生人员负责就餐区日常清洁, 保持桌面、座椅、墙面、地面清洁,门窗洁净明亮,每日收档后 对就餐场所、菜单簿、保洁设施、人员通道扶手、电梯间等消费 者频繁使用和接触的物体表面进行清洗消毒,定期清洁就餐场所 的空调、排风扇、地毯等设施或物品;营业期间保持空气流通, 鼓励主动提供公筷、公勺,在材质、形状、规格、标识等方面予 以区分。餐饮场所不得出现不文明养宠现象。
(3)卫生间和洗手设施:卫生间不宜直对就餐区,不得设置 在食品处理区内,卫生间出入口不应直对食品处理区,卫生间与 外界直接相通的门能自动关闭,应设置冲水式便池,配备便刷, 做到无粪便、无臭味、地面无水渍,有手纸、有香薰,应在卫生 间出口附近设置洗手设施,洗手池应不透水、易清洁,水龙头宜 采用脚踏式、感应式等非手触动式开关,配备洗手液(皂)、消毒 液、擦手纸、干手器等。
(4)信息公示要求:醒目位置亮证经营,证照齐全,公示餐 饮食品量化分级等级,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扫黑除恶、禁食 野生动物、公筷公勺、文明用餐、光盘行动公益广告,室内有禁 止吸烟标识,有节水、节电等温馨提示,从业人员健康证在有效 期内,个人卫生良好,着装规范,未见吸烟人员。
(责任领导:张彩雄,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 镇(街道)落实属地责任)
3.后厨合规达标
全面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明厨亮灶”要 求,严格规范后厨卫生管理。
(1)明厨亮灶和网络厨房建设。力争社会餐饮明厨亮灶工作 达到 100%,网络明厨亮灶达到 80%,学校(含幼儿园)食堂、A 级以上景区、高铁站等游客集中区域的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 全覆盖,能够通过透明或视频方式,向消费者全面展示后厨加工、 清洗消毒等过程,全面对接“一部手机游云南”和“互联网+食品 安全监管”智慧平台,使游客和监管部门对有关餐饮服务单位的 食品加工制作等过程能够进行远程查看和实时监控。
(2)依法建立后厨、设施设备、工用具清洁制度。每天对后 厨进行全面清洗,保持后厨清洁卫生,定期定时对后厨设施设备 进行消毒,后厨垃圾桶必须加盖密封。
(3)做好设施设备维护工作。确保设施设备满足卫生要求, 保持设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4)定期开展除“四害”;门、窗、下水道、排风口等对外 通道设置防护网,防止有害生物侵入;做到无蜘蛛网、无积尘、 无虫害、无鼠迹,确保食物、设施设备不受污染。
(责任领导:张彩雄,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 单位:县爱卫办、县文化和旅游局;各乡镇(街道)具体落实)
4.仓储整齐安全
(1)定期开展原辅料食品自查,坚持先进先出,全面清理杂 物和废旧物品。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等禁止生产经营 食品;对各类设施、设备实施标识管理,标识清晰。
(2)仓储区域通风良好。食品存放的库房、区域要保证通风 良好,保持无异味、无霉变等现象。无自然通风条件的,要加装 机械通风设备。
(3)加工、存放、盛装植物类、动物类、水产品类的食品原 料、半成品、成品分类分区存放,保证食品和物品分类分架存放, 防止混放造成交叉污染。对冷藏冷冻食品进行定期清理,蔬菜、 畜禽产品、水产品分开贮存,避免不同类食品积压、混放。冷藏 冷冻食品应有包装或密闭容器盛装,并保留或标明食品标识,避 免裸露存放。
(4)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食品安全制度。禁止采购经 营野生动物以及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检验检疫不合格或来源 不明的食品原料。
(责任领导:张彩雄,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街道)落实属地责任)
5.餐饮用具洁净
(1)落实餐饮用具清洗消毒制度,配备清洗消毒设施设备、
明确岗位职责、做好消毒记录、加强人员培训,做到有人员、有 制度、有设施、会操作。
(2)确保餐饮用具严格清洗消毒后使用,餐饮用具清洗消毒 不留残渣、不积水、不油滑,达到“光、洁、涩、干”效果。一 次性餐具不得重复使用。
(3)加强消毒后的保洁管理,消毒后的餐饮用具入柜、密闭、 不外露,防止消毒后的餐饮用具被二次污染。供餐时即时提供餐 饮用具,不预先将餐饮用具摆放在餐桌。
(4)加强对集中消毒的餐饮用具采购、验收管理,索取餐饮 用具集中消毒企业的合法资质证照,索取每批次餐饮用具的消毒 合格证明文件,检查餐饮用具包装和外观,凡有食物残渣、污渍 或包装破损的,不得采购、使用。加大对餐饮用具集中消毒单位 的监督管理。
(责任领导:张彩雄,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 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街道)落实属地责任)
6.从业人员健康
(1)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档案,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 工作人员必须每年参加体检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取得健康证、 通过岗位知识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并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应进行临时健康检查。严格实施晨检制度,每天对从 业人员上岗前的健康状况进行检查。凡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并 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一律不得上岗。
(2)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人员(熟食、卤制品、豆制品、 凉菜、糕点等),必须规范着装、佩戴清洁的口罩、帽子、手套。
(3)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进入厨房时,必须更 衣、换鞋、洗手。严禁进入厨房的从业人员上岗时佩戴饰物、涂 手指甲;在从事任何可能污染双手的活动后必须洗手;厨房区域 内严禁吸烟。
(责任领导:张彩雄,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 部门: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街道)落实属地责任)
7.配送过程规范
(1)配送直接入口食品时,使用专用工具分捡、传递,专用 工具定位放置,防止污染。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配送。 应使用专用的密闭容器和车辆配送食品,容器的内部结构应便于 清洁。
(2)配送前,应清洁运输车辆的车厢和配送容器,盛放成品 的容器应经过消毒。配送过程中,食品与非食品、不同类别的食 品应使用容器或独立包装等分隔,盛放容器和包装应严密,防止 食品受到污染。食品的温度和配送时间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3)餐饮外卖食物采用密封盛放或使用“食安封签”防止配 送过程污染。每天对外送食品的保温箱、物流车厢及物流周转用具进行清洁消毒。食品配送人员每天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 配送过程全程佩戴口罩。
(责任领导:张彩雄,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 镇(街道)落实属地责任)
(六)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全覆盖行动
1.规范公共场所清洁消毒
(1)做好环境清洁卫生。采取湿式清扫或其他合适的清扫方 式,每日一清扫,确保卫生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地面无积 尘、积水、污物,墙壁和天花板无蛛网、霉斑、脱落等情形。按 要求做好“门前五包”。
(2)有效通风换气。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尽量使 用自然通风,确保空气清新,无霉味、烟味和其他异味,每日开 窗通风不少于 2 次,每次不少于 30 分钟。传染病疫情期间,每周 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滤网进行一次清洗消毒。其他时间,每月对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滤网进行一次清洗消毒。
(3)物体表面消毒。对公众高频接触的酒店门把手、电影院 放映厅、电梯按钮、存储柜、购物车筐、扶梯扶手、座椅、3D 眼 镜、公共洗手间、公共垃圾桶等物体表面,按照《公共场所消毒 技术规范》要求,每日进行 2~3 次清洁消毒。
(4)用品用具消毒。可重复使用的杯具、茶具、美容美发用 具等公共用品用具应每客用后进行清洗消毒;床单、枕套、被套、 毛巾、浴巾、浴衣等布草类物品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责任领导:张彩雄,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 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教育体育局、县 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行业主管部门; 各乡镇(街道)落实属地责任)
2.强化重点场所清洁消毒
以下公共场所除需按照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全覆盖开展工作 外,还需结合场所特点及目标要求,强化清洁消毒工作。
(1)三类重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切实加强车站、A 级以上 旅游景区、三星级以上宾馆(同等规模)的卫生管理,使其符合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GB37487-2019)及常态化疫情防控要 求,参照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标准评价,总得分在 90 分以上,实现卫生管理全达标。(责任领导:张彩雄,责任单位: 车站的卫生管理达标工作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A 级以上景区和 三星级以上宾馆(同等规模)的卫生管理达标工作由县文化和旅 游局负责,配合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 理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县住房 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各乡镇(街道)落实属地责任)
(2)医疗机构清洁消毒。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 管理办法》的要求,指定专门部门及人员负责,完善落实消毒隔 离制度,落实重点科室感染管理,强化医务人员个人防护措施落 实,教育患者及家属做好个人防护,规范处置医疗废物,保持环 境卫生整洁,严防医院感染的发生。(责任领导:张彩雄,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街道)落实属地责任)
(3)学校卫生清洁消毒。学校应建立传染病疫情及相关突发 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学生晨检制度、因病缺课追 踪制度、开窗通风消毒等制度,对教室、宿舍、办公室、会议室、 实验室、图书室、体育活动场所、食堂、浴室、卫生保健科(卫 生室)和厕所等重点区域每日清洁消毒。(责任领导:张彩雄,责 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各教育机构具体落实)
(4)公共交通场所清洁消毒。每日对站台、候车厅的栏杆、 门把手、电梯按键、座椅表面、扶手等人员经常接触的部位进行 清洁消毒。每日开展公共交通工具预防性消毒,车辆每次出行载 客前应对车厢进行预防性消毒。座椅套等纺织物应保持清洁,每 周洗涤、消毒。(责任领导:张德华,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富源客运站、富源火车站、沪昆高铁富源北站具体负 责;各乡镇(街道)落实属地责任)
(5)洗浴场所清洁消毒。强化物体表面和公共用品用具消毒, 持续保持环境卫生,游泳池水、沐浴池水做到循环过滤,持续性 消毒,消毒剂余量应符合相关卫生标准。(责任领导:张彩雄,责 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街道)落实属地责任)
(6)终末消毒处理。当出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在县疾病预 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同时对空调通风系统 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责任 领导:张彩雄,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疫情发生场所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街道)落实属地责任)
3.加强公共场所人员管理
(1)加强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从业人员须持有效健 康合格证明上岗,落实工作人员每日健康监测制度,凡有发热、 咳嗽、腹泻等传染病疑似症状时应及时离岗就医,待完全康复后 方可上班,并做好登记。工作时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 口罩,勤洗手,保持个人卫生、着装整洁。
(2)规范对进出公共场所的人员管理。传染病疫情期间,所 有进出公共场所人员必须扫健康码、检测体温、佩戴口罩,保持 一米线安全距离,若发现红码、黄码严禁进出公共场所。
(责任领导:张彩雄,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 县文化和旅游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工业信息化 和商务科技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街 道)落实属地责任)
4.做好公共场所禁烟控烟
进入室内公共场所和其他禁止吸烟场所的人员一律严禁吸 烟,公共场所不得设置自动售烟机,应当设置规范的禁止吸烟标 识,配备吸烟劝阻员并常态化开展劝阻工作。贯彻落实《曲靖市 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切实加大对违法吸烟行为的行政执法力度。 (责任领导:张彩雄,责任单位:县爱卫办,配合单位:县文明 办、县文化和旅游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工业信 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街道)落实属地责任)
5.开展病媒生物防制
防“四害”设施、设备规范。定期开展灭“四害”工作,蚊、
蝇、鼠、蟑螂(病媒生物)控制水平达到国家 C 级标准要求。(责 任领导:张彩雄,责任单位:县爱卫办,配合单位:县文化和旅 游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 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等行业主管部 门;各乡镇(街道)落实属地责任)
6.加强技术指导和监督执法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严格落实技术指导职责,为公共场所清 洁消毒行动提供技术支撑,配合开展“三个一批”卫生质量抽检 工作;对公共场所卫生质量进行监测,每年检测不少于 4 次,并 将抽检结果报县卫生健康局向社会公告、发布。县卫生健康综合 行政执法大队和其他相关监管执法部门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开展 联合执法,认真组织“三个一批”活动。一是集中整治一批。对 辖区内所有公共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并开展卫生质量抽检,查处违 法违规行为,向社会公示查处结果。二是规范管理一批。对整治 阶段存在问题的公共场所开展“回头看”,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对 存在问题的公共场所进行再次卫生质量抽检,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向社会公示查处结果。三是全面达标一批。密切配合行业主管部 门,督促车站、A 级以上旅游景区、三星级以上宾馆(同等规模) 的经营者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推进卫生管理全达标。(责任领导:张彩雄,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 县交通运输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县 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街道)落实属地责任)
(七)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全参与行动
1.开展爱国卫生大扫除活动。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社会性、
群众性优势,人人动手、人人参与、人人共享,在每月最后一个 星期五统一开展爱国卫生大扫除活动,“门前五包”覆盖率达 100%,形成常态化,持续保持。(责任领导:张彩雄,责任单位: 县爱卫办、县人居办,配合单位:全县各级各类机关、企事业单 位;各乡镇(街道)落实属地责任)
2.实行“六倡导”,树立“云南健康文明生活六条新风尚” (1)社交距离。引导娱乐、休闲、餐饮等公共场所采取限量、
预约、错峰等方式,减少大范围人员聚集活动;各类公共场所设 置明显标志,倡导公众保持 1 米以上的社交距离,疫情期间,进 入医院、学校、超市、公共交通工具等较为密闭的场所时 100%佩 戴口罩;公共服务人员在提供服务时 100%佩戴口罩。(责任领导: 胡耀,责任单位:县文明办,配合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 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融媒体中心、 县政府新闻办;各乡镇(街道)落实属地责任)
(2)勤于洗手。督促公共场所、餐饮、学校、医院等场所按 《洗手设施全配套行动》100%设置洗手池,配备洗手液;广泛宣 传“七步洗手法”,在节约用水的前提下勤洗手;倡导公众在咳嗽或打喷嚏后、照顾病人时、制备食品前后、饭前便后、处理动物 或动物排泄物后、外出回家时用洗手液(肥皂)和流动水洗手。 (责任领导:张德华,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 位:县文明办、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融媒体中心、 县政府新闻办;各乡镇(街道)落实属地责任)
(3)分餐公筷。制定餐饮服务单位分餐制管理规范和使用公 勺公筷的倡议书;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托幼机构和各级各类 学校全面推行分餐制;鼓励饭店、餐馆提供分餐服务,在醒目位 置至少有“分餐分食,公筷公勺、文明用餐”等 2 条以上公益广 告。(责任领导:张彩雄,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单 位:县文明办、县教育体育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县 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机关事务服务 中心;各乡镇(街道)落实属地责任)
(4)革除陋习。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革除捕食野生动物, 滥食生肉、草乌、附子等陋习,少食腌肉腌菜等腌制食品,普及 识别有毒野生菌知识,树立广大人民群众健康饮食新风尚。无随 地吐痰、乱扔垃圾、车窗抛物、打喷嚏不掩口鼻等不卫生不文明 现象。(责任领导:胡耀,责任单位:县文明办,配合单位:县林 业和草原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政府新闻办、邮政公司富 源分公司;各乡镇(街道)落实属地责任)
(5)科学健身。持续实施“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建设“15 分钟健身圈”,推进全县行政村以上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全覆 盖,80%的社区(行政村)建有便捷、实用的体育健身设施;推动 公共体育设施向全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引导企事业单位和符 合开放条件的学校试点体育设施对外开放;80%的机关、企事业单 位建立并落实“工间操”制度;各中小学校 100%落实每天 1 小时 以上校内体育活动。(责任领导:张彩雄,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 局,配合单位: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县卫生健康局、县融媒体中 心、县总工会、团县委;各乡镇(街道)落实属地责任)
(6)控烟限酒。2020 年 80%以上县级党政机关建成无烟党政 机关。2021 年全部县级党政机关、医院、学校建成无烟单位。2022 年 6 月底前,全县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完成无烟单位建设工作; 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内 100%规范张贴禁烟标 识,实现全面禁烟;100%公共场所设置吸烟劝阻员,各行业主管 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卫健部门加大违法吸烟执法力度;加强饮酒 有害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不酗酒、少饮酒、不饮酒,烟酒类经营 商户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和电子烟,并 100%在显著位置设置 “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警示语。(责任领导:张彩雄,责任 单位:县爱卫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县文明办、县 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 县国资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融媒体中心、县城市综合管理 局、团县委;各乡镇(街道)落实属地责任)
3.广泛开展健康知识宣传
各乡镇(街道)、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车站、广场和公 园等公共场所的电子屏幕和宣传栏等 100%有健康教育内容。认真 落实《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 100%,每学期安排不少于 6 课时。在县级主流媒体设置爱国卫生 专栏,讲好爱卫故事,普及健康知识,宣传积极成果,曝光突出 问题,每周至少更新 1 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每年提高 2 个百分 点;2020 年,全县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 21%;2021 年,全县居 民健康素养水平提高到 23%。(责任领导:张彩雄,责任单位:县 爱卫办,配合单位:县文明办、县教育体育局、县交通运输局、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政府新闻办、富源客运站、富源火车站、 沪昆高铁富源北站;各乡镇(街道)落实属地责任)
三、重点任务
(一)完成一批卫生创建
1.创建国家卫生县城
富源县在 2020 年 8 月以前申报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按照《国 家卫生县城标准(2010 版)》开展创建,2021 年 6 月底以前通过 市级评审,2021 年 10 月底以前通过省级评审。
2.创建国家卫生乡镇
墨红镇、竹园镇在巩固省级卫生乡镇创建成果基础上,按照 《国家卫生乡镇标准(2010 版)》开展国家卫生乡镇创建,2021 年 6 月底以前通过市级评审,2021 年 10 月底以前国家卫生乡镇创建通过省级评审。
3.巩固省级卫生乡镇创建成果
后所镇、大河镇、营上镇、富村镇、老厂镇、十八连山镇、
黄泥河镇、古敢乡均按照《云南省卫生乡(镇)标准》,巩固提升 省级卫生乡镇创建成果。
4.创建省级卫生村
按照《云南省卫生村标准》开展创建,2020 年底以前完成 52 个省级卫生村创建工作,2021 年底以前省级卫生村覆盖率达 60% 以上,所有行政村达到省级卫生村标准。
5.创建市级卫生单位
县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按照《曲靖市卫生单位管理办法》开 展创建,2020 年底以前 70%以上达到市级卫生单位标准,2021 年 底以前 100%达到市级卫生单位标准。
(县爱卫办牵头,县爱卫会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各 乡镇(街道)落实属地责任)
(二)实施一批重点工程
1.实施富法路修缮工程。(牵头领导:张德华,责任单位: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富源公路分局、县交通运输局、 中安街道、胜境街道)
2.实施东门河、清溪河、东堡河、小黄河综合治理工程。(牵 头领导:张德华,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 县水务局、县公安局、县城市综合管理局、中安街道、胜境街道)
3.实施县城农贸市场、综合市场、清真屠宰场新建、改造提 升工程。(牵头领导:牛睿,责任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 局,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县自然 资源局、中安街道、胜境街道)
4.实施县城立体停车场建设工程。(牵头领导:张德华,责 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公 安局交警大队、县城投公司)
5.实施公厕改造提升工程。(牵头领导:张德华,责任单位: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中安街道、胜境街道)
6.实施县城沿街沿河拆旧、拆危、拆违和复绿、美化、亮化 工程。(牵头领导:张德华,责任单位:县城市综合管理局,配合 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县财 政局、富源供电局、中安街道、胜境街道)
7.实施县城垃圾中转站建设工程。(牵头领导:张德华,责 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县城市综合管理局、 中安街道、胜境街道)
8.实施县城街道、人行道及沿街房屋、铺面的维修改造工程。 (牵头领导:张德华,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 位:县城市综合管理局、中安街道、胜境街道)
9.实施县城居民小区、城乡结合部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牵 头领导:张德华,责任单位:县城市综合管理局,配合单位:县 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富源交通运政管理所,中安街道、胜境街道落实属地责 任)
10.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牵头领导:张德华,责任单位: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县直有关 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11.实施县城通信网络线路规范改造工程。(牵头领导:牛睿,责任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配合单位:县住房和城 乡建设局、县城市综合管理局,电信公司富源分公司、移动公司 富源分公司、联通公司富源县分公司、广电网络公司富源支公司 等部门按权属负责)
12.实施专业市场改造提升工程,实行划行归市。(牵头领导:牛睿,责任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县直有关部门落 实行业监管责任)
13.实施出租车、公交车专项整治工程。(牵头领导:张德华,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 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城市综合管理局、中安街道、胜境街道)
14.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卫生达标工程。
(牵头领导:张彩雄,
责任单位:县爱卫办,县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15.实施居民文明素质提升工程。(牵头领导:胡耀,责任单 位:县文明办,各乡镇、街道具体负责)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 年 7 月)。县委、县政府及时研究部署爱国卫生专项行动,积极向公众解读专项行动任务。各有 关部门根据“突出重点、专项整治、取得实效”的要求,坚持“可 操作、可量化、可考核、可持续”的原则,制定实施方案,分解 细化指标任务,做到目标明确、时间明确、措施明确,有序推进 各项工作任务。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 年 8 月—12 月)。以“突出重点、 统筹推进、重点指导、分级管理”为原则,全县同步推进集中整 治工作。各单位结合实际分专项确定工作重点,针对突出问题建 立问题清单,实行销号管理,统筹推进各项行动,确保整治行动 取得明显成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1 年 1 月—12 月)。紧盯全国卫生 县城创建目标任务,持续推进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全力推进 卫生创建,确保所有创建目标如期实现,原有的卫生乡镇、卫生 村得到巩固提升。全面总结集中整治专项阶段的经验,巩固和转 化专项整治成果,丰富爱国卫生工作内涵,创新方式方法,着力 理顺体制机制,强化工作职责。实现从集中整治向建立长效机制 转变,推动爱国卫生运动常态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深入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工作,成立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双组长”的富源县推进爱国卫 生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 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新时代爱国卫生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统筹协调七个专项行动工作,研究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新时代爱国卫 生工作的新内涵、新机制和新要求,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县卫生健康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城 市综合管理局、县文明办、县农业农村局作为七个专项行动的牵 头部门,分别负责七个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督促各 专项行动的开展落实,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领导小 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主动配合,认真履行职责,确保专项行 动各项任务如期完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卫生健康局,工 作人员从有关单位据实抽调。
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落实属地责任,建立完善工作 协调机制,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落实卫生城镇创建“一 把手”工程,切实发挥政府主导作用。
加强县爱卫办机构能力建设,落实爱卫办人员、经费和必要 的工作条件保障。
(二)落实目标任务。各级各部门要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 向和结果导向,克服形式主义,牢固树立全县一盘棋思想。要进 一步细化分解任务,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和务实管用的措施,严 格按照行动方案任务清单、时间节点和目标要求推进工作、落实 任务,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三)强化督导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牵头部门要加强 协调调度和工作督查,制定完善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强化日常 抽查、检查、督查和平时考核,把社会和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考核的主要指标和依据,并及时公布考核结果。
(四)落实经费保障。各牵头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要本着 勤俭节约的原则,充分整合现有政策和资金渠道,加大专项行动 的资金投入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能落实落地。县委、县政府 将根据综合考核结果对专项行动成效明显、具有全县示范引领作 用的乡镇(街道)和部门(单位),予以表彰奖励。
(五)接受社会监督。各牵头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要充分 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的优势,广泛发动全社会参与。在“一部手机 游云南”“一部手机办事通”设置投诉举报专栏;在电视台设置专 项整治“曝光台”;在领导小组办公室开通专线受理群众投诉举报, 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六)加强宣传引导。县级各类媒体、平台运用多种宣传方 式,主动宣传爱国卫生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加强舆论引导、政 策解读、科普宣传,积极动员社会各方共同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 动落实,引导全社会形成健康文明新风尚。及时总结经验,展示 工作成效,广泛宣传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共同营 造社会广泛参与、单位各尽其责、人人自觉行动的爱国卫生工作 浓厚氛围,推动爱国卫生运动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 理转变。


富源县城乡违法违规建筑治理行动方案富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县城建成区不文明行为管理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