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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6-10-20 10:40  来源: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超级管理员  浏览次数:10728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办、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 意见》(国发〔2014〕66 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 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5〕77 号)、 《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 见》(曲政发〔2016〕27 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全县爱国 卫生工作,不断改善城乡环境卫生,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推动经 济社会协调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意义

      爱国卫生运动是党和政府把群众路线运用于卫生防病工作 的伟大创举和成功实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 分。长期以来,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爱国卫生工作 始终以解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卫生问题为主要内容,将 政治优势、组织优势、文化优势转化为不断增进人民群众健康福 祉的具体行动,有力推动了全县各族群众文明卫生素质的提高, 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身心健康需求,赢得了广大群众的 高度评价。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爱国卫生工作面临一些新情况、新 问题:地区、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一些地方卫生基础设施不健 全、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城镇卫生综合管理和 服务能力难以适应发展需要;爱国卫生工作能力有待提升,工作 方式亟需改进,与新时期的新要求相比,爱国卫生工作还存在法 制化水平不高、部分基层爱国卫生组织软弱涣散、爱国卫生队伍 参差不齐等问题。
      做好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解决当前影响人民群众健康突出问题的有效途径,是改善环境、加强生态文明建 设的重要内容,是建设健康富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爱国卫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继承和 发扬爱国卫生运动优良传统,适应新形势新任务,不断丰富工作 内涵,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切实加 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

      二、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 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 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群众动手、社 会参与、依法治理、科学指导”的方针,以促进人民群众身心健康 为根本,以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为重点,以病媒生物防制为载体, 以卫生创建活动为抓手,以全民健康教育为主线,深入开展爱国 卫生运动,优化城乡人居环境,有效遏制传染病流行,全面提升 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努力建设健康富源。
      (二)总体目标。通过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使全县城乡 环境卫生状况明显改善,影响健康的主要环境危害因素得到有效 治理;人民群众文明卫生素质显著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广泛普及; 有利于健康的社会环境和政策环境进一步改善,重点传染病、慢 性病、地方病和精神疾病等公共卫生问题防控干预取得明显成效, 全县城乡居民健康水平明显提高。
力争到 2020 年底实现以下具体目标:
——巩固提升省级卫生县城创建成果,力争建成国家卫生县 城;
——创建国家卫生乡(镇)1 个,省级卫生乡(镇)4 个, 省级卫生村 30 个;
——全县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到 62%;
——全县农村规模化集中式供水工程水质卫生合格率达到70%;

——全县建制镇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 80%,行政 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水平明显提高。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 范乡村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以农 村垃圾污水处理和城镇环境卫生薄弱环节整治为重点,完善卫生 基础设施,持续深入开展整洁行动,统筹治理城乡环境卫生问题。 推行县域城乡生活垃圾和污水统筹治理,实施统一规划、统一建 设、统一管理、统一运行,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城镇垃圾污水处理 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不断提高对生活垃圾和污水进行处理的 行政村比例。交通便利地区采取“组保洁、村收集、镇运转、县处 理”的垃圾处置模式,偏远地区采取灵活的就地减量化、无害化、 资源化处理模式,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和资源回收利用。加大 城区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的投入和管理力度,加快垃圾中转站、果 皮箱、公共厕所、垃圾处理场、污水排放等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的 步伐,加快居民小区提档升级,提升物业管理的服务质量,加快 集贸市场建设和改造,改变集贸市场数量不足和布局不合理的现 状。统筹安排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的环境卫生整治。制订或修订 村规民约,落实清扫保洁制度,组织开展义务劳动,清理乱堆乱 放,拆除违章建筑,疏浚坑塘河道,营造清洁有序、健康宜居的生产生活环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
      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推进畜禽粪污综合治理利用,加强病死 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规范农药包装物、农膜等废弃物处置;大 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严禁秸秆随意焚烧;严格活禽市场准入, 监督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逐步推行“禽类定点屠宰、白条禽上市”制度。(县农业局牵头)
      开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改善农村河道水环境。(县水 务局牵头)
      积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坚持源头管控,狠抓细颗粒物和可 吸入颗粒物综合治理。(县环境保护局牵头)
      (二)切实保障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
      建立从水源地保护、自来水生产到安全供水的全程监管体 系,强化水质检测监测,确保饮用水安全。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 和管理,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实施水源保护区污染综 合整治。县环境监测站具备地表水 29 项指标检测能力。加快城 镇供水设施改造和建设,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2016 年底 前完成相对集中的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区划、规划工作,建立健全 供水设施维护长效机制,进一步改善供水水质。在有条件的地方, 优先采取城镇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或建设跨村、跨乡(镇)连片 集中供水工程等方式,大力发展规模化集中供水,统筹解决农村 学校的饮水安全问题。加强饮用水卫生监测能力建设,逐步实现 县级具备 40 项水质常规指标的检测能力。(县水务局牵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配合)
      (三)加快农村改厕步伐
      坚持因地制宜、集中连片、整村推进,加快农村无害化卫生 厕所建设进程,力争到 2020 年全县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到 62%,有效预防控制肠道传染病、寄生虫病的发生流行。农村新 建住房、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项目要配套建设无害 化卫生户厕。中小学校、乡(镇)卫生院、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集贸市场、乡(镇)政府机关等公共场所和旅游景点、铁路公路 沿线要建设无害化卫生公厕。加强改厕后续服务和管理,教育和 引导农民使用卫生厕所。加强改厕适宜技术培训,在有条件的农 村地区推广粪便统一收集、集中处理的“四格式生态厕所”等新技 术。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合理整合项目资源,有效调动社 会力量参与,形成多方投入的改厕筹资模式。加强农村改厕报告 统计,健全完善“建得起、用得上、管得好”的卫生厕所长效管理 机制。(县爱卫办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县教育局、县农业局配合)
      (四)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建立健全病媒生物监测网络,定期开展监测调查,有针对性 地组织开展“除四害”活动。实施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预防控制 策略,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防止病媒生物传播疾病的发生流行。 坚持治本与治标相结合,专业队伍与群众队伍相结合,经常措施 与突击杀灭相结合,每年认真组织开展以灭鼠灭蚊为重点的季节性“除四害”活动,预防和减少病媒生物性疾病的发生和传播。加 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药物、器械和技术管理,提高预防控制效果, 减少环境污染。推进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市场化发展,规范服 务行为。开展“除四害”先进城区达标创建活动。(县卫生和计划 生育局牵头;县农业局配合)
      (五)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开展讲卫生、树新风、除陋习活动,摒弃乱扔、乱吐、乱贴、乱行等不文明行为,提高 群众文明卫生意识,营造社会和谐、精神文明的社会新风尚。加 大新闻媒体无偿开展卫生防病知识公益宣传力度,创新健康教育 的方式和载体,充分利用电视台、报纸、互联网、电台、移动客 户端等新媒体传播健康知识,提高健康教育的针对性、精准性和 实效性。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结合各类健康主题日, 组织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活动,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要开设健康教 育课程,通过各种形式向学生传播健康知识。加强健康教育的内 涵建设,组织发布科学防病知识,及时监测纠正虚假错误信息, 坚决取缔虚假药品等广告、打击不实和牟利性误导宣传行为。实 施好健康中国行、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 动、全民健康科技行动和健康富源巡讲等活动,打造一批健康教 育的品牌活动。医疗卫生机构在提供诊疗服务时要积极开展健康 教育,推动重点人群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形成健康生活方式。(县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牵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教育局、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配合)
      建设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公共体育场所,改善城乡居 民运动健身条件,提高公共体育设施的开放率和利用率,加快推 进“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形成覆盖城乡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 体系。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着力提高青少年体质,在政策、措 施上加大对青少年体质健康的扶持力度,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 参加 1 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加强职工体育,推动机关、企事业 单位落实工间操制度,建立职工健身团队,开展符合单位特点的 健身和竞赛活动。推广体质监测和科学健身方法,指导个人根据 体质和健康状况开展适合的健身活动,提高群众科学健身水平。 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健身活动,建立激励机制,引导和鼓励群众 经常、持久地参加健身活动。发挥中医治未病优势,大力推广和 规范传统养生健身活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牵头;县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教育局、县总工会配合)
      积极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带 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办厅字〔2013〕19 号)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发挥带头表率作用,模范遵守公共场 所禁烟规定。积极开展控烟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烟草危害的正 确认识,促进形成不吸烟、不敬烟、不劝烟的社会风气。严格管 理烟草售卖点,落实不向未成年人售烟的有关法律规定,将青少 年作为吸烟预防干预的重点人群,努力减少新增吸烟人群。开展 戒烟咨询热线和戒烟门诊等服务,提高戒烟干预能力。认真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创建无烟医疗 卫生机构、无烟学校、无烟单位,努力建设无烟环境。(县卫生 和计划生育局牵头;县爱卫会成员单位配合)
      (六)积极推进社会卫生综合治理
      1.深入推进卫生乡(镇)、街道、村(社区)创建。各乡(镇)、
街道要将卫生创建作为“一把手”工程,将卫生乡(镇)、街道、 村(社区)创建作为提高乡(镇)、街道、村(社区)卫生管理 水平的有效载体,推动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的 工作格局,广泛开展卫生创建活动。加快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健 全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有效破解乡(镇)、街道、村(社区)卫 生管理难题。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卫生创建的 中长期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量力而行开展创建工作,避免“形象 工程”等问题。将创建卫生村镇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 来,使卫生创建活动更具针对性、广泛性和实效性。加强对卫生 乡(镇)、街道、村(社区)创建的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提高 卫生乡(镇)、街道、村(社区)创建质量,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带动城乡人居环境质量的整体提升。(各乡(镇)人民政府、街 道办事处负责)
      2.巩固省级卫生县城创建成果。制定巩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 方案,出台具体措施,明确具体任务,确保责任落实。研究制定 爱卫创卫工作成效管理的规定,着力推进卫生县城长效管理体制、 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执法检查,使爱国卫生工作纳入法制化、经常化、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轨道。对照《省 级卫生县城标准》,重点抓好固强补弱工作,确保软硬件指标达 标。继续抓好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垃圾死角、占道摊点、乱搭乱 建、交通拥堵、噪声扰民、生活污水等突出问题的整改治理,充 分调动全民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使巩固工作群众理解、群众 拥护、群众参与,让群众得到实惠。广泛宣传,引导城乡居民遵 守社会公德,爱护环境,讲究卫生,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改变生活陋习。充分发挥各种传媒的作用,大力宣传巩固省级卫 生县城的工作目的、措施、动态,进行舆论引导和监督,使巩固 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县爱卫办牵头;县爱卫会成员单位 配合)
      3.探索开展健康县城建设。促进城市建设与人的健康协调发 展,努力打造卫生县城的升级版。围绕营造健康环境、构建健康 社会、培育健康人群等重点,将健康政策有关内容纳入城市规划、 市政建设、道路交通、社会保障等各项公共政策并保障落实。紧 密结合深化医改,不断优化健康服务,大力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 务均等化,促进卫生服务模式从疾病管理向健康管理转变。推动 健康城市理念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医院,提高 社会参与程度。(县爱卫办牵头;县爱卫会成员单位配合)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乡(镇)、街道要将爱国卫生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 解决爱国卫生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要研究制 订爱国卫生工作规划,每年召开会议,制订年度工作计划,研究 部署重要工作任务。各成员单位要加强部门联动,按照职责分工 落实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工作任务,形成推进工作的整体合力。 要把爱国卫生工作与经济工作和其他社会工作同部署、同考核, 促进爱国卫生工作与经济建设同步、协调发展。建立爱国卫生考 核评价体系,定期对爱国卫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 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乡(镇)、街道要围绕“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群众动手、社会参与、依法治理、科学指导”的新时期爱卫工作方针,加强爱 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建设,健全爱国卫生组织体系,特别要加强基 层工作能力建设,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充分发挥爱卫会组 织协调、监督检查的综合职能,建立和完善爱卫会成员单位分工 负责制,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坚持部门分工和相互协作的原则, 加强情况通报和工作协商,努力形成部门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 工作格局。各乡(镇)、街道要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专兼职 工作人员,要保证爱国卫生工作经费的投入,确保爱卫工作有序 开展。
      (三)强化统筹协调
      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疾病流行规律和研判情况,发挥爱国卫生工作的独特优势,及早动员部署,调动各方力量,从源 头上控制疾病的发生与传播。坚持群防群控,充分发挥乡(镇)、 街道、城乡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基层爱国卫生机构队伍的 群众工作优势,强化专业防控和群众参与的协作配合,形成共同 防治疾病、促进健康的工作格局。在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 精神疾病等疾病防控工作中,要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 组织协调作用,推动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协作配合,共同落实传 染源管理、危险因素控制、防病知识普及、社会心理支持等综合 防控措施。协调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重大疫情防控、大 型活动卫生防疫保障等工作。在重大自然灾害应对中组织开展环 境和饮用水消毒、食品安全保障、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和垃圾粪便 收集处理等工作,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四)强化制度保障
      完善政府和市场有机结合的机制,通过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 服务等方式,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环境整治、改水改厕、病 媒生物预防控制、健康教育等工作。改进爱国卫生活动形式和内 容,动员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提供志愿服务、参加义务劳 动等方式,参与爱国卫生公益活动。探索推广居民健康自我管理 小组、病友互助小组、健身小组、社区健康讲堂等有效形式,发 挥群众组织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为广大群众开展自我健康管理搭建平台、提供便利。大力宣传典 型事迹和先进经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每年坚持开展爱国卫生 月活动,着力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卫生问题。
      (五)强化考核管理
      县爱卫办要加强对爱国卫生工作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综合 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要建立爱国卫生 工作考核奖惩机制,实行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评比,对工作突 出、成效明显的,要给予表扬;对工作不力的,要及时督促整改。 要畅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认真梳理、整改群 众反映的问题,不断提高群众对爱国卫生工作的满意度,提高爱 国卫生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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