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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加强公共场所控烟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07-01 15:16  来源: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超级管理员  浏览次数:8326

为扎实推进我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使广大人民群众远离烟草危害,减少因吸烟引发的各种疾病,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为载体,以“全民健康教育”为抓手,积极推进控制吸烟活动,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不敬烟、不吸烟, 提升干部职工健康素养,降低吸烟率和吸烟量,改善公共环境卫生,努力为创建国家卫生县城营造良好的无烟环境。

二、目标任务

室内外公共场所、 办公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实行全面禁烟。 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教育机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率先实施禁烟,禁止各类烟草广告、 促销等活动。各级各部门要安排专(兼)职吸烟劝导人员宣传吸烟危害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通过开展控烟活动,提高全民控烟意识,自觉抵制烟草,有效降低吸烟率。

三、禁烟区域

室内公共场所均为无烟区,且不设室内吸烟区。各医疗机构室内外所有场所, 各类教育机构的室内外所有场所,机关单位办公室、会议室、办事大厅、卫生间、 走廊、公共电梯等均为禁烟区域。

四、工作内容

(一) 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各级各部门、 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参与控烟工作,全面推行室内公共和工作场所禁止吸烟活动,减少烟草对公众健康的危害,尤其是对女性和儿童的健康危害,县烟草销售企业、个体烟草销售点要张贴“不向未成年人售烟” 的宣传标识,取缔烟草宣传广告。各单位要在会议室、办公室、 走廊、男卫生间、电梯等醒目墙上张贴规范禁烟标识,会议室、 办公室不得放置烟灰缸,不向客人敬烟。车站候车室和各办事大厅要有醒目的禁烟标志标识,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吸烟危害人体健康的宣传内容。 各单位要落实专(兼) 职控烟检查人员,对在公共场所吸烟行为要及时进行劝阻。

(二) 卫健、 教体系统和行政机关带头创建无烟单位, 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建立控烟长效管理机制。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创建“无烟医院”,充分发挥卫健系统带头控烟先锋模范作用, 采取制作宣传展板和专栏、LED 滚动播放健康教育知识和标语、 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控烟的重要性和吸烟的危害性, 积极争创无烟医院。县教体局要研究制定学校控烟工作方案, 积极开展“无烟学校”创建活动。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积极开展“吸烟和被动吸烟有害健康”宣传活动。

各级各部门、 企事业单位要以身作则,优化行政机关人文环境,树立窗口良好形象,积极开展“无烟单位” 创建活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率先垂范,不在办公和公共场所吸烟。各单位要制定控烟工作方案,建立健全控烟管理制度,安排专(兼) 职人员负责控烟工作,设置明显禁烟标识,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不吸烟、不备烟、不敬烟。

广泛开展公共场所控烟宣传活动。 各级各部门每年要结合“世界无烟日”主题活动,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控烟宣传活动,发放吸烟有害健康宣传资料、禁烟标志,举办控烟知识讲座,播放宣传控烟知识的公益性广告等。通过控烟宣传、普及控烟知识,提高群众对烟草危害的认识,形成全民控烟、戒烟的良好氛围。

五、工作职责

根据《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各乡镇(街道)、各相关单位履行以下控烟职责。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全县医疗卫生机构的控烟工作,要大力普及烟草危害相关知识,开展吸烟行为干预,开设戒烟门诊,做好治疗和戒烟等工作,每年“世界无烟日”要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控烟宣传教育。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在楼道、走廊、大厅等公共区域和办公室、会议室等行政办公区域的醒目位置设置禁烟标识,在室内主要公共场所设立控烟宣传栏,科学设置取阅架,摆放控烟告示牌并发放控烟宣传折页。各医疗卫生机构院内不可设立吸烟区或吸烟室,谢绝前来办事人员相互敬烟,有专(兼)职控烟监督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并制止其在公共场所吸烟。设置在医院内部的零售商店不准出售香烟。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在办公区的走廊、楼梯转角、电梯、大厅及入驻各单位的主要公共场所及办公区域显著位置张贴禁烟标识,并规定保洁员、保安员发现吸烟者进行劝阻。

县教育体育局:要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并严格执行“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它未成年人集中活动室内吸烟”的规定。要开设中小学校健康教育课程,将吸烟有害健康纳入中小学健康教育内容,在中小学校和县职高广泛开展控烟健康教育,让学生了解和掌握烟草危害健康知识,教育学生拒吸第一支烟。同时,按《云南省创建无烟学校评定细则》组织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创建“无烟学校”,加强校内控烟巡查力度,在显著位置粘贴禁烟标识,发现吸烟者进行劝阻,学校所有场所无吸烟区或吸烟室。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烟草广告管理办法》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大力配合控烟工作,加强对烟草广告的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烟草广告,加强对烟草广告的日常巡查和动态监控。

县城市综合管理局:要禁止在县城区内设置烟草广告牌,禁止摆放、张贴、散发、悬挂烟草广告。要加强公园等公共场所的控烟巡查力度,在显著位置放置禁烟标识,保洁员要配带“控烟监督员”臂章并劝阻吸烟者。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要加强对城区主要商贸企业控烟工作的督导检查,提高企业控烟意识和实际控烟效果。要与团县委、县文明办等单位联合开展无烟单位创建评选活动,在全县商业系统掀起创建高潮。

团县委:要组建控烟志愿者队伍,定期深入居民区、公共场所进行劝阻活动,并号召广大青年开展“远离烟草、从我做起”活动。

县委宣传部、县文旅局、县融媒体中心:要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主要内容,利用健康教育栏目进行控烟知识宣传,播放控烟公益广告,禁止利用广播电视刊播烟草内容的广告。要加强对县文体馆、图书馆等公共场所控烟工作的行业监管,利用电影放映前、演出前等时段通过电子屏幕进行“吸烟有害健康”、“请勿吸烟”等控烟宣传。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对各类公共交通工具、候车室、站台及其相关场所的控制吸烟工作;经常性开展禁烟检查和查处工作,实现禁烟目标。

各乡镇(街道),县公安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民政局: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及行业工作职能,分别负责宾馆、互联网服务营业场所、文化、娱乐、旅游景点和社会福利机构的控制吸烟工作;对各类违法吸烟行为进行集中执法,确保禁烟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六、组织保障

为切实抓好我县控烟工作,确保控烟顺利开展,全面完成控烟工作任务,特成立富源县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张彩雄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何保国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县委网信办主任,县政府新闻办主任

李永态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成  员: 赵乔文  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党委副书记、

副局长

刘保稳  县教育体育党工委委员

付昆鹏  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主任

王  任  县财政局副局长

胡建书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副书记

刘  萍  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李  怀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王卫疆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杨  兵  县应急管理局政治部主任

张栋梁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王子飞  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副局长

刘光兴  县林业和草原局党委副书记

孙煜程   团县委书记

曹  飞  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李永态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卫疆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根据工作需要从成员单位据实抽调。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各单位自行调整,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七、工作要求

(一) 统一思想认识,制定控烟方案。各级各部门要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控烟工作,成立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控烟工作实施方案,安排专(兼) 职劝烟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职责、健全控烟工作制度,将控烟工作落到实处。

(二) 强化控烟管理,完善工作措施。各级各部门要加大控烟工作管理力度,完善管理机制,将控烟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对控烟工作不重视、工作任务没有完成的单位和部门, 要进行通报批评,对控烟工作完成较好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追踪报道,对控烟积极的干部职工予以表彰。

(三) 发动全员参与,积极组织协调。县爱卫办要发挥控烟工作组织协调作用,组织卫健、教体、宣传等部门,利用“世界无烟日”等重大宣传活动,通过网站、广播、宣传车等平台、 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控烟健康教育讲座等方式,积极动员干部职工、居民主动戒烟、劝他人戒烟,在全县形成“人人参与控烟, 人人主动戒烟”的良好控烟氛围。

富源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富源县2021年爱国卫生工作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