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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县域范围内划定重点区域、路段暨在重点区域、路段规范车辆停放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04-06 14:38  来源: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40854

富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县域范围内划定重点区域、路段暨在重点区域、路段规范车辆停放的通告
富政告〔2021〕5 号
      为进一步加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规范文明行为,提升道路交通环境,确保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曲靖市富源县人民政府决定划定交通管理重点区域、路段,加强车辆停放的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重点区域、路段
(一)城区
金城路、鸣凤路、建设路、中山路,清溪路、金龙街、文化路、中安街、太和街、营盘路、胜境大道、胜境街、惠通街、东河路、玉顺街、新民路、兴隆路、龙海路、烟草巷、金牛小区道路、金华大道、立基大道、兴民路、永兴路、珍珠街、罗山路、长治路、梨子园街、文澜街、云龙路、清风路、向义街、富屯街、刘家湾路街道集镇规划建城区范围。
(二)乡镇
1.后所镇:文笔路、正南路、华碧路、仿估街、河滨路、平安街、莲花街及集镇规划建镇范围。
2.大河镇:古文路、长治街、大河街、黄岩路、文轩路及集镇规划建镇范围。
3.营上镇:兴营路、龙峰路、宁通路、圆通街、龙峰街、东宁街、富民路及集镇规划建镇范围。
4.富村镇:富兴路、振兴路、西环路、贸丰路、银丰路、庆丰路及集镇规划建镇范围。
5.黄泥河镇:滇东大道、白云路、南门街、东门街、人民路及集镇规划建镇范围。
6.十八连山镇:连山南路、金牛南路、白龙路、鑫源街、龙山街、向阳路、安定路及集镇规划建镇范围。
7.老厂镇:新发路、八宝街、和谐路、富源街及集镇规划建镇范围。
8.竹园镇:久安路、振兴路及集镇规划建镇范围。
9.墨红镇:朝阳路、拓新路、青林路、兴民路及集镇规划建镇范围。
10.古敢乡乡镇规划建镇范围。
(三)国、省道
1.国道 G320 沪瑞线重点交通路段:G320 国道 K2524 加 300米(胜境风电场东岭森林公园路口)、G320 国道 K2526 加 600 米(东堡村路口)、G320 国道 K2537 加 700 米(四公里凤凰山三叉路口)、G320国道K2542加800米(宏发印象水泥有限公司路口)、G320 国道 K2548 加 300 米(凉水井与海田村叉路口)、G320 国道 K2550 加 380 米(硐上村叉路口)及其他设有标志标牌的重要路段、事故易发路段。
2.省道 S204 升长线重点交通路段:K1 加 900 米(胜境关高速路口)、K4 加 700 米(陶源溪谷)及其他设有标志标牌的重要路段、事故易发路段。
二、禁止行为
在以上重点区域内的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住宅小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道路或场所未在停车泊位内停车(学校门口限时停放除外)或虽在停车泊位内但未按顺行或指示方向停放或超越停车线停放的行为。
三、违法停车处罚

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除按前款规定处罚外,将依法拖移违法停放机动车。

四、本通告自 2021 年 4 月 26 日起施行,富政告〔2019〕1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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