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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小区疫情防控管理的通告(第11号)

发布时间:2021-08-12 08:51  来源:富源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作者:富源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浏览次数:19770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近期,新冠肺炎“德尔塔”变异毒株加速扩散蔓延,国内多地出现聚集性疫情。为全力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保障小区居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富源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就加强小区疫情防控管理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加强居民小区管理。每个居民小区只保留 1 个人员及车辆进出口,严格落实进入人员登记核查、佩戴口罩、扫健康码、测量体温、核查疫苗接种等情况。重点排查“三非”人员,中高风险地区、边境地区入(返)富人员等重点人群,发现黄码、红码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指挥部报告。强化小区环境治理,做好小区清洁消毒、垃圾分类、电梯消杀等工作。

二、强化出租房屋管理。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承租人员的管控;对不向管理部门报告租房情况、不配合开展防控工作的,将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主体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三、强化广大居民防护意识。加强小区内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的管理。提倡居民少出门、少串门、不聚集,外出时必须戴口罩。

四、强化疫情防控知识宣传。通过微信、微博、社区宣传栏、小区广播、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疾病防治知识,引导小区居民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营造严防严控、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氛围。

五、强化引领示范作用。各小区居住的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学习宣传、带头发动群众,共同构筑起疫情防控的人民防线。  

富源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811


富源县两例疑似阳性核酸样本最终检测结果为阴性关于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疫情防控管理的通告(第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