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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富源县城区“智慧停车”线上运营收费的公告

  • 富源建投市政投资有限公司
  • 民意征集
  • 2023-03-10
  • 2023-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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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县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管理,规范道路停车秩序、提升城市整体形象,根据富政办发〔2022〕73 号、富政复〔2023〕9号文件精神,由富源建投市政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智慧停车系统,并取得县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特许经营权,富源县“智慧停车”项目计划于2023年4月1日正式上线收费运营,接入市“曲靖智停”服务平台,实行停车服务收费,原富源县城区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缴费二维码、收费APP当即废止。根据《富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富源县建投市政投资有限公司城区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批复》(富发改收费〔2023〕3号)规定,现将县城规划区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范围及类别

一类收费区域范围:胜境大道(曲胜高速富源收费站至县中医院段、曲胜高速富源收费站至毛耳脚大花园段)、金城路(富源县公安局中安街道派出所至信合园住宅区前十字路口)、中安街(原供销社贸易中心至原商业局接太和街段)、太和街(中安监狱至富源县运政管理所段)、鸣凤路(南门桥至富源县残联)、清溪路、建设路、中山路、东河路、惠通街、文化路(县人民法院住宅区至县政府住宅小区前十字路口)、金龙街、鸣凤路人行道三处临时停车场(中安街道中心幼儿园前临时停车场、县政府岔路口临时停车场、县第一中学前临时停车场)。

二类收费区域范围:在富源县城市规划区域内除上述区域以外的范围。

二、收费时段及标准

(一)一类收费区域临时停车泊位停车服务费收费标准。白天(8:30至20:30),停放时间在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的,每车每次3.00元;超过1小时的时段每小时加收1.00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夜间(20:30至次日8:30)免费停放。

(二)二类收费区城临时停车泊位停车服务费收费标准。白天(8:30至20:30),停放时间在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的,每车每次2.00元;超过1小时的时段每小时加收1.00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夜间(20:30至次日8:30)免费停放。

(三)连续停放超过24小时的,超出的部分按上述规定重新计时收费。

三、收费车辆范围

核定载客11人以下(含11人)的小型客车和1吨及以下的货车收取停车服务费;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电三轮、人力三轮车在指定范围内停放,免收停车服务费。城市规划区域内禁止大型机动车停放。

四、免收停车费的车辆范围

(一)对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救援)车、工程抢险车、行政执法车、环卫作业车辆、园林生产作业车辆免收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停车服务费。

(二)对在城市道路设立的专用临时停车泊位待客的出租车、公交车免收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停车服务费。

(三)对持有公安交通警察部门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和残联核发的残疾证的残疾人专用车,在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管理的经批准的城市道路(含市政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政府财政性资金或政府平台公司投资建设的停车设施,免收停车服务费。

五、其他事项

(一)停车规范及要求:需停车的车辆必须进入泊车位,不得压线;凡入泊车位的车辆必须顺向停车,方向一致;禁止一车占两个泊车位。

(二)现将富源县城区智慧停车项目线上收费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2023年3月10日-3月30日,在此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反馈至富源建投市政投资有限公司。

电话咨询:0874— 4038799。

附件:《富源建投市政投资有限公司富源县城区“智慧停车”线上运营收费的公告》的编制说明




富源建投市政投资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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