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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拟征收土地公告

  • 富源县国土资源局
  • 2017-10-30 09: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云南省土地管条例》的规定,富源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拟征收胜境街道办事处外山口社区刘家湾居民小组5.0429公顷,其中耕地3.4830公顷。胜境街道办事处外山口社区外山口居民小组0.4416公顷,其中耕地0.0527公顷。胜境街道办事处外山口社区余家屯居民小组11.3667公顷,其中耕地8.2904公顷。中安街道办事处东堡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0.3385公顷,其中耕地0公顷。富村镇富村居民委员会富村居民小组0.0460公顷,其中耕地0公顷用于富源县2017年第二批城镇建设用地。
项目涉及拟征地情况如下:
1、胜境街道办事处外山口社区刘家湾居民小组5.0429公顷,其中耕地3.4830公顷。
2、胜境街道办事处外山口社区外山口居民小组0.4416公顷,其中耕地0.0527公顷。
3、胜境街道办事处外山口社区余家屯居民小组11.3667公顷,其中耕地8.2904公顷。
4、中安街道办事处东堡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0.3385公顷,其中耕地0公顷。
5、富村镇富村居民委员会富村居民小组0.0460公顷,其中耕地0公顷。
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如下:

单位:公顷、万元
被征地村组 征用的地类 征地面积 征地统一年产值 土地补偿费标准 安置补助费标准 其它
胜境街道办事处刘家湾居民小组、外山口居民小组余家屯居民小组 水田 0.7452 4.3680 34.9440 96.0960
水浇地 0.3493 4.3680 34.9440 96.0960
旱地 10.7316 4.3680 34.9440 96.0960
林地 1.5450 4.3680 18 0
其他农用地 2.2747 4.3680 131.0400 0
建设用地 0.9714 4.3680 131.0400 0
未利用地 0.2340 4.3680 9 0
中安街道办事处东堡村民委员会东堡村民小组 建设用地 0.3385
4.3680
34.9440 0
富村镇富村居民委员会居民小组 建设用地 0.0460 34515 27.6120 0
二、青苗补偿标准
农作物种类 生 长 期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水稻 6个月 1.8750
玉米 6个月 1.5750
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单位如对以上补偿、安置存有异议者,请在此公告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等形式与我中心联系。待土地权属调查后,将适时召开征收土地听证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4621371联系人:吴婷)


特此公告



富源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