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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财政局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

  • 富源县财政局、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015158708/2024-08618
  • 2024-03-07 16:15

各改造实施单位:

根据《曲靖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曲财综〔202332文件要求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租赁住房保障178万元下达给你们,分别列入20232210108老旧小区改造”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入2210110保障性租赁住房”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入2210107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请严格按照《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2237号)规定执行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富源县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分配表

   2.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绩效目标表

3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用于租赁 住房保障区域绩效目标表

富源县财政局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726


附件1

富源县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元

序号

项目类别

责任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本次下达资金

1

老旧小区改造

中安街道办事处

北坟山片区

北坟山

240000

2

老旧小区改造

西台寺片区

西台寺

230000

3

老旧小区改造

出水洞片区

出水洞

230000

4

老旧小区改造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小区

鸣凤路

490000

5

租赁住房保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90000

合计

1780000


附件2






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用于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绩效目标表

专项名称

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

地区

富源县

专项实施期

2023

资金情况 (万元)

年度资金:993


其中:中央补助

993

地方资金


实施期目标

年度目标(2023年)

进行老旧小区改造提升,进一步改善群众居住条件。

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以县级正式下达计划为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改造面积

≥8.82万平方米

改造户数

≥1206

改造楼栋数

≥59

改造小区数

≥4

质量指标

验收合格率

100%

时效指标

开工目标完成率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群众居住条件是否改善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老旧小区居民满意度

≥80%

附件3

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用于租赁住房保障区域绩效目标表

专项名称

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

地区

曲靖市

专项实施期

2023年


资金情况

(万元)

年度金额:236



其中:中央补助

236

地方资金


实施期目标

年度目标2023年

提高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

使用效益,更好实现城镇保障性安

居工程建设目标。

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以级正式下达计划为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数量指标

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

98


筹集公租房

≥套


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

300


质量指标

验收合格率

100%


时效指标

开工目标完成率

100%


基本建成目标完成率

100%


补贴发放目标完成率

100%


社会效益指标

分配入住率

≥60%


已保家庭户数占应保家庭户数比

≥80%


满意度指标


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满意度

≥80%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新市民、青年人满意度

≥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