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专版

富源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

  • 富源县财政局
  • 015158708/2024-08618
  • 2024-03-07 16:06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曲靖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曲财综〔202356文件要求,租赁补贴补助资金142.96万元下达给你单位,列入20242210107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单位使用资金必须严格按照《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2237号)规定执行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用于租赁补贴绩效目标申报表

富源县财政局

2024122




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用于租赁补贴绩效目标申报表

专项名称

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

地区

曲靖市

专项实施期

2024


资金情况

(万元)

年度金额:142.96



其中:中央补助

142.96

地方资金


实施期目标

年度目标(2024)

提高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

使用效益,更好实现城镇保障性安

居工程建设目标。

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以级正式下达计划为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数量指标

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

300


质量指标

验收合格率

100%


时效指标

开工目标完成率

100%


基本建成目标完成率

100%


补贴发放目标完成率

100%


社会效益指标

分配入住率

≥60%


已保家庭户数占应保家庭户数比

≥8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满意度

≥80%


新市民、青年人满意度

≥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