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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工作报告

  • 富源县人民检察院
  • 015158708/2024-08638
  • 2024-01-12 17:15

一、主要工作情况

2023以来富源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市委、县委实施意见,紧紧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着力强化法律监督,持续抓好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融入中心、聚焦大局,服务保障富源建设

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共受理审查逮捕各类犯罪290457人,同比件数上升13.73%、人数上升12.01%受理审查起诉各类犯罪397555人,同比件数上升11.83%、人数上升8.19%。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2份。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90.63%。审慎行使起诉权,建立不起诉案件“三审三查三征求”办理机制,提升案件质量

服务保障经济发展。加强检企联动,邀请企业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主动问需于企,提供送法上门服务。通过办理一起合同诈骗案,为被害公司全额追回60余万元被骗款。办理的某煤矿监督撤案,让涉案企业得以摆脱“诉累”,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27人。积极开展企业合规改革案件办理。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溯源治理,办理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3

着力守护绿水青山。落实“河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等协作机制,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巡山、巡河,办理了全县乡村垃圾整治、生物多样性保护、东门河治理(南盘江专案)等案件。与贵州省盘州市检察院跨区域协作办理的林地保护案正在向最高检申报典型案例。成立“富光”生态检察办案组,推行“检察官+特邀检察官助理”模式,办理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4、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

强化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力度。办理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1313人,其中曲靖市检察院交办33人,省、市监委指定管辖33人,县监委移送77人。制发预防职务犯罪检察建议1份,邀请案发单位员工参加庭审观摩,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通过与刑事审判法官同堂培训,到纪检监察机关授课交流等方式,强化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合力。

做实法治宣传提升普法实效。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成立“青年讲师团”普法队伍,向社会各界推出“普法菜单”,提供“点单式”普法服务10余次。选派20名优秀干警配合省市普法工作组下沉基层,开展法治宣讲30,制作法治公开课节目4期、普法宣传小视频2期,紧紧围绕青少年、务工人员、涉案矛盾纠纷人员等重点群体开展普法活动。凡相对不起诉案件,全部做到“公开听证+案发当地公开送达”,让百姓零距离接受法治教育。

(二)服务民生、保障民利,践行司法为民

坚持人民至上,以良法善治守护群众美好生活。在“聚光灯”下“开门办案”,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办案活动,以公开听证方式办理案件71件,实现“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覆盖。通过办理支持起诉案件,帮助农民工兑现被拖欠工资报酬154万余元。为11名案件当事人及其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16万元,其中未成年人33万元。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与县司法局建立联合调解机制对办理的轻微伤害刑事案件能调尽调办理立案监督案件3件,其中监督立案并移送法院起诉1件。办理刑事申诉案件1件,立案复查1件。以上案件均由院领导包案办理并化解。按时办结上级院交办的刑事申诉案件5件。对受理的38件信访案件,均在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答复办理结果或办理过程,让群众的诉有人管、事有人办、合理诉求能及时得到解决。

持续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34人,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被害人21人,实现了双下降目标。预未办积极履职,向县预防未成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通报了近五年涉校园欺凌和学生违法犯罪情况,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2次、专题培训1次,邀请市、县业务骨干为全县500余名法治副校长、师生等上法治示范课。推动将各乡镇政法委员纳入领导小组,每月向各乡镇通报未成年犯罪情况。开展社会溯源治理,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份、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检察1份。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综合履职,实现未成年人案件“四大检察”全覆盖,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2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诉前审查)、行政检察案件1件。

(三)深耕主责、精准发力,守护公平正义底线

刑事检察更加有力。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0件,撤案15件,追捕追诉9人,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28份、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29。与人民法院联席会商案件5件次,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委会3次,纠正审判活动违法5件,提出抗诉3件。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严重违法行为书面提出纠正17件,办理刑罚变更执行案件10件,按上级院部署开展看守所巡回检察。

民事检察更加精准。办理对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7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6件,其中涉虚假诉讼16件。办理对民事审判程序中违法行为监督案件34件,提出检察建议34件均被采纳;办理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34件,提出检察建议33件均被采纳;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02件。

行政检察持续做实。对行政生效判决的监督案件提出检察建议2件,对行政审判程序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件,提出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5件,均得到采纳。办理行政违法监督案件25件均整改回复。积极推进“两法衔接”工作,与3家行政单位建立行刑双向衔接机制,办理反向衔接案件10件。通过办案,推动了全市开展“燃气安装费不合理收费”专项监督活动

公益诉讼稳步拓展。立案审查公益诉讼案件68件,其中行政案件56件,民事案件8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件,诉前整改率100%。依托环境保护税和耕地占用税法律监督大数据模型,排查办理了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促进税务机关对相关企业进行了清理排查,追缴税款573万余元。

(四)政治引领、从严治检,夯实检察工作根基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树牢“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理念,坚持凡事首先“从政治上看”,不折不扣把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融入、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今年来向县委、县委政法委及市检察院请示汇报重大案件办理情况20件次。学透做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

坚持从严治检。把稳政治纪律之尺不动摇、严守政治规矩之戒不含糊、保持清正廉洁之本不偏离。今年开展全员政治轮训3次、警示教育3次。把严管厚爱抓在日常,层层签订廉政承诺书、工作日拒绝饮酒承诺书,制定主动接受派驻监督的实施办法。常抓不懈“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要求全院干警逢问必录,今年以来共记录报告24件,未出现违反“三个规定”情况。

强化能力素质提升。常态化开展业务技能竞赛、模拟法庭辩论、法检同堂培训等活动,组织全体人员到厦门大学学习,选派1名干警到南京市人民法院交流集训,1名干警受邀为曲靖市纪检监察干部授课。今年来,获得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曲靖市五四红旗团支部等荣誉,涌现出全省案件管理业务能手、全市“公诉业务能手”等先进个人,两名干警分别在全省检察机关课程研发竞赛、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中斩获全省第三名和优秀奖荣誉

二、下步工作方向

年以来,我院各项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服务发展大局,守护民生福祉,维护公平正义,为富源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富源县人民检察院

2024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