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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投资项目代办服务工作的通知》解读

  • 富源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 015158708/2023-08653
  • 2023-03-22 17:48

2023322日,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投资项目代办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2019年12月,富源县出台了《富源县关于印发富源县投资项目代办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富营商办发〔2019〕8号)文件,成立了投资项目代办服务中心,明确了代办工作人员,初步建立了投资项目代办服务机制,无偿为项目单位办理投资项目申报或受项目单位委托办理投资项目审批事务。自投资项目代办服务运行以来,累计代办项目39个,代办成效良好。但也存在代办流程不详细、部分代办单位职责不具体、部分代办工作人员因岗位调整没有更新补充等问题。为进一步提升代办服务水平,打造更加优质高效的投资项目落地服务环境,富源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投资项目代办服务工作的通知》,并于2023年2月14日向12个乡镇(街道)和18家县直有关单位发函征求意见,经反复修改完善后,形成本通知。

二、主要内容

《通知》从代办服务范围、代办服务内容、代办推送或申请、代办服务流程、主要职责、工作要求等6个主要方面作了进一步明确,重点说明的内容有:

一是代办服务范围。招商引资项目、重点建设项目和依申请的社会投资一般性项目(不包括保密、军事、核工程以及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等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

二是代办服务内容。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期间的行政事项审批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等。

三是代办推送或申请。(一)招商引资项目。招商引资项目签约后,县投资促进局在2个工作日内将招商引资协议复印件、签约前预审情况推送至县投资项目代办中心。(二)县域内重点建设项目。县发展和改革局按照县域内重点建设项目范围内已立项的项目,主动征求项目单位意见,如需代办,及时推送至县投资项目代办中心。(三)社会投资一般性项目。社会投资一般性项目由代办中心工作人员根据发改投资备案入库的项目主动征求项目业主单位意见,如需代办,代办中心工作人员直接受理代办。

四是代办服务流程。详细说明了招商引资项目、重点建设项目、社会一般投资项目的代办服务流程和项目专人全流程代办的闭环运行服务机制。

五是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了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等十八家县直有关部门具体代办服务工作职责。

六是工作要求。就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调度问责3方面做具体要求。

有关文件:《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投资项目代办服务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