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专版

富源县公安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富源县公安局
  • 015158708/2023-08532
  • 2023-02-06 10:08

2022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富源县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总体部署,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法治建设的主体责任,以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为主线,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载体,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切实推进法治富源建设、法治公安建设目标任务落实落地,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得到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现将富源县公安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政府、法治公安建设。一是始终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建设,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法治公安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富源县公安局党委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民警的必修课、常修课。二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等常态化学习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法律作为县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完善和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2年以来,县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其中3次重点学习宪法法律、5次重点学习《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党委(扩大)会“第一议题”7次,学习主要内容为习近平法治思想。三是推动各基层党组织利用“三会一课”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依法行政,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1)把“放管服”工作理念和改革措施落到实处。充分利用“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等信息化手段,推动各项惠民、便民、利民措施落实。公安机关窗口部门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同时,不断丰富、优化“放管服”措施,改进服务方式,优化工作流程,“网上办”“自助办”“上门办”“预约办”“延期办”“容缺办”等举措不断完善落实。

(2)整合服务资源,推进线上“一网通办”。按照“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等平台应上尽上原则和“五级十二同”的要求,对上线事项进行标准化管理。对应事项清单完善了事项本地化要素,统一规范了办理时间、地址、投诉电话等要素,完善了全程网办事项深度。通过“网上户籍室”,手机终端“微办事”、“微查询”、“微推送”、“交管12123”、“一部手机办事通”等掌上业务,确保除涉密事项以外的公安政务服务事项均可进行网上办理。建立办事办证网上咨询、网上预约、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反馈、在线支付、结果寄送的工作模式,逐步实现“不见面审批”、“零跑腿办事”。
(3)优化服务流程,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动实体大厅、网上平台、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政务服务平台深度融合。现交管业务和警邮合作模式衔接,可实现线上申请、线下办理,证件直接邮寄到家。推行户政业务便利服务。推行车驾管业务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推行微信、支付宝等缴费支付电子化,实现“一次排队、一次受理、一次办结”;推进“减证便民”,实行申请材料“四个减免”,即身份证明免复印,申请表格免填写,车辆识别代号免拓印。

2.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对涉企案件有案必查、及时立案、及时办理,坚决打击侵害企业利益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又切实转变执法方式,依法慎用羁押性强制措施、依法慎用财产性强制措施,从制度上保护企业经济发展,严格审核涉企强制措施财物来源去向,依法及时处理,避免涉企财物被挪用或流失,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二是充分发挥法制员作用,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以优化营商环境、扫黑除恶、电信网络诈骗、环境保护、恶意欠薪讨薪、知识产权、网络安全、禁毒、交通管理等相关法律宣传为载体,辖区派出所法制员到企业开展“送法进企业”普法宣传活动,推广“企业微信群”“社区微警务”等经验做法,向企业人员普及法律,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高法律素养修养,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全面梳理行政执法权力清单。县公安局进一步推动权利、责任、负面“三个清单”制度全覆盖,全面深化权责清单工作,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合法性审查机制。对列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决策事项,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进行决策,并确保决策的规范性和实效性。重大行政决策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虽经合法性审查但未通过的,不得提交集体审议。提交集体审议的,应当按照“集体讨论、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程序进行,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审议。经集体审议通过后,应当就决策结果制发公文,除依法不公开的外,均通过各级公安机关门户网站等途径公布,便于公众知晓和查询。
4.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备案、清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曲靖市公安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审查和清理评估制度》,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的适用、制定要求、制定程序等,进一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审查,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促进了依法行政能力的提升。

(三)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1)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制定《富源县公安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实施办法》,规定了执法工作中法定程序和时限公开、受案公开、法定权利义务公开、执法办案过程公开、面向社会公开等内容。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及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以及其他按照规定应当在事前公开公示的行政执法信息,对“双随机”抽查情况和检查、抽查、检验、检测的结果,公安行政执法决定,公安行政执法决定的履行情况进行公示。全面推行云南省公安机关执法公开管理平台。2018年11月以来,富源县公安局全面推行云南省公安机关执法公开管理平台,该平台嵌合于新警综平台,依托执法办案系统流转,由办案民警在行政处罚审批环节启动公开操作,操作完成后将在互联网呈现公开内容。行政案件以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形式,隐藏公民个人信息后,接受不特定社会公众查询。2022年,共通过该平台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7901份。

(2)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现场执法活动全过程记录。全局民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到达现场开启执法记录仪,自执法活动开始至执法活动结束,对执法过程进行全程不间断记录。执法活动结束后,及时上传摄录的视音频资料,实现对现场执法活动的回溯式管理。民警严格按照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规定,对违法嫌疑人询问时,通过执法办案场所内的监控设备、移动摄录设备和审讯设备对询问全过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并将询问同步录音录像资料刻盘附卷。自使用“云南省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以来,严格要求办理行政案件的网上操作流程、录入标准和基本要求,坚决杜绝案件“网外”流转。

(3)严格执行《富源县公安局重大行政决策规定》,严格遵守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全面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确保重大行政决策权限合法、实体合法、程序合法。一是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决策实行专家论证、咨询、决策评估制度。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坚持征求意见、公示、听证制度,为公众参与行政决策提供保障。二是建立健全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按照省厅下发的《办理重大敏感案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按照确定案件性质、充分听取意见、全面分析论证、确定风险等级、编制评估报告的程序开展,对案件的应当性、必要性和可控性全面评估论证,划分风险等级,提出防范措施等。

2.完善行政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县公安局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联系,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力求形成工作合力,制定了《富源县安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意见》,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互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有关情况,加强联动配合,确保工作衔接顺畅,案件查处及时有力。同时,不断健全信息通报制度,通过简报、会议、网络等多种形式实现信息共享,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深入开展,确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顺利开展。
3.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1)严厉打击跨境违法犯罪。富源县公安局坚决扛起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的重大政治责任,以打击妨害国(边)境管理、跨境赌博、电信网络诈骗“三大战役”为重点,深入组织开展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有效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2)向“食药环知森”五个领域发起凌厉攻势。以“昆仑2022”专项行动为抓手,紧盯制售假药劣药、走私贩卖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非法采矿、野生动物非法贸易等突出犯罪活动,主动摸排线索,加强情报研判、强化专案经营,循线深挖彻查,力争实现“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打击,切实打出效果、打出声势。加强自然保护区、林场等重点区域日常巡护;加强物流寄递、交通运输、集贸市场、网络交易等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坚持强基导向、边战边建,着力推动职能融合、业务整合、机制磨合;把情报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推进信息情报和人力情报“双轮驱动”;围绕“引领侦查、支撑诉讼、服务全局”的目标,健全完善环食药领域行刑衔接机制,确保执法质量和执法效果。

(3)全面推进“六进”活动。深入走访企业单位,加强警企联络,主动对接、全程跟进,及时回应、帮助解决涉企问题,指导企业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内部安全防范,快查快处涉企纠纷,积极对接村居委会等组织,主动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消除当地居民的忧虑。窗口部门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同时,不断丰富、优化“放管服”措施,改进服务方式,优化工作流程,“网上办”“自助办”“上门办”“预约办”“延期办”“容缺办”等举措不断完善落实。学校开学季,提前研究部署、细化维护校园稳定各项工作措施,密切配合教育部门及时摸排掌握校园防控、学生返校、开学等方面可能影响学校稳定的风险问题,指导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学校安全稳定“零风险”,切实为学校和师生筑起安全屏障,并圆满完成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高、中考等大型考试安保工作。

(4)强化道路交通管理。大力推动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共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112处,推动完成治理112处,其中完成市级挂牌治理隐患1处,县级挂牌治理隐患2处;以城乡结合部和乡镇主干道为重点,严查农村面包车和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依托“两站两员”,严把主要关口,夯实源头基础;充分利用警示教育中心、学校警示教育室、公路沿线固定墙体标语、宣传橱窗、展板等传统宣传手段和“两微一抖”等新媒体,开展主题宣传活动87次,进学校宣传300余次,进社区宣传500余次,进农村宣传140余次,进企业宣传36次,刷写固定宣传标语57条,更新展板95块,发送宣传提示信息4.3万条。

(5)深入推进党的二十大安保工作。以“百日行动”为抓手,紧紧围绕打击突出违法犯罪、整治社会治安问题、化解各类安全隐患、维护社会稳定等重点抓实抓细,组织开展行业场所管理、扫黑除恶常态化、“情指勤督舆”、圈层防控、“一标三实”、打击防范突出犯罪、执法规范化建设、吸毒人员排查管控、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等重点工作,县公安局圆满完成党的二十大安保各项任务。

(6)加大民生领域执法保障力度。紧紧围绕“六稳”“六保”要求慎终如始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紧密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把“放管服”工作理念和改革措施落到实处,充分利用“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等信息化手段,推动各项惠民、便民、利民措施落实。

(四)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1.依法参加行政诉讼案件应诉。2022年县局依法出庭应诉行政诉讼2件2人,案件经过一审、二审均维持。受理行政国家赔偿案件1件,驳回1件;积极依法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要求发生行政诉讼案件,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2、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富源县公安局于2015年6月成立了法律顾问室(法制大队),聘用法律顾问1人,外聘专职律师1名。根据法律顾问的职责范围和专业特长等适时安排其列席有关会议、参与执法疑难问题及重大案件研讨、对规范性文件及民商事合同进行法律审核、维护民警执法权益等相关活动,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智囊、外脑”作用。

(五)完善执法监督体系,助推执法规范

1.充分发挥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县局成立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研究部署法治公安建设、执法质量考评、公安执法培训、执法监督检查、执法过错责任认定等重大事项;研究重大、疑难、复杂、敏感和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事)件法律适用和处置意见等职能。2022年,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追究2名民警执法过错,作出民警书面检查决定,召开2次会议,专题研究解决执法难点、热点问题,规范下发执法常见问题2期,有力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2.在全市率先组建执法监督管理中心,全流程开展接处警、受立案、案件侦办等执法监督,建立日巡查、周通报、月考核监督机制,固化民警规范执法意识,提升民警执法规范能力和水平。同时,3月3日在全市率先挂牌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加强侦检协调配合和监督制约常态化,全面提升公安执法和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2022年先后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疑难案件侦查指导20余次,有效为侦查服务,指导帮助侦查取证、顺利诉讼。

3.县局执法办案中心建设运行显成效。2021年,县局办案中心全面投入使用,平均每天审查4人,单日最高审查20人,送审过程秩序井然、流程规范,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未发生一起民警被投诉案件。按照省、市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区的建设要求,今年完成全县13个业务警种和派出所执法办案区智能化升级改造。

二、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问题

富源县公安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工作发展不平衡,思想认识还有差距。体现在少数部门和民警特别是领导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整体把握仍不到位,依法治国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树立得不够牢固,法治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增强。
(二)法治文化建设方法不多、力度不够。县公安局相关职能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了法治文化建设和宣传活动,但由于公安工作任务繁重,各种学习教育活动较多,对法治文化建设活动的参与度不高,成效不显著。
(三)执法质量仍需进一步提升。虽然加强了执法培训和案件考评、评查的力度,但由于办案民警的素质参差不齐,对执法问题的认识不统一,导致执法问题仍不同程度出现,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
三、2022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持续强化党委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县局党委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严格落实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将建设法治公安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统筹部署,全面推进。

(二)持续强化党委中心组学法力度。县公安局党委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作为首要课、必修课,完善和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2年以来,县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其中3次重点学习宪法法律、5次重点学习《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党委(扩大)会“第一议题”7次,主要学习了宪法法律、党章、《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富源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富源建设规划(2021-2025年)》等内容。

(三)持续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富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富源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曲靖市公安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定》从明确决策事项、开展事前调研、充分决策论证、重大决策制定、加强决策督查落实工作等环节做出了具体规定,以规范有效的决策程序和刚性有力的决策执行,全面提升了县公安局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二是严格按照《曲靖市公安局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规范》《曲靖市公安局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规范》《曲靖市公安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审查和清理评估制度》《曲靖市公安局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开展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审核和清理评估、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重大执法活动风险评估等工作。

(四)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为规范公安机关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完善行政决策机制,促进公安机关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县公安局认真贯彻执行《富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富源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曲靖市公安局重大行政决策具体事项和量化标准》《曲靖市公安局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从明确决策事项、开展事前调研、充分决策论证、重大决策制定、加强决策督查落实工作、责任追究等环节做出了具体规定,以规范有效的决策程序和刚性有力的决策执行,全面提升了公安机关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五)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制度。为确保法律顾问工作顺利开展,富源县公安局成立了法律顾问工作室,明确了指导思想、组织架构、工作职责、法律顾问的权利和义务、工作运行、工作要求等方面的内容。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健全法律顾问工作机制,规范法律顾问工作流程,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功能作用,促进富源县公安局依法行政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加快法治公安建设,制定了《富源县公安局法律顾问室工作规则》《富源县公安局法律顾问介入工作机制》等文件。外聘法律顾问参与讨论疑难复杂案件、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把关草拟富源县公安局物业服务管理合同、计算机服务软件合同、办案区升级改造项目合同协议合法性和可行性进行审查,通过电话、微信、面谈的方式为各部门、各警种提供法律专业指导服务30余次,参与县局讨论疑难复杂案件10件12人,全程参与行政诉讼3件3人,有效发挥了智囊和助手作用。

(六)持续强化法治宣传活动。建优普法载体、丰富普法形式、拓宽普法渠道。一是充分利用宪法日、警察日等节点大力开展普法宣传,二是结合当前电信诈骗高发、易发特点,依托“进社区、访民情、听民意”大走访行动和基层基础要素“大起底”专项行动,利用网络、电视、电子显示频、展板、发放宣传单、现场讲解等形式大力开展反诈宣传,提高群众反诈意识,遏制电信诈骗高发势头。三是探索“互联网+法治宣传”,利用“富源警方”抖音普法新模式,积极制作法治小视频,提升普法实效,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丰富群众的法律知识。四是大力开展公益法治宣传。按照“八五”普法工作规划,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群众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县公安局全体党员民警在开展“双报到”和“六进”活动,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刑法等法律法规;县局在微博、抖音、微信上开通“富源县警方”公众号,充分利用新媒体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七)严格贯彻执行“三个规定”。县公安局党委始终将贯彻执行“三个规定”作为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的重大政治任务,坚决执行、不折不扣的贯彻实施。贯彻落实《曲靖市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八个严禁》《曲靖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当前执法办案工作的通知》制度;建立贯彻执行“三个规定”记录清单制度,明确应当记录报告、不需要记录报告的情形以及不按规定记录报告的责任和后果,确保“三个规定”的贯彻执行效果。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重点工作安排
2023年,县公安局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载体,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切实推进法治富源建设、法治公安建设目标任务落实落地,使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得到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坚持和完善公安民警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制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坚持把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列入年度理论学习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重点学习宪法、民法典等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全面提升民警的执法素养。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公安机关的一项重大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准确把握公安机关服务经济发展的职能定位,以市场主体需求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破解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为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三)严格规范对各类企业的安全检查和执法监管行为。贯彻落实依法包容审慎和少捕慎诉司法政策,聚焦执法办案、行政管理等重点环节,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整治突出执法问题,努力实现最佳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进一步加强法治培训。始终坚持实用、管用原则,采取网上培训、视频培训、集中培训、送法上门等相结合的形式,推进执法培训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向素质要警力、要战斗力。






富源县公安局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