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8-12 15:33 来源:富源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富源县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13267
兹有不动产权利人阚伟、高丽,其“富建房字第004821号”房屋所有权证,因保管不善遗失。该不动产坐落于富源县后所煤矿刘家湾住宿区,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为55.33平方米,总层数为4层,所在层次为1层,房屋结构为砖混。阚伟、高丽于2020年8月12日向富源县自然资源局申请遗失补发并签署遗失声明作废该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富源县自然资源局对该不动产权证书的遗失声明予以公告,公告期限:2020年8月12日至2020年9月2日,公告事项:作废“富建房字第004821号”房屋所有权证并补发新不动产权证书,若对遗失声明有异议者,请于公告期限内书面向富源县自然资源局提出,公告期满若无异议我局将补发新证。通讯地址:富源县金城路155号,联系电话:0874—4621236。
特此公告
富源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