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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1-12-24 17:22  来源:富源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富源县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38126

富源县人民政府:

按照《富源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富办发〔2021〕46号)要求,现将(举报件编号D2YN202104200049)群众投诉举报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举报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举报问题

受理编号:D2YN202104200049,投诉人反映:曲靖市富源县十八连山镇卡锡村委会辣子塘村小组村民在“松毛地山”私挖山砂,噪声扰民且破坏生态,运输车辆压坏农村道路。

(二)整改措施

沙石料已清理至指定地点,拆除了移动式打砂机,压占的耕地进行了复垦,并对辣子塘村至松毛地的道路进行了清理。

二、调查核实情况

富源县十八连山镇卡锡村委会辣子塘村小组村民陈某某,经村民小组同意,利用新修机耕道开挖产生的900余方砂石、

平整屋基产生的砂石200余方制砂,用于辣子塘村公益事业和村民建房。制砂地点距离村庄约300米,制砂时产生的噪声对周边住户有一定影响。该农村道路有散落的石料,但未发现涌包、断板、龟裂、排水不畅等损毁情况。

三、整改完成情况

按照《富源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富办发〔2021〕46号)要求,一一对应自查,现已整改完成。立行立改(已办结)。沙石料已清理至指定地点,拆除了移动式打砂机,压占的耕地进行了复垦,并对辣子塘村至松毛地的道路进行了清理。

四、验收情况及结论

经逐一对照整改措施自查自验,该举报问题材料齐全,需整改事项整改到位,达到验收要求。




富源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2月20日

富源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富源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