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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1-12-21 10:10  来源: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  作者: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  浏览次数:9251

富源县人民政府:

按照《富源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富办发〔2021〕46号)要求,现将D2YN202104190077群众投诉举报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举报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举报问题:曲靖市富源县中安镇太和街东门燃料公司住宿区内的废品回收站粉尘和夜间噪声扰民。

(二)整改措施: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规范堆放废品,在作业时采取洒水降尘处理,每天12时至14时、19时至次日7时停止作业。

二、调查核实情况

投诉反映的废品回收站为富源县中安科源废旧物品收购店,租用富源腾龙燃料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场地,从事废品回收。收购店收购的废旧物品乱堆乱放,作业时产生粉尘和噪声,存在扰民情况。

三、整改完成情况

按照《富源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富办发〔2021〕46号)要求,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已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规范堆放废品,在作业时采取洒水降尘处理,每天12时至14时、19时至次日7时停止作业;该店按照划行规市要求已搬迁,现该地点场地已硬化,该小区正在进行老旧小区改造。现已整改完成。

已开展了满意度调查,发出满意度调查表30份,收回30份,满意率100%,对该交办举报问题的办理完成情况已在富源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

四、验收情况及结论

经逐一对照整改措施自查自验,该举报问题材料齐全,需整改事项整改到位,达到验收要求。





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

2021年12月21日

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关于2020年云南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曲靖久安经贸有限公司黄磷厂整改完成情况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