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专题专栏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专题专栏

富源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省级“回头看”反馈医疗废物收集处置无法满足实际需要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1-05-27 15:28  来源:富源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作者:富源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浏览次数:16987

按照《富源县贯彻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煤焦化行业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富办发〔2020〕47号)要求,现对“医疗废物收集处置无法满足实际需要”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反馈问题

医疗废物处置能力薄弱。2018年全年曲靖市共产生医疗废物约3850吨,其中纳入集中收集处置2719.34吨,集中处置率为70.6%。曲靖银发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有限公司作为全市唯一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目前仅拥有7辆医疗废物收集运输车辆,核准医疗废物处置规模3000吨,无法满足全市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的需要。

(二)整改措施

1.2020年6月30日前,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分类管理,做好源头分类,保障全县医疗废物得到全面收集。

2.加大对医疗废物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二、整改完成情况

按照《富源县贯彻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煤焦化行业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富办发〔2020〕47号)要求,一一对应整改,现已完成整改。

(一)医疗废物处置措施

1.2016年以前的处置方式。一是医疗机构按照《卫生部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第22条及《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21条等规定,进行集中收集、分类、消毒、毁形、登记,在远离人群、水源的地方进行焚烧、深埋等处理,对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乡、村就地处置其产生的医疗废物,在消毒、毁形处理,及时焚烧,集中填埋等方面加强监管和指导,确保符合处置规定,避免安全隐患。二是部分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交由辖区环卫站进行处置。

2.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试点情况。2016年8月,县卫生健康局、县环保部门积极主动与曲靖银发危险废物处置中心进行对接,将县城内及周边的9家医疗机构(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疾控中心、后矿医院、中安卫生院、后所卫生院、阳光医院、中山医院)与曲靖银发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有限公司签订处置协议进行集中规范处置。

3.医疗废物全面集中处置情况。一是2018年7月初,县卫生、环保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医疗废物处置的通知,组织全县43家医疗机构法人代表(村卫生室由辖区卫生院统一收集、分类进行集中统一处置)与曲靖银发危险废物处置中心签订处置合同,将全县产生的医疗废物全部纳入集中处置。三是2019年4月15日县卫生健康局积极与曲靖银发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对接后完成2019—2020年度全县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协议续签工作。2020年4月曲靖银发危险废物处置中心与各医疗机构签订了2020—2021年度的处置协议。目前,全县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已纳入集中规范处置。

4.医疗废物运输监管情况。结合各医疗机构与曲靖银发危险废物处置中心签订协议内容,医疗废物在院内属于医疗机构监管,医疗废移交曲靖银发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后由曲靖银发危险废物处置中心负责。

(二)医疗废物监管措施

1.加强卫生法律法规的培训。县卫生健康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及《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以专业技术、安全防护及紧急处置为关键,通过宣传、培训、指导、检查等方式开展全县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废水及放射源的规范化、无害化处置监管工作,有效杜绝了医疗废物流向社会产生危害,切实保护环境,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2.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督管理。2020年度县卫生健康局组织2次专项医疗业务检查,每次的业务检查都涵盖了医疗废物规范处置内容。特别是2020年度疫情期间,县卫生健康还多次组织疫情防控专项检查及暗访工作,检查和暗访的工作内容涵盖了医疗废物规范处置,检查和暗访中未发现医疗废物处置不规范行为。2021年2月初,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开展2020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考核的内容也涵盖了医疗废物规范处置。县卫生健康局通过日常检查、特殊暗访、目标考核等综合方式加强医疗废物规范管理,确保医疗废物按规范集中处置。

3.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由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牵头对全县各医疗卫生健康机构的医疗废物的监督执法检查,2020年度对各医疗机构进行了全覆盖监督管理,全年未检查出不规范处置医疗废物的行为,全面防止医疗废物不规范处置的行为发生。

(三)下步工作措施

县卫生健康局将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相关部门的要求,持续加强医疗废物集中规范处置,督促各医疗机构及时与第三方处置机构签订处置协议,按规范做好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在院内的规范收集、分类、消毒、毁形及做实、做细工作台账,做好医疗废物暂存点安全防范措施及保洁工作。同时,加强与行政审批部门的沟通协作,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方位监督管理各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规范处置。



富源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7日


富源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省级环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桃源小河仍有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富源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富村镇底井村养殖污染举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