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4-16 09:25 来源: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11693
根据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富源县农工商经贸有限公司中宇煤业投诉举报问题查处整改要求,富源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于2021年4月8日组织县能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十八连山镇迅速开展调查核实处理。现将调查核实及办理情况公示如下:
通过查阅资料和现场调查核实,举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一是中宇洗煤厂烘干车间配套建设了烟气除尘设备,企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报告显示烟尘排放达标,厂内原料和产品堆存于有防风防雨设施的工业大棚内,达到扬尘污染防治要求,但企业对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精细化管理有差距;落雨田村位于中宇洗煤厂东北部200余米,经走访,现场未发现居民家中有明显的煤灰覆盖。二是厂区周边无荒废土地,现有油菜等农作物长势良好。三是曾多次通过环保12369平台举报该洗煤场环保问题,已依次针对举报内容,及时进行调查并回复,该企业环保手续齐全,污染治理设施与环评批复一致,排污许可证年检监测均符合排污许可内容及要求。四是已委托第三方对被举报企业烟气排放开展监测,并对厂区周边的土地土壤进行取样分析。下一步加大对该企业的监管工作力度,督促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污染排放物达标达证。
富源县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