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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通知

富政办发〔2020〕10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通知》(曲政办发〔202034号)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结合“智慧富源”“数字富源”和“健康富源”建设有关要求,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广的原则,创新服务模式,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在便民惠民、业务协同、质量监管、健康服务产业发展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为区域医疗卫生中心建设、医共体建设、健康富源建设做好支撑。

二、工作目标

2021年底,依托县域医共体信息化信息平台,完成富源县智慧健康信息系统建设;支持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实现医疗健康信息在政府、医疗卫生机构、居民之间的共享应用,医疗健康服务供给更加优化、智慧、精准、便捷,让人民群众切实享受到“互联网+医疗健康”带来的实惠。

三、主要任务

(一)夯实“互联网+医疗健康”基础建设

1.推进“智慧健康”信息平台规划建设。按国家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4级标准建成县域医共体信息化信息平台,依托县域医共体信息化信息平台,完成区域性的县级全民健康信息系统、医院信息系统和区域性公共卫生系统建设,加快基础资源信息、全员人口、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等数据库建设。强化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综合管理等数据采集、集成共享和业务协同,推动实现健康医疗数据在平台汇聚、业务事项在平台办理、政府决策依托平台支撑。加快推动医疗机构间信息共享机制建设,推动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信息、检查检验结果在不同医疗机构间的调阅、共享互认。推进智慧健康平台与全市智慧城市平台对接,推进实名制就医,用居民身份证、社保卡、户口本等证件,注册生成居民电子健康卡,实现唯一身份认证,逐步取消各类医疗就诊卡。

2.推进全民健康大数据中心建设。依托市级云计算大数据中心,存取全民健康大数据。加强各类医疗健康历史数据的收集、整理,对现有资源进行整合,构建全民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通过对大数据的挖掘、分析,从海量数据中找出规律,利用数学模型产生信息,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对政府各部门现有资源数据进行整合,畅通部门、区域、行业之间的数据共享通道,实现互联互通、业务协同、开放共享,促进全民医疗健康大数据共享共用。

3.完善卫生健康基础信息系统。按照标准统一、融合开放、有机对接、授权分管、安全可靠的要求,开展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平台建设。一是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促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加强业务系统统筹建设,到2020年底,二级、三级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分别达到3级以上和4级以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HISLISPACS、心电、电子病历等系统建设由县卫生健康局统筹建设,统一部署覆盖。二是建设信息化集成平台。建成县域医共体信息化集成平台,推进二级、三级医院院内信息化集成平台建设,完善信息化平台功能,整合医院内、外各类系统资源,提升数据质量,到2020年底,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平台基本建成,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达4级水平,并与全民健康信息系统对接,为医疗健康数据共享交互打下坚实基础。三是加强区域性的公共卫生系统建设。依托县域医共体信息化集成平台,整合基本公共卫生、妇幼管理、免疫规划、传染病、慢病管理、严重精神障碍管理、血液管理等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实现全民健康信息、医疗、公共卫生信息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进一步加强健康管理,开展在线服务和健康干预管理。

4.推进医疗卫生专网建设。依托电子政务外网或互联网,按照远程医疗、医学影像数据传输、医疗信息共享等需求,建立一张覆盖县、乡、村的医疗卫生专网,保障医疗健康数据传输质量和安全。支持电信企业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优质卫生专线、虚拟专用网(VPN)等网络接入服务,促进卫生专网与全市政务外网互联互通,探索第五代通信技术(5G)在卫生健康领域的运用。

5.执行卫生健康信息化标准体系。在行政区域内各级医疗机构执行国家级标准和规范,推广医疗健康数据资源目录和数据标准体系。加快应用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和规范,强化省统筹区域平台和医院信息平台功能指引、数据标准的推广应用,统一数据接口,为信息互通共享提供支撑。

6.推进网络信息安全建设。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医疗健康数据保密规定,建立完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严格管理患者信息、用户资料、基因数据等,对非法买卖、泄露信息行为依法依规予以惩处。加强信息安全防护,定期开展信息安全隐患排查、监测和预警。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将患者信息等敏感数据存储在境外服务器,未经国家有关部门安全评估,不得向境外机构提供数据。

(二)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应用

7.建设“健康富源”微信公众服务号,打造指尖医疗服务。支持医疗机构积极应用互联网技术,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构建覆盖诊前、诊中、诊后的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为患者提供线上预约、智能导医分诊、就诊提醒、诊间结算、移动支付(含电子社保卡)、检验检查结果查询、信息推送等便捷服务,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到2021年底,全县二级及以上医院普遍能够提供互联网医疗服务;依托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平台,建成“健康富源”微信公众服务号,患者使用身份证注册后,就可以在平台上选择行政区域内的医院,为其提供高效便捷的使用便民服务,并接入市级统一的预约诊疗平台,逐步实现号源集中统一共享,开放接口接入“一部手机办事通”平台。

8.推进“互联网+医疗保障”结算服务。积极推进医疗保障信息系统与卫生健康等部门数据联通共享,医疗保障部门向各级医疗机构免费开放医保在线支付接口,拓展医保在线支付功能,实现参保人员“一站式”结算。完善医保智能审核系统,大力推行医保智能审核和实时监控,将临床路径、合理用药、支付政策等规则嵌入医院信息系统,严格医疗行为和费用监管。以便民利民为出发点,积极支持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多种途径,优化支付流程,改善结算模式,实现多渠道便捷支付。

9.推进全县就诊一码通。依托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平台,推进以身份证号码为主索引建立居民电子健康二维码,逐步取代各医院现有的各类就诊卡。按照便捷、安全、高效的原则,推进电子健康码与医保支付等功能融合,实现就医诊疗、预防接种、妇幼保健、信息查询、健康管理、医保结算、电子健康档案查询“一码通”。

10.加快发展互联网医院。开展互联网医院建设试点并逐步推开。允许医疗机构使用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在实体医院基础上,运用互联网技术为患者在线提供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服务,以及随访管理和远程指导。互联网医院医生掌握患者病历资料后,可以为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患者在线开具处方。

11.开展便捷化用药服务。探索医疗卫生机构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医疗卫生机构线上开具的慢性病、常见病处方,经药师审核后,可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配送。加强基于互联网的短缺药品信息采集和供应业务协同应用,探索建立区域合理用药点评管理系统,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指导。

12.推动远程医疗全覆盖。推进政府主导、符合分级诊疗制度的远程医疗系统建设,有效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下沉,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到2020年底,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建立远程医疗中心,对接上级远程服务机构,向辖区医疗机构就诊患者提供远程医疗服务,并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逐步向村卫生室延伸。依托县域医共体建设,按照布局合理、共建共享的原则,推进区域影像中心、检验中心、病理中心、心电中心建设。

按照填平补齐、事权财权相统一的原则,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置必要的数字化检查检验设备,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检查检验能力。

13.推进互联网+公共卫生服务。创新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等慢性病管理模式,重点做好在线健康状况评估、监测预警、用药指导、跟踪随访等服务。创新妇幼健康服务模式,推进母子健康手册信息化,加强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提升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以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儿童为重点服务对象,提供疫苗接种预约、提醒等在线服务,强化疫苗接种监管。创新健康管理模式,全面推行家庭医生电子化签约,为签约居民在线提供就医咨询、预约转诊、康复随访、延伸处方、健康管理等服务。探索线上考核评价机制,提高家庭医生团队服务能力,提升签约服务质量和效率。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利用终端检测、可穿戴设备、物联网智能家居设备等,为老年人提供个性化健康指导,逐步形成居家健康服务网络。支持“网约护理”等新业态发展,为群众提供老年护理、长期照护等服务,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健康管理需求。

14.建立健全院前医疗急救信息化保障机制。积极推进二级以上医院应急救治中心与院前急救机构信息互联互通建设。依托区域医疗卫生中心,构建包括脑卒中、心血管病、危重孕产妇、外伤等急救流程的协同信息平台,提供一体化的综合救治服务。逐步建成富源县医疗救援指挥调度平台,实现全县统一的医疗救援电话号码(120),县120急救指挥中心调度工作人员统一接听,划分区域,按照“就近、专科、家属意愿”原则,统一指挥调度救援车辆和人员。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医院加快实现院前急救车载监护系统与区域或医院信息平台连接,加强远程急救指挥和院内急救准备,实现院前与院内急救的无缝对接。

15.发展互联网医学教育。依托现有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平台,探索互联网教学模式和方法,开发优质网络医学教育资源并实现开放共享,逐步形成不同体系、不同专科、不同层次的医学教育网络平台,构建网络化、数字化、个性化、终身化的医学继续教育培训体系。

16.探索人工智能应用。探索基于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的临床诊疗决策支持系统建设、应用与推广。支持各级医疗机构与有关企业合作,探索智能医学影像识别、病理分型和多学科会诊以及多种医疗健康场景下的智能语音技术应用。鼓励探索区块链技术在药品、疫苗、耗材等方面的防伪追溯以及商业保险理赔应用,通过区块链技术让医疗数据不可篡改,构建医疗数据可信体系。加快构建医疗健康大数据产业链、发展居民家庭信息服务,推动中医药养生、健康养老、健康管理、健康饮食等数字化产业发展。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推进全县“互联网+医疗健康”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卫生健康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县医疗保障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直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卫生健康局。县卫生健康局提出业务需求,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共同推进项目建设。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与“智慧富源”建设相结合,大胆探索,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县卫生健康局要会同县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总结推广经验。

(二)强化政策支持

落实市级“互联网+医疗健康”价格及医保支付政策。按照方便群众就近就医、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有效利用、减轻患者负担及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可持续发展要求,落实市级出台的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规范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

落实规范互联网诊疗行为的管理办法。明确互联网医院设置、在线医疗服务、互联网医院医师药事管理、互联网医院病案管理和网络信息安全等要求,规范互联网诊疗路径和流程,促进形成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支持互联网医疗服务可持续发展。

(三)加大投入保障

各乡(镇)、街道要做好“互联网+医疗健康”建设项目及建成后的运行维护所需经费保障工作。县财政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要统筹资金,确保项目建设和运行需要。

(四)加强宣传引导

大力宣传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以及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加强舆论监测和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通过多种途径,告知患者获取服务的方式,提高群众知晓度和参与度,逐步培养和改变患者就医习惯,营造“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

 

 

 

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2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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