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源县其他文件库

现行有效58部

富源县人民政府其他文件

下载文字版 下载图片版

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源县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富政办发〔2017〕16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办、局:

《富源县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316

(此件公开发布)



富源县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2016—2020年)

 

根据《富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曲靖市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国家、省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十三五专项规划要求,结合全县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现状分析

 

十二五期间,富源县的卫生计生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和市卫生局、市计生委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提高服务能力和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主线,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计生服务管理体系得到了健全和完善。

一、卫生计生资源现状

全县有医疗卫生机构214个,其中县直医疗卫生机构5个,卫生院11个,村卫生所159个,驻富厂矿医院2个,社会办医院6个,门诊部1个,个体诊所30个;职工总数2277人,卫生技术人员1567人,执业(助理)医师545人,注册护士712人;乡村医生643人;每千人(常住人口74.18 万人)有卫生技术人员2.11人,每千人有执业(助理) 医师0.73人,每千人有注册护士 0.96 人,医护比为1:1.31;开放床位2759张,每千人床位数3.72张。有计划生育服务机构13个,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121人;12个乡(镇)、街道有计划生育宣传员159人,流动人口管理员53人。

二、卫生计生工作持续推进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得到加强。2011—2015年,建立的居民健康档案由328663份提高至699413份,电子建档率为95.57%06岁儿童系统管理由63814人提高至75850人,任务完成率114.04%;高血压健康管理由40705人提高至50766人,任务完成率111.18%2型糖尿病健康管理由6784人提高至12647人,任务完成率113.18%;重性精神疾病健康管理由2254人提高至3298人,任务完成率112.29%65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由24873人提高至44212人,任务完成率136.09%;计划免疫接种率均在95%以上;通过降消项目的实施和加强贫困孕产妇救助绿色通道建设,妇女儿童两个管理得到加强,两个死亡率逐渐降低,各项妇幼工作考核指标均达到上级要求的标准。

(二)新农合保障能力不断加强。2011—2015年,新农合参合人数由674062人提高到699414人,参合率稳定在97%以上,5年共筹集新农合基金11.93亿元;补偿人次由742422人次提升到755038人次,次均补偿由144.16元提高到240.17元。全面实施了次均住院费用控制、门诊总额预付制、单病种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建立了新农合举报奖励等制度,完成了县、乡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信息化平台建设,促进了新农合基金平稳运行。

(三)初步建立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2012年以来,政府办医疗机构药品全部实行网上集中采购、统一配送、零差率销售(除中药饮片、计生用品、精神毒麻药品及疫苗外)。县人民医院基本药物使用率达56%,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基本药物使用率均达到30%以上,卫生院、卫生所基本药物使用率分别达 86%100%

(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取得实效。2012年富源县被卫生部确定为全国311个、全省12个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县之一,也是全市唯一一个实施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试点县。改革实施以来,县政府先后下发了《富源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意见》、《富源县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销售实施方案》、《富源县县乡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县政府将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在职在编人员工资全部列入财政预算,每人每年补助2.5万元;对县人民医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补助300万元,基本建设补助3969万元;为县级公立医院增加了53个事业编制;县人民医院对中安、后所、墨红卫生院进行了一体化管理。通过深化改革,县级公立医院住院次均费用控制在3371元以内,病床使用率提高到80.71%,转院转诊率降至10%左右,平均住院日下降到5.5天。

(五)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有序开展。生育水平保持稳定,十二五时期户籍总人口由2010年末的73.58万人增长到2015年末的76.03万人,计划生育率保持在80%左右,保持了人口的低生育水平;优生优育取得重要进展,2013年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实施以来,共检查13637对夫妇;免费为已婚育龄群众开展查环、查孕、查病的三查服务,共服务三查对象33581人,占应服务对象的95%;通过强化社会性别平等宣传倡导、推行住院分娩实名登记、加强性别统计监测、严格查处两非行为等措施,出生人口性别比攀升势头得到初步的遏制;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全国一盘棋工作,全面运用PADIS流动人口信息平台统计上报流动人口信息,加强了部门间工作的互相配合和管理上的联合执法;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人口计生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得到了全面贯彻落实,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到2015年符合条件的奖扶674人、特扶81人;宣传教育工作得到加强,通过开展优生优育知识宣讲、计生政策的巡回宣传、进村入户开展慰问等活动,有效提高了群众计划生育政策的知晓率,5年共发放宣传资料20余万份;依法行政与行风建设成就显著,加大了诚信计生创建的力度,依法开展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和实施行政处罚,继续开展了阳光计生的行动。

(六)中医药事业加快推进。县中医医院 2013年创建为二级甲等中医医院,20146个病区通过了优质护理评审验收;老年病科建成为省级重点专科,针灸推拿科建成为市级重点专科;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落实中医药扶持政策,将中医药诊疗服务项目新农合补偿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持续开展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培训,培养能西会中乡村医生240人;各医疗卫生机构均配备了1名以上的中医专业人才或能西会中的业务骨干;11个卫生院和65%的村卫生所能开展中医药服务。

(七)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全县累计投入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5500多万元,其中中央补助3540万元、省级补助611.5万元、县级补助4193万元,新建、改扩建县人民医院住院楼、卫生监督局、县急救中心、县疾控中心及黄泥河、营上、富村、后所、古敢、老厂、大河、中安、竹园9个卫生院和28个卫生所建设项目,除老厂、大河、中安、竹园卫生院和卫生监督局、县疾控中心在建外,其余卫生建设项目均已投入使用,卫生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

(八)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县城创建为省级卫生县城,创建省级卫生乡镇3个,省级卫生村5个。

 

第二节 机遇与挑战

 

2020年我国将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计生服务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涵。富源卫生计生事业的发展挑战与机遇并存,机遇大于挑战。

一、十三五期间面临的机遇

(一)深化医改进入向纵深推进的关键时期,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医改工作,指导和推动医改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不断取得突破性进展,深化医改的方向更加明确、路径更加清晰、组织保障更加健全、社会环境更加有利,处于大有可为的战略机遇期。

(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提出以增进家庭和谐幸福、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主线,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统筹推进生育政策、服务管理制度、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和治理机制综合改革,努力实现规模适度、素质较高、结构优化、分布合理的人口均衡发展,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更好地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指明了方向。

(三)国家进一步加大对边疆民族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对卫生事业发展提供更好的政策支持、更大的财力投入、更优的资源配置,为实现卫生计生事业跨越式发展提供了重大机遇。

(四)医学和信息技术的发展推动医疗卫生计生服务模式变迁。科学技术的发展推动医学研究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拓展,医学相关领域理论和技术不断创新,创新药物和新型医疗器械不断面世,疾病预防和诊治手段不断进步,势必带来新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以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为代表的信息技术快速发展和迅速普及为优化医疗卫生计生业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提供了条件;也为革新医疗卫生计生服务模式和管理模式以适应人民群众健康服务需求提供了新的技术支撑。

(五)富源县委、县政府提出力争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建设指标与全市同步实现。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人口和流动人口的增加,居民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总量会有大幅增长,医疗服务需求将急剧增加。为全县医疗卫生计生发展扩容量、强实力、增活力、上层次提供了广阔空间和现实条件。

二、十三五期间面临的挑战

十二五期间全县卫生计生事业快速发展、成效显著,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全县优质医疗卫生计生资源供给短缺、卫生计生人才资源匮乏、医疗服务整体水平不高、体制机制不活、可持续发展的动力不足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与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计生需求和对健康幸福生活的期盼还有较大差距。

(一)医疗卫生计生既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基础,又是当前我县社会事业发展中的短板。随着我县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加快实施,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到城镇,城乡居民生活方式迅速变化,健康需求不断提升;随着老龄人口的快速增长,城乡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趋势逐步显现,老年病治疗、医疗保健等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快速增长;随着全面两孩生育政策的实施,新增出生人口将持续增长,对全县医疗卫生资源特别是妇幼保健等相关医疗卫生计生服务需求逐步增加;随着环境污染、职业危害、食品与药品安全等公共卫生问题凸显,医疗卫生计生资源供给不足与人民群众健康需求日益增长之间的矛盾日渐突出。

(二)深化医改进入向纵深推进的关键时期,难点问题集中显现,体制性矛盾集中暴露,各方面利益交织叠加,面临的挑战更加严峻,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重道远。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涉及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药品供应保障多部门,是一项复杂的综合性改革,卫生计生部门和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财政补偿机制、医保及人力资源管理、薪酬制度改革尚未同步推进,全面推进改革难。稳定长效的投入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仍有待加强,公立医院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尚不完善,医疗服务价格体系尚未理顺,适应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正在探索,分级诊疗制度建设还需加快推进。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与服务供给不足的矛盾还将长期存在。全县仍面临多重健康威胁叠加的复杂局面。传统传染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新发传染病不容忽视,防控风险的难度加大。环境污染和食品安全成为影响健康的重要因素。经济发展新常态对转变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方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依赖国家和社会的高投入、走简单规模扩张的发展路子不可持续,必须更加突出体制机制改革,在体系和结构调整中提高服务效率,提升发展质量。

(三)医疗卫生资源总量相对不足,卫生资源结构布局不尽合理。与全省、全国的平均水平相比,全县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医疗机构床位数等均偏低,医疗机构运营处于超负荷状态,医疗服务难以满足居民的健康需求;卫生优质资源大多集中在县城和部分乡镇政府所在地,边远农村分布较少;县城医疗机构布局极不合理,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挤占在一处,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占地面积、业务用房面积等均远远低于标准化的要求。

(四)卫生基础设施较为薄弱,全县仍有139个卫生所业务用房未达200平米,18个卫生所无业务用房;有10个卫生院业务用房未达到标准化要求,胜境卫生院无业务用房;各卫生计生机构还没有建立起互联互通的新农合、基本公共卫生计生及医院内部的HIS系统等信息化系统,村卫生所至今尚未实现信息化管理。

(五)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滞后,城乡之间、专业之间卫生人才分布不均衡,影像、麻醉、检验、公共卫生、产科、儿科等人才匮乏;乡村医生队伍素质参差不齐,一些边远贫困地区缺乏乡村医生。

(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不强。由于全县基础免疫工作较为薄弱,加之乡村医生队伍不稳定,一些重大传染病如麻疹、结核病等仍有流行趋势。

(七)社会转型期各种社会矛盾凸显,法制建设滞后,医德医风有待进一步提升。医托、医闹及部分病人家属不尊重医护人员的多重压力导致医患纠纷在一定范围内还较突出,医疗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

(八)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任务艰巨。全县面临着城镇化发展水平偏低,人口分布不合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流动人口数量庞大,服务管理机制滞后等人口问题,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多部门协调配合,形成有效的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机制,需要政府投入大量财物建立有效的管理渠道,提高管理水平,而全县现行投入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基数低,法定性、奖励性和免费服务经费缺口大。加之当前处于人口政策调整期,过去强制性控制人口数量的计划生育政策,现在处于改革转型的关键时期,很多矛盾会集中凸显出来,过去的计划生育管理方法、服务水平已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

(九)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贯彻落实难,计划生育政策与群众传统生育观念存在差距,国家惠民政策与现行生育政策不兼容;计划生育属地管理、齐抓共管、协作联动的意识有所弱化;基层计划生育行政管理人员力量薄弱、队伍不稳定;计划生育管理手段落后,信息化建设滞后,不能实现与相关部门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在工作中存在控制违法生育难、调查取证难、社会抚养费征收难、落实长效节育措施难等问题。

 

 

 

第二章 规划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目标,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医改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主动融入和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针对十三五时期全县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和重点区域,坚持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加快办好人民满意的卫生计生事业,不断提高卫生计生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为全县各族群众与全市、全省一道如期迈入小康社会提供健康保障。为全县十三五期间引导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审批核准卫生计生重大项目、安排政府投资和财政支出预算、制定有关卫生计生政策提供依据,为贯彻落实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提供支撑。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科学发展,以人为本。坚持以改革促发展,以发展惠民生的理念,把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计生服务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推进卫生计生体制改革,实现卫生计生事业大发展,不断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政府主导,加大投入。统筹各方利益关系,强化政府责任,加大政府投入,确立政府在保障基本医疗卫生计生服务中的主导地位;改革财政补助方式,建立财政补助与公立医院的绩效考核结果挂钩机制,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

立足县情,突出特色。以主动融入和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为契机,结合富源发展实际,突出富源特色,因地制宜,大胆探索和创新,逐步建立符合县情的基本医疗卫生计生制度,提升医疗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质量和水平。

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坚持中西医并重,优化医疗卫生计生资源结构布局,增强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均衡性和协调性,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

 

第三节    

 

以深化医药卫生计生体制改革为动力,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和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核心,坚持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坚持把基本医疗卫生计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的基本理念,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更加注重提高基本医疗卫生计生服务质量和水平,更加注重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优化卫生计生资源配置,推动医疗卫生计生机构的内涵发展,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加强医疗卫生计生服务供给能力建设,进一步健全全民医疗保障体系,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公共卫生和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大力促进中医药事业和健康服务业发展。到2020年,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基本建立,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人民群众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进一步提高,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需求的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能力全面提高,基本实现全民健康公平和病有所医。到2020年为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计生制度和人民健康水平持续提升、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目标奠定坚实的医疗卫生计生资源基础,全县主要医疗卫生计生资源指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人口总量控制在规划目标之内(相关指标详见附件1)。

 

 

 

 

第三章  主要任务

 

第一节 卫生计生资源配置

 

一、强化医疗卫生计生资源配置规划引领作用

(一)优化医疗卫生计生资源配置,构建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明确、上下联动、功能互补、密切协作的医疗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健全上下联动、衔接互补的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为实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计生制度和人民健康水平持续提升、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奠定坚实的医疗卫生计生资源基础。按照《云南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云南省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健康云南2030”规划纲要》等相关规划要求,结合富源县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医疗需求变化,科学制定区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人才队伍规划等专项规划。

(二)在编制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和区域卫生规划中,根据全社会健康需求,合理确定各类医疗卫生资源的配置目标。在县级办好1所县办综合医院、1所县办中医类医院和1所县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在每个乡(镇)、街道办好1所卫生院,原则上每个街道或3—10万居民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则上每个行政村应当设置1个村卫生所,每个社区设置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在强基层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对不同级别、类型医疗卫生机构床位的比例关系进行适当调整。综合考虑规划区域范围中各类医疗资源,合理控制资源总量标准。同时,各项卫生规划应该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国防动员卫生需求等相衔接,确保规划的可行性、可操作性和权威性,增强规划的约束力和指导作用,定期向社会公示规划执行情况。

(三)县级设置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乡(镇)、街道设置计划生育行政管理机构;设置县、乡、村计划生育协会和村级会员之家。到2020年,12个乡(镇)、街道均设置有规范的计生行政管理机构,县、乡、村和大型企事业单位计划生育协会全面建立,每个村(居)委会均有规范化的会员之家

二、规划建设县域医疗卫生中心

(一)推进专科中心建设,发挥特色诊疗辐射带动作用。积极引入优质医疗资源和先进办医经验,与高级别医院建立合作和帮扶关系,推进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的县域医疗卫生中心建设。充分发挥县级医院不同学科诊疗优势,进一步发挥优势学科临床诊疗、教学科研、健康指导的能力,形成县级医院不同学科、特色专科差异化发展的工作格局,带动全县医疗机构临床学科全面发展。到2020年,在全县建成一批既能为群众提供优质医疗服务,又能辐射周边地区的县域医疗卫生中心。

(二)依托县级医院成立县域妇女儿童医疗中心,纵向联系卫生院妇产科、儿科,保障全面实施两孩政策,提高全县医疗机构妇女儿童疾病诊疗和健康咨询指导能力;成立县域慢性病诊疗中心县域恶性肿瘤诊疗中心县域心脑血管疾病诊疗中心县域危急孕产妇诊疗中心,加强糖尿病等慢性疾病以及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危急孕产妇等的诊疗能力建设和技术研究,带动全县医疗机构慢性疾病、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危急孕产妇诊疗技术同步提高,加强慢性病、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危急孕产妇诊断、诊疗、监测、评价、管理、健康咨询服务,提高急危重症患者救治成功率;成立县域老年病诊疗中心县域康复治疗中心,发挥中医药、针灸、推拿等在老年病、康复治疗中的专科优势,加强老年病、康复治疗诊疗能力建设和技术研究,带动全县医疗机构老年病、康复治疗诊疗技术同步提高;依托云南省后所煤矿职工医院,组建县域精神卫生中心,加强精神卫生人才培养、业务培训、精神卫生临床、精神疾病康复指导等业务。建设医疗卫生大数据中心,实现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提高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水平。

三、继续实施惠民项目提高健康扶贫能力

加大对县乡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扶持力度。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和金融服务支持的医疗卫生扶贫建设项目。在远程医疗、重点专科建设、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等项目向贫困乡(镇)、街道倾斜。建立精准到户、到人、到病种的健康扶贫数据库,实施资助参保、报销倾斜、兜底保障和分类救治政策,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大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个人就医费用负担大幅减轻。继续组织实施好关爱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白内障患者复明、贫困尿毒症患者救助、儿童先心病救治等一批惠民实事项目。

四、增加医疗资源总量,夯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基础

(一)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着力促进医疗卫生资源向基层倾斜。继续实施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县级继续办好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在县城北城区168亩已规划的医疗用地内,启动富源县人民医院搬迁建设项目,到2020年,建成三级乙等综合医院,建成后县中医医院搬迁至现在的县人民医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搬迁至现在的县中医医院。在胜境街道办驻地社区择址设置胜境卫生院,到2020年,12个卫生院均达到标准化要求;每个行政村有1个业务用房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的标准化村卫生所;每个社区或0.8—1万人有一个业务用房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的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站。

(二)引导社会办医院向高水平、规模化方向发展,鼓励社会办医院提升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现有的一级综合医院做大、做强、做精;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举办各类专科医院。到2020年,90%的城镇实现“15分钟社区健康服务可及圈70%的乡村实现“30分钟健康服务可及圈。全面加强儿童医疗、妇幼保健、康复医疗、护理事业等薄弱领域服务体系建设。建立覆盖育龄人群的生育风险监测网络。依托县级综合医院建设标准化区域急救站,在乡镇卫生院建设急救点。加强以云南省后所煤矿职工医院为主的精神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建立健全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和网络。依托县人民医院设置采血点、储血点,负责辖区内的采供血工作。

五、营造健康环境,努力实现全民共建共享

(一)提升健康环境质量,加强影响健康的环境问题治理,从源头上消除健康隐患。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达标建设。完善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减少与控制生产和生活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深入实施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加快农村改水、改厕、改圈、改灶、垃圾处理、污水治理、村庄绿化等项目建设,构建健康优美的城乡人居环境。建立环境与健康风险监测、评估制度。

(二)大力倡导全民健身。强化个人健康责任,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切实提高群众健康意识和防护能力。统筹建设全民健康公共设施,支持建设有健身步道、健身乐园和健康知识传播等具有健康元素的县城公园和公共空间,完善青少年体育设施功能区规划。加快建成覆盖县乡村的公共体育设施网络,推进城镇社区15分钟健身圈和体育场馆建设。加强全民健身科学指导专业队伍、健身组织网络建设,扶持基层体育社会组织发展。持续实施全民健身工程,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和各项体育运动,推动全民健身生活化。

(三)加快提高公共健康安全防范能力。实施健康相关领域公共安全综合治理,最大程度减少健康损害。加强职业健康防护和干预,推进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促进工作,对职业病危害高风险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加强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强化职业病报告制度,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预防和控制工伤事故及职业病发生,探索建立职业病的诊断和治疗保障制度。加强儿童、青少年和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的伤害预防与干预。

 

第二节  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一、全面改革政府办医体制

(一)建立统一、协调、高效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实行政事分开,合理界定政府作为出资人的举办监督职责和公立医院作为事业单位的自主运营管理权限。

(二)实行管办分开,明确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管理权限和职责,构建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组建由政府领导牵头,政府有关部门、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组成的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履行政府办医职能,负责公立医院的发展规划、章程制定、重大项目实施、财政投入、运行监管、绩效考核等,并明确办事机构,承担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三)创新管理方式。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从直接管理公立医院转为行业管理,强化政策法规、行业规划、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监督指导职责。

(四)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和经营管理自主权,实现公立医院所有权和管理权分离,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

二、健全全民基本医疗保障体系

(一)健全完善全民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加快建立和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为主体,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贫困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和商业保险等多种医疗保障制度互为补充并有机衔接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共同发挥托底保障功能。鼓励工会等社会团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医疗互助活动。鼓励和引导各类组织和个人开展社会慈善医疗救助。实施统筹整合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新农合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二)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职工、城镇居民和新农合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合)率稳定在95%以上。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收入状况相适应的可持续筹资增长机制,逐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加大城乡特殊困难群体资助参保(合)力度。建立健全医保支付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稳步提高保障水平,缩小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与实际住院费用负担比例间的差距。到2020年,全县参保(合)居民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负担比例降到25%以下。

(三)筑牢医疗保障网底。全面实施县级统筹、城乡统筹、商业保险机构承办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统筹层次。全面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增加贫困医疗救助资金规模,适当扩大救助范围。到2020年,使绝大部分的家庭从根本上摆脱灾难性医疗支出风险。

(四)健全基本医保运行机制。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推行疾病诊断组(DRGs)付费方式改革,推进异地就医、及时结算、日间手术等,增强基本医保制度的运行效率。建立医保(新农合)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之间有效的平等谈判协商机制,合理确定年度基金预算总额、支付标准、支付方式和考核办法,保证定点医疗机构正常运转。提高各类医疗保障制度对医疗服务行为与费用的调控引导监督制约作用,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

三、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一)实施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促进工程。继续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重点支持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业务用房提升改造,配置疾病检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急需设备和关键设备,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编制、基础设施、设备配备等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2016年,完成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整合,整合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与乡镇卫生院的妇幼保健职能。村级保留村卫生室和村计划生育服务室,共享共用。县、乡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中卫生技术人员比例应当不低于总人数的80%。继续加强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到2020年,使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完善卫生行政部门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建立和完善卫生应急指挥决策平台。加强县急救中心建设,使全县急救体系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依托现有医疗卫生资源,加强县人民医院传染科的突发急性传染病救治能力建设和应急管理。加强精神卫生机构建设,在县人民医院开设精神病科,依托有精神专科特长的后所煤矿职工医院建设精神病区。利用远程医疗会诊系统,整合医疗救治信息,逐步建立全县紧急医疗救援网络。建立和完善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机构体系,加强健康教育专业人员培养和能力提升。

(二)加强重大疾病防控工作。做好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以及重点地方病、职业病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发现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有效控制性传播,加强对感染者和病人的管理、治疗,减少对受艾滋病影响人群的歧视。加强肺结核、麻风病患者早期发现、规范诊疗与管理。完善结核病防治三位一体医防模式,开展肺结核重点人群、可疑者的免费筛查和预防干预,推广成熟的快速诊断技术,提高耐多药诊断能力。继续做好鼠疫、霍乱、艾滋病、SARS、人感染禽流感、登革热等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做好寨卡、埃博拉出血热、中东呼吸综合症等境外输入传染病及流感大流行防范与应对准备工作。

(三)加强鼠疫、人感染高致病禽流感、不明原因疾病等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检测和应急处置。全面做好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卫生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积极开展重大灾害事故紧急医学救援。加强鼠疫检测、监测及预警工作,提高偏远地区和基层医疗单位的鼠疫诊疗和救治能力。

(四)加强跨地区重大传染病输入防控屏障的建设,建立和完善地区与地区、部门与部门之间的传染病联防联控长效机制,有效防止和及时处置传染病的跨境传播,全面提高跨地区疾病预防控制的能力。

(五)实施重点地方病干预措施项目,落实重点地方病分类防控策略。到2020年,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5%。进一步巩固全县维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通过加强麻疹病例监测开展含麻疹组分疫苗查漏补种和应急免疫工作,提高麻疹疫情防控和处置能力,推进消除麻疹工作。规范全县乙肝病例报告,推广重点人群和高危人群乙肝疫苗接种工作,降低全县乙肝发病水平。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和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加强对尘肺、职业中毒、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等重点职业病的监测,开展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预警,加强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和职业健康促进,进一步规范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

(六)强化精神疾病防治。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登记和救治救助管理,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80%以上。逐步建立和完善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加强心理健康服务,抑郁症治疗率在十二五基础上显著提高。

(七)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加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管理,提高住院分娩率;加强医疗保健机构管理,规范住院分娩服务行为;加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有效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提高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治疗水平。逐步扩大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试点范围;规范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继续实施免费新生儿苯丙酮尿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筛查和听力筛查。

(八)提升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能力。修订和完善卫生应急预案和工作规范,加强卫生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推进应急能力、水平的提升。到2020年,实现城镇卫生应急知识宣传教育覆盖率达到95%,农村达到80%

(九)优化现有的疫情监测网络直报系统、紧急医疗救援网络系统、120系统等卫生监测信息资源,完善和拓展疫情监测网络直报系统,提高监测预警和综合分析能力。强化县级实验室快速检测能力。建设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库。开展突发公共卫生应急相关研究。

专栏1  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工程

疾病预防体系建设:加强县级疾控机构实验室能力建设,按标准改造实验室和加强设备配置。完善交界地区疾病联防联控体系,在交界地区重点实施建设医疗服务共同体项目。

妇幼保健体系建设:加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业务用房和基本设备购置,建设产科培训基地、儿科儿保培训基地、妇科妇保培训基地、出生缺陷防治培训基地。

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卫生应急救灾备灾综合项目建设,县级卫生应急救援分队建设;加强与周边县(市)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联防联控机制建设;紧急医学救援(移动医院)建设;卫生应急实验室监测检测能力建设。

急救体系建设:加强急救体系能力建设,在基础设施、设施设备、人员配置上得到加强,满足区域内急救需要。

采供血机构建设:县级储血点、采血点实现规范化建设。

县级精神卫生机构建设:依托有精神专科特长的后所煤矿职工医院建设精神病区。

健康教育体系建设:县级健康教育基地业务用房建设和设备购置;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教育设施建设;为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配置健康教育设备。

四、健全医疗卫生计生服务体系

(一)实施健康扶贫工程。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努力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对贫困人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制度对贫困人口实行政策倾斜,提高贫困人口门诊费用报销比例。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降低贫困人口大病费用实际支出。建立贫困人口健康卡。明显改善贫困地区医疗服务能力,建立县级医院与贫困乡镇卫生院稳定持续的帮扶关系。积极促进远程医疗服务向贫困地区延伸。

(二)加强医疗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加强农村三级医疗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计生服务网。全面推进县级医院标准化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继续加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标准化建设,实施农村卫生计生网底工程,有效筑牢农村卫生计生服务网底,每个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房屋、设备配备达到国家标准。巩固完善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运行新机制。

专栏2

县乡村医疗卫生计生机构标准化提升工程:全面提升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计生所的标准化建设和设备装备水平。到2020年,按照填平补齐原则,重点支持县人民医院搬迁建设、胜境卫生院择址新建和10个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为12个乡镇卫生院实施救护车、全自动生化仪、数字化X光机、彩色B四大件设备配置项目。重点支持18个无业务用房卫生所、139个业务用房未达200平米卫生所业务用房建设,为每个村卫生计生所配置健康一体机。

二是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计生服务体系。着力建成机构设置合理、服务功能完善、人员素质较高、运行机制科学、监督管理规范、群众满意的社区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建立起社区卫生计生服务机构与县级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上下联动、分工明确、协作密切的新型城县医疗卫生计生服务体系。逐步建立起社区首诊、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建立家庭责任医师团队制度,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计生服务功能,形成小病进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格局。到2020年逐步实现承接分级诊疗的托底功能,让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成为群众看病就医和生殖健康服务的首选。

专栏3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到2020年,在总体规划设置的基础上,重点支持建设2个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计生服务中心和9个社区卫生计生服务站。

(三)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以全面加强临床重点学科和重点专科建设为抓手,着力提高医疗卫生机构临床服务能力。力争到2020年,5个以上专科能达到省级重点专科标准,疑难危重疾病救治能力显著提高;在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2—3个临床重点科室。2020年,全面形成覆盖县、乡的临床重点专科(科室)群,医疗卫生机构各项专科新技术得到快速拓展,大病诊治水平显著提高,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的目标。

(四)优化医疗服务提供。一是提高医疗质量安全。规范诊疗行为,全面实施临床路径,保障医疗安全。实施遏制细菌耐药战略,以抗菌药物为重点推进合理用药,加强处方监管,提高临床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加强医疗质量监管,健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完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事中事后监管。逐步建立并完善医疗质量控制网络。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以及医疗质量控制动态监测和反馈机制,健全医疗安全保障体系,实现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持续改进。加强医师执业管理,健全医师定期考核制度。建立以控制不合理费用为重点的内审制度,规范医务人员医疗卫生服务行为。二是加强临床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对临床专科建设发展的规划引导和支持,以发展优质医疗资源为目标,建设一批高水平临床专科,重点支持肿瘤、心脑血管、儿科、精神、传染病等薄弱领域重点专科诊疗能力提升,发挥其示范、引领、带动和辐射作用,促进医疗服务体系协调发展。加强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相关专业、传染病、精神疾病及急诊急救、重症医学、血液透析、儿科、中医等临床专科建设,全面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综合能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的诊治能力。进一步拓展中心乡镇卫生院的功能,提升急诊抢救、二级以下常规手术、正常分娩、高危孕产妇筛查、儿科等医疗服务能力。继续开展防盲治盲和防聋治聋工作,维护残疾人健康。三是改善医疗服务,优化医疗流程,开展优质护理。优化诊区设施布局,营造温馨就诊环境。推进预约诊疗服务,畅通预约渠道,建立良好就医秩序,有效分流就诊患者。合理调配诊疗资源,推行日间手术,加强急诊力量,畅通急诊绿色通道。发挥信息技术优势,推行电子病历,提供诊疗信息、费用结算、信息查询等服务,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完善入、出、转院服务流程,提供连续医疗服务。加强护士队伍建设,持续改进护理服务。大力推进医联体内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和同城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强化患者安全管理。保持对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推进三调解一保险机制建设,建立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妥善化解医疗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推行并落实惠民便民措施,完善收费项目公示和费用查询等制度。将公立医院开展便民惠民措施和群众、社会对医院的满意度测评,纳入医院年度责任目标,进行不定期专项抽查考评。四是完善血液供应保障机制。继续提高人口献血率,无偿献血人次数和献血量增长水平与医疗服务需求增长水平相适应。开展血液安全风险监测,巩固血液核酸检测全覆盖成果,健全血液质量控制和改进体系,推进临床合理用血。

(五)以强基层为重点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完善医疗资源合理配置机制,明确县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整合并开放县级医院检查检验等资源,推动区域资源共享。建立基层签约服务制度,由县级医院医师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务人员组成团队,与居民或家庭自愿签约。强化对分级诊疗的政策激励引导,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健全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合理制定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对医疗机构落实功能定位、患者合理选择就医机构形成有效的激励引导。建立完善利益分配机制,引导县级医院向下转诊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向签约服务的医务人员倾斜。以业务、技术、管理、资产等为纽带,建立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满足延续性医疗服务需求。促进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县级医院等协同,为慢性病、老年病等患者提供老年护理、家庭护理、社区护理、互助护理、家庭病床等服务。

五、推进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改革

(一)强化基本药物使用和监管。推进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建立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实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工作,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考核评价体系和考核机制。加强基本药物配送管理,严格执行诚信记录和落实市场清退制度。不断完善药款支付结算制度,鼓励药品中标企业直接配送。

(二)提高基本药物合理使用水平。建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优先选择和合理使用制度,强化基本药物使用管理,规范基本药物临床应用,加强合理用药培训力度,促进医务人员和群众普遍形成合理的用药习惯。建立基本药物制度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加强药师队伍建设。加快建立健全以基本药物为重点的临床用药综合评价体系,不断推进以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物政策体系建设。

(三)健全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机制。坚持基本药物以省级为龙头的网上集中采购,完善和稳固基本药物采购机制。继续完善和巩固全县医疗卫生机构统一跟标、统一采购、统一计划、统一配送、统一药价、统一付款、统一管理非基药品种七统一的药品采购模式。坚持政府办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在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全面启动和推进常用低价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探索县乡村一体化配送模式,满足基层用药需求。加快药品采购配送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实现省、市、县卫生部门和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分级监管。

六、持续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把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基本定位,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所有公立医院破除以药补医,着力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人事编制、收入分配、医疗监管等体制机制改革,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积极探索多种合作办医模式,建立医疗联合体。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建立省级、市级、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联动机制,确保区域内所有公立医院均纳入改革范围整体推进。

七、加强爱国卫生和健康促进工作

积极开展卫生县城、卫生乡镇和卫生村的创建工作,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加强健康教育,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巩固国家卫生城县创建成果,积极创建国家健康城县,广泛开展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学校、健康家庭工程,提高社会参与度,形成政府领导、多部门配合、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到2020年,健康管理工作模式基本建立;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和健康科普工作,推进健康中国行和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加强慢性病防控工作,创建国家和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营造健康环境,提升公民健康素养;加强无烟卫生计生单位建设,开展无烟单位评选,推进公共场所无烟环境建设,全面落实控烟履约工作。

八、强化卫生计生综合监督

加强监督监管体系建设,改革和完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整合卫生计生执法资源,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行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行政执法,提高卫生计生治理体系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全行业监管。充实卫生计生监督队伍,力争2020年达到每万人配备1.5名卫生监督员的标准。加强卫生计生监督基层网络建设,提高基层卫生计生监督水平。构建卫生计生监督数据平台,配备相关信息系统设备,运用信息化成果,科学、有效地全过程实施医疗卫生、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等领域的监管。

专栏4

卫生计生综合监督体系建设:加强县卫生计生监督机构业务用房建设和基本设备、执法车辆购置。

九、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标准体系建设

加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投入,完善县级并逐步延伸到农村的食品安全风险检测体系。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强化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监测能力。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制度,建立定期监测评估和信息通报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网络平台。提高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跟踪评价能力,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和报告工作,加强哨点医院建设,提高监测水平。提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和卫生处理能力。

专栏5

食品安全风险检测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技术支撑体系,完善县、乡、村三级工作机制,为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配置实验室检验检测设备。

第三节  大力发展中医药服务

一、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

政府加大对县中医医院建设的投入力度,争取每千人口县中医医院床位数达到0.55张。加强综合医院中医科建设,县人民医院中医科创建成为全国县级综合医院中医工作示范单位。继续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强乡村两级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实现100%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中医科、中药房,开展中医业务,70%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允许药品经营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传统中医诊所。逐步建立布局合理、规模适当、结构优化、层次分明、功能完善、运转高效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中医药服务需求。

二、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坚持中西医并重,大力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突出中医特色优势,将富源建成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县。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争取申报创建2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创建3个市级、5个县级中医名科。大力发展中医药养生保健、健康养老和特色康复服务。加大中医药人才培养力度,培养2名中医药学科带头人、10名中医药骨干人才。强化中医药应急救治能力建设。加快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建设中医药公共基础数据库,推进中医医疗机构公众信息服务平台建设。

三、强化中医药传承与创新

加强民族医药技术和古籍的抢救、挖掘、整理和传承,积极挖掘整理和研发传统名医和名老中医经验方,做好名老中医专家学术经验传承和研究。建设1个基层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完成1个特色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研发。依托县中医医院,加强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建立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开展民族医药的基础研究,推进民族医药传承与创新,以提高中医药临床疗效为核心,促进临床与科研相结合,针对严重影响本地群众健康的常见疾病、重大疾病以及中医优势病种进行攻关,加快中医药预防保健、疾病诊疗技术和产品的创新。深入开展中医药资源普查,加强道地药材的种制养殖和中药传统炮制技术的挖掘传承,切实做好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

四、大力弘扬中医文化

中医文化是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根基和灵魂。至2020年,依托县中医医院,建设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努力将基地打造成为广大群众提供认知中医药文化、了解中医、选择中医的展示平台、知识平台和教育平台;加强与各种媒体的沟通与合作,开辟新栏目,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尊重、保护中医药知识和关心、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加强中医药文化教育,推动中医药知识和文化进校园、进课堂,扩大中医药发展的基础。积极支持医疗机构中医药文化建设,开展中医药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三进活动,普及中医药健康保健知识。

 

第四节  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一、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

(一)不断深化各级各部门对人口发展规律特点的认识,切实解决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投入不足、机构队伍不稳等问题。以增进家庭和谐幸福、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主线,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推动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不断完善新形势下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扎实有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二)继续坚持计划生育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黄红牌警告制和一票否决制。

二、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网络

(一)严格落实县指导、乡负责、村为主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充实县、乡、村计划生育工作力量,确保基层计划生育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强化乡(镇)、街道计划生育管理职能,建立健全乡(镇)、街道计划生育行政管理机构;加强和规范村(居)委会计生生育服务管理。并按照常住人口、流动人口比例合理配备计划生育行政服务管理人员、计划生育宣传员和流动人口管理员。加大对计划生育的投入保障力度,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投入保障机制,确保基层机构和队伍建设及经常性工作等经费落实。

(二)科学有序整合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以调整存量、做优增量、补齐短板、提升能力、有机融合为原则,健全妇幼健康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切实增强基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能力。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基本实现人人享有计划生育优质服务。

(三)强化政府与社会协同治理,广泛动员工会、共青团、妇联、计划生育协会等群团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共同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强化各级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建设、能力建设,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根据需要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管理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

三、加强计划生育行政服务管理

(一)建立和完善新形势下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制定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细化改革任务,明确实施步骤,规范细化工作流程。深入推进生育政策、服务管理制度、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和治理机制综合改革,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由控制人口数量为主向调控总量、提升素质和优化结构并举转变,由行政管理为主向更加注重服务转变,由主要依靠政府力量向政府、社会和公民多元共治转变,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到2020年,基本建成较为完善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和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初步形成政府依法履职、社会广泛参与、群众诚信自律的多元共治格局,全面提高计划生育治理能力;力争实现生育水平适度、出生人口性别比好转、出生缺陷发生率明显降低,初步形成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调控机制和治理体系。

(二)不断调整充实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完善经常性工作制度,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在研究重大决策、督促指导工作、综合协调相关部门等方面的作用;建立定期磋商、密切配合的协调机制,促进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重点解决好政策配套、公共服务保障、执法协调、信息互通等问题,形成齐抓共管、协作联动的良好格局。建立健全重大经济社会政策人口发展影响评估机制,促进相关经济社会政策与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衔接。加强对各项改革措施的跟踪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改革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三)进一步调整经费使用方向,重点支持实现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加强人口动态监测预测、强化基层计划生育人员培训、落实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快计划生育信息系统建设、综合治理出生性别比偏高等工作;同时支持做好常住人口(含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优生优育、技术服务、宣传教育、信息统计等工作。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计划生育经费和社会抚养费管理使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四)改革完善计划生育行政服务管理工作,将生育登记服务作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基础项目,以生育登记及发放《生育服务证》积极引导群众有序生育、优生优育;加强出生人口监测预测和人口变动登记调查,提高计划生育统计台账质量,夯实人口信息统计基础;加强婚姻、家庭、出生、迁移、死亡实际变动情况的适时登记工作,定期全面分析人口发展态势;按照信息互通、服务互补、管理互动的要求,推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盘棋工作,大力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严格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特别扶助制度、少生快富工程,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及时申报、审核、确认各项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优惠、扶助政策对象;依法依规严格查处政策外多孩生育,建立违法生育不良记录制度并纳入征信体系;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断完善村为主的工作机制,探索多种形式的服务管理,进一步夯实村(居)民委员会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基础性工作。规范乡、村两级计划生育协会管理,加强会员之家建设,推进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对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提倡使用长效避孕措施,提高避孕药具服务可及性,减少非意愿妊娠。

(五)积极推进人口基础信息库和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卫生计生、公安、民政、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信息交换和系统互联互通工作。

(六)不断扩大计划生育违法案源渠道,及时查处计划生育违法行为,通过日常服务、重点人群摸排、台账分析、部门数据比对、旁调、举报信访等梳理研究可能的违法行为,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对发现的计划生育违法行为,做到违法必究,严格控制政策外多孩生育。依法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

四、不断提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水平

(一)强化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职责,把保障计划生育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服务计划生育家庭、实现人人享有生殖健康服务作为工作重心,切实落实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人员培训等职责,不断改进工作,提升服务质量,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规范化门诊建设,逐步实现城乡全覆盖;组织妇幼专家到基层出巡诊和培训指导,提高基层妇幼保健服务水平;增加医疗卫生机构产科和儿科医师、助产和护理人员数量,扩大妇幼服务供给;建立危重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加强高龄孕产妇和剖宫产术后再次妊娠等高危人群专案管理,做好孕产妇风险管控,确保母婴安全。

(三)围绕生育相关的婚、孕、产、育及避孕节育开展生育全程优质服务,对登记领取《生育服务证》的夫妻依法依规提供相关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孕产期健康管理、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新生儿疾病筛查、术后随访等免费服务和生育保险报销、住院分娩补助。

(四)落实关爱妇女儿童健康行动等惠民任务,提供系统、规范的婚前体检、孕前检查、孕期保健、住院分娩、儿童保健和计划免疫等服务;强化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扩大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面,逐步实现优生优育全程服务;依法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提倡自然分娩,鼓励母乳喂养,严格控制剖宫产。

(五)全面推进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努力为育龄人群提供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服务,提高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减少非意愿妊娠,保护群众身心健康;加强再生育和不孕不育人群的服务和指导,为符合条件准备再生育人群免费提供取环、复通等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

五、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13号)精神,建立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相适应的综合评估制度。合理设置考核项目和权重,并纳入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加强对工作的督导检查,严格兑现奖惩。对目标任务完成不好、工作出现滑坡的地区和部门,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对主要目标任务未完成、严重弄虚作假、违法行政造成恶劣影响等情形,实行一票否决

六、加强宣传引导

加强宣传引导,改进宣传方式,拓展宣传渠道,提高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继续组织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制作集政策、知识、服务为一体,内容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适宜进村入户的宣传载体,广泛组织新闻宣传、社会宣传和群众性宣传活动。引导和鼓励群众负责任、有计划地按政策生育。在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中心组学习、党校培训、专题讲座中,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及省委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重大决策部署精神以及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计划生育工作水平。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渠道,做好政策解读,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第五节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与科技创新

 

一、大力加强基础卫生计生人才教育

健全完善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三阶段有机衔接的标准化、规范化医学人才培养体系。

(一)强化院校教育。到2020年,培养5年制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10人,毕业后定向安排在县级以下医疗机构就业。

(二)强化毕业后教育。建立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全科医生培训制度,探索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到2020年,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100人(其中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30人),加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全科医师的比例,每年培养执业全科医生8名,培养助理全科医生17人。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实施好第一批5名全科医生特岗计划试点工作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做好跟踪评估,及时总结经验,逐步推开。

(三)强化继续医学教育。开展面向全员的继续教育,覆盖率达到90%以上,优化继续教育实施方式,加强培训工作的统筹管理,强化继续教育基地和师资队伍建设,对按规划建设设置的继续教育基地基础设施建设、教学设备购置给予必要补助。创新培训模式,全面开展乡村医生临床技能和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提升基层卫生队伍整体素质。

专栏6  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工程

卫生计生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工程:继续医学教育、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乡村医生培训基地建设。

医疗卫生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建设工程:支持县级医院科研创新能力建设,支持公共卫生机构科研能力建设。

二、大力培养和引进卫生高层次人才

加快培养和引进高层次卫生人才,有效利用沪滇合作等平台,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等项目,实施引进来和走出去开放发展战略。到2020年,分批选拔5名以上学科带头人、20名以上后备人才,进行重点培养。实行高层次卫生人才引进特别政策,简化引进招聘程序,确保高层次卫生人才引得进,留得住。从省内外积极引进高层次卫生人才。

三、鼓励引导卫生计生技术人员下沉基层

(一)建立基层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人才的绿色通道。促进医疗资源向基层、农村流动,对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的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医学类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等给予特殊生活补贴,已在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同类人员享受同等待遇。建立完善乡村医生退出养老机制。

(二)实施特岗医生招聘计划。每年为城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卫生院招聘2名特岗全科医生;为县级医院招聘1名特岗专科医生。

(三)健全完善精准帮扶的对口支援制度。县级医院与卫生院建立稳定持续的对口帮扶关系,实行精准帮扶、团队帮扶,为受援单位解决医疗急需,突破薄弱环节,带出技术团队,新增服务项目。鼓励上下级医院通过组建医联体、县乡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等形式建立紧密型合作办医关系。

四、建立符合卫生计生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

(一)完善医疗卫生计生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县级以下基层医疗卫生系统事业编制动态调整机制;按照编制标准,以县为单位核定编制基数,加大系统内编制调剂力度,盘活事业编制存量,不断优化编制资源配置;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对所属事业单位的编制实行统一管理,负责申报本系统年度编制使用计划,并适时提出编制调整方案,报同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定。

(二)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计生行业特点的绩效分配制度。建立健全有利于人才培养使用的制度和政策,增强动力活力,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参与改革、优化服务的积极性。改革公立医院和公共卫生机构绩效工资管理分配办法,实行绩效工资动态管理模式,将绩效工资的增减与单位业务工作量的增减相挂钩,与经济社会水平发展相衔接。允许乡镇卫生院和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计生服务机构在核定的收支结余中按规定提取福利基金和奖励基金,提取总额和比例由县级审批。严格执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制度。

(三)完善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评价制度。推行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分级管理,完善职称评定办法和评价标准,建立符合基层医疗卫生计生实际的职称评定制度。

五、加强医学科技创新

围绕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等重大疾病及罕见病等健康问题和发展健康产业需求,加强医学科学前沿基础研究、关键技术研发、成果转移转化、医药产品开发和适宜技术推广。启动实施重大科技专项,组织实施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加快诊疗新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显著提高重大疾病防治和健康产业发展的科技支撑能力。加强医学科技创新政策环境建设,健全创新人才培养、新技术评估、医学伦理与科研诚信、知识产权等保障机制,大幅提升医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率,促进适宜技术推广。

 

第六节  推进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

 

建立卫生计生专网,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远程医疗为切入点,以建设省、市卫生信息平台和数据中心为依托,统筹推进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综合卫生管理等信息系统,建立资源共享、统一高效、互联互通的医药卫生信息系统基本框架,建设智慧医疗信息平台。促进卫生信息化区域、城乡均衡发展,以信息手段助推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完善远程医疗信息体系建设,积极构建基于互联网的医疗服务模式,加强上下联动、推动分级诊疗。加强居民健康卡制度规范建设,建立完善居民健康卡发行与应用的长效运行机制。加强居民健康卡管理中心(或服务中心)建设,加快推进居民健康卡应用环境建设范围,逐步用居民健康卡替代医疗卫生机构的各类就诊卡,使居民健康卡在全县普及应用。

一、完善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

加快推进智慧医疗建设,实现各级医疗服务、医疗保障与公共卫生服务的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依靠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支撑,优化医疗服务流程,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有效的解决三长一短的问题,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的问题。2020年,建成互联互通的全县人口健康信息服务体系,可提供预约挂号、自助缴费、结果查询、双向转诊等惠民服务,以区域内各医疗机构的医疗业务系统为数据采集源和数据临床应用载体,实现电子病历与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动态更新等,实现居民健康一卡通用、政府社会资源融合,强化基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贯穿个人全生命周期的医疗健康大数据分析应用,促进卫生计生业务协同、信息共享和科学决策。

专栏7 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重点工程

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以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为基础统筹建设人口健康信息平台,支持以县为单位统筹县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加快信息惠民工程建设。

二、注重卫生计生信息安全

建立健全安全审查和电子认证服务体系,构建人口健康信息安全标准体系框架。推进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和非涉密信息系统等级保护的建设和测评,加强要害信息系统和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在大数据环境下,加强数据防泄密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加强大数据安全及个人隐私保护。完善信息安全通报机制,加强信息安全队伍建设、强化信息安全保障。

三、健全流动人口信息共享机制

探索建立依托基层实时采集、动态录入、及时更新的流动人口信息工作机制。依托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进一步完善现有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信息系统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系统,逐步实现流动人口信息跨地区、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全面掌握流动人口变动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获得情况。

专栏8  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重点工程

流动人口信息化建设:依托各级服务机构,建立和完善以技术服务人员为主体的流动人口技术服务网络。建立村(居)委会采集,乡(镇)、街道录入,县、市、省、国家集中的全员流动人口数据库,加快信息惠民工程建设。

四、加强医疗标准规范体系建设

信息化建设在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标准规范基础下,结合富源县的实际,并根据各项目的特点和单位业务的需求编制和补充完善县的卫生计生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通过标准化建设,促进卫生信息化建设的成熟性、拓展性和适应性,规避系统建设风险。

 

第七节  促进健康服务业有序发展

 

一、大力发展社会办医,满足多层次医疗服务需求

推进医养结合,大力发展社会办医,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健康服务业,构建多元化的医疗服务体系,满足群众多层次医疗卫生服务需求。营造鼓励社会办医的政策环境,在编制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时,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33张床位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实行非禁即入,建立医疗卫生领域社会资本投资负面清单,负面清单之外的全部放开社会资本投资。优先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努力形成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的社会办医体系。完善社会办医在土地、投融资、财税、价格、产业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加快简政放权,引导社会办医向专业化和规模化发展。在市场准入、社会保险定点、重点专科建设、职称评定、学术地位、医院评审、技术准入等方面对非公立医疗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同等待遇。对社会资本举办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予以支持。加强监管,促进社会办医疗机构规范执业。

鼓励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模式)建设新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加强对医疗卫生领域引入PPP模式的规范引导。加强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的评估,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积极推进医师多点执业。鼓励公立医疗机构人员到社会办医疗机构开展多点执业。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从省内外引进优质医疗卫生技术人才。

专栏9 绿色医疗与康复养老业重点工程

康复养老业发展重点工程:支持建立健康管理服务示范机构,加强县康复医院、老年病专科医院、护理院、临床关怀医院的建设。

二、鼓励发展康复养生产业,满足延续性医疗照护需求

根据各地特色,建立不同类型的康复养老模式。同时加强综合医院、老年医院、康复院、护理院、临终关怀医院以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老年患者服务能力的建设,鼓励综合医院建设老年治疗单元,引导发展老年长期医疗照料机构,增加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资源数量和提高服务质量。从常见病、慢性病管理、康复护理、健康促进等方面重点增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老年人服务能力。

专栏10 健康养老服务业重点工程

健康养老服务业重点工程:大力推进社会办医、医养结合和健康服务业发展。

三、积极发展绿色医疗产业、养生旅游产业

建立绿色医疗产业,以最先进的医疗技术与医疗服务手段为临床应用,得到最精准、最适度的治疗。以绿色的建筑、绿色的环境、绿色的能源、绿色的管理为传统医疗产业提供全新的发展模式。推进绿色医院建筑评价标准的实施,在县级建立1个绿色建筑试点医院,为全面推广绿色医疗产业提供借鉴,打下基础。

依托富源县的生态环境优势和旅游资源,大力发展养生旅游产业,中医药养生保健、健康养老和特色康复服务,创造科学养生旅游环境。大力发展以生态环保为原则,在最大限度保留原生态环境前提下,依山傍水、错落有致地规划建设富有特色的高原养生旅游项目。发展健康养生旅游产业,赋予传统旅游业新的内涵,以适应十三五期间游客不断增加的物质文化需求。

四、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

鼓励企业和个人通过参加商业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解决基本医疗保险之外的需求。鼓励商业保险机构积极开发与健康管理服务相关的健康保险产品,加强健康风险评估与干预。加快发展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探索发展多形式的医疗执业保险。

 

第八节  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一、推进标准化建设

进一步整合卫生资源,优化资源配置,推进县乡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卫生所标准化建设,满足群众医疗卫生计生服务需求。

二、规划项目

规划建设的卫生项目有150个,其中新开工项目2个(县人民医院搬迁建设项目、胜境卫生院),续建项目9个(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住院楼、县疾控中心业务楼及墨红、竹园、富村、黄泥河、大河、老厂、后所卫生院业务楼),改扩建项目139个(村卫生所及社区卫生服务站)。规划投入72148万元,建设业务用房167900平方米。

(一)搬迁建设县人民医院,将县人民医院搬迁至北片区进行建设,投资6.5亿元,新建门诊楼、医技楼、住院楼、辅助用房130000㎡。

(二)新建胜境卫生院,在外山口片区择址建设胜境卫生院业务用房5500㎡,投资1035万元。

(三)续建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住院楼3000㎡,投资750万元。

(四)续建县疾控中心业务楼3000㎡,投资750万元。

(五)续建7个卫生院,共12500㎡、投资2250万元。分别为黄泥河中心卫生院业务综合楼1500㎡、投资270万元,墨红中心卫生院业务综合楼2000㎡、投资360万元,竹园卫生院业务综合楼2000㎡、投资360万元,富村中心卫生院业务综合楼2000㎡、投资360万元,大河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2000㎡、投资360万元,后所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1500㎡、投资270万元,老厂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1500㎡、投资270万元。

(六)改扩建139个卫生所共13900㎡,投资2363万元。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十三五卫生计生发展规划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配合,加大实施力度,确保卫生计生十三五规划目标如期实现。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形成合力。广泛宣传,调动广大医疗卫生人员参与规划实施工作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建立卫生计生部门与其他政府部门的长期稳定的合作协商机制,营造有利于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政策和财政支持的良好环境。发挥卫生计生行政职能整合优势,推动各级卫生计生技术服务机构、服务内容、基层公共服务资源的整合。

二、落实政府投入

(一)落实政府投入责任。建立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落实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救灾、援外、支农、支边和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等公共服务经费。落实对政府办医疗卫生计生机构的投入政策和对中医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

(二)改革公立医院财政补助方式。可以采取按编制、按床位、按定额或者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公立医院补助。对公立医院实行核定任务、核定收支、定额补助、超支不补,节余按规定统筹使用,强化财政补助与公立医院的绩效考核结果挂钩。

 

第二节  强化宣传引导

 

完善宣传机制,全方位、多渠道、多形式营造卫生与健康宣传教育大环境。增强社会对健康和卫生计生工作的普遍认知,争取各方面的有力支持,保障规划的有效实施。加强社会宣传和卫生计生普法宣传工作,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和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健康、卫生应急、自救互救和卫生计生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让人们认识并清楚面临的形势和挑战,提高社会各界对健康和卫生计生工作的重视程度。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提升舆论引导能力。加强卫生计生文化建设,建设卫生计生文化宣传基地。

 

 

第三节 强化监督评价

 

一、完善卫生计生管理制度

按照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体部署,贯彻落实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加强医疗、医药、医保、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等重点领域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执行国家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制定出台符合全县实际的卫生计生领域规章制度。维护医疗卫生法律法规体系的协调性、一致性。创新卫生计生行政管理方式,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

二、建立规划实施的监督评价机制

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建立目标考评机制,制定考核评估工作办法。强化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督导,加大区域性指标的监测和评估力度。加强对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项目的动态跟踪和实施效果的评估。按规划实施进度及时开展阶段性实施效果评估和工作考核,完善规划期中、期末评估机制,逐步形成包括政府部门、专家组织和社会公众在内的多元化绩效考评主体。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绩效考评体系,对医疗卫生机构及其提供的医疗卫生服务进行量化考评。考核内容侧重于基本、基层、公益性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工作指标和卫生体系综合指标。工作指标根据业务性质分类制定。综合指标包括健康水平、群众满意度、费用负担等方面的水平以及分布的公平性。

富源县人民政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