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6-22 23:15 来源:富源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富源县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22507
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第七条第二款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6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经核实,富源县后所镇天福石材加工厂等2个采矿权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未依法申请办理延续登记手续,采矿许可证自有效期届满之日起自行废止,现予以公告。采矿权人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富源县自然资源局依法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登记手续的,富源县自然资源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依法注销采矿许可证。
附表:富源县县级发证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拟注销采矿许可证名单(2020第一批)
富源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6月17日
附表
富源县县级发证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拟注销采矿许可证名单
(2020第一批)
序号 | 采矿许可证号 | 采矿权人 | 矿山名称 | 有效期起 | 有效期止 |
1 | C5303252011077120121958 | 富源县后所镇天福石材加工厂 | 富源县后所镇天福石材加工厂 | 2016年10月17日 | 2018年10月17日 |
2 | C5303252009047130013155 | 胥茶云 | 富源县竹园镇宏福采石场 | 2014年5月13日 | 2019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