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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国土资源局公告(作废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06 16:56  来源:富源县国土资源局  作者:zfb  浏览次数:9027

    兹有蔡永刚,其富源县国用(2008)第616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富建房字第014893号房屋所有权证书。该不动产坐落于县城胜境街金牛小区,土地地号为A-13-25,使用面积为121.2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出让,用途为住宅,房屋结构为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396.4平方米,幢号为:25号,总层数为:4层。富源县人民法院于2017年12月06日向富源县国土资源局送达云南省富源县人民法院(2015)富执字第294-4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2015)富执字第294-4号要求作废该不动产权证书并办理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的规定,富源县国土资源局对该不动产权证书予以公告作废,公告期限:2017年12月06日至2017年12月26日,公告事项:作废“富源县国用(2015)第616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富建房字第014893号房屋所有权证书”,权利人或权利相关人对作废公告有异议的,请于公告期限内书面向富源县国土资源局提出,公告期满若无异议我局将按富源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办理转移登记。通讯地址:富源县金城路155号,联系电话:0874—4621236。
    特此公告




富源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1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