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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国土资源局公告(遗失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15 22:35  来源:富源县国土资源局  作者:zfb  浏览次数:9431

    兹有陈定林、闫瑜,其富源县国用(2016)第14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富建房字“第028148号、第028149号”房屋所有权证书,因保管不善遗失。该不动产坐落于县城中安街富源县财政局住宿区8幢3单元402室,土地地号为C-14-6-F1-25,使用面积为19.04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出让;房屋设计用途为住宅,结构为砖混结构,建筑面积为114.34平方米,幢号为:8幢,房号:3-4-2,总层数为:5层,所在层为:4层。陈定林、闫瑜于2017年11月14日向富源县国土资源局申请遗失补发并签署遗失声明作废该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富源县国土资源局对该不动产权证书的遗失声明予以公告,公告期限:2017年11月15日至2017年12月05日,公告事项:作废“富源县国用(2016)第14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富建房字第028148号、第028149号房屋所有权证书”并补发新不动产权证书,权利人或权利相关人对遗失公告有异议的,请于公告期限内书面向富源县国土资源局提出,公告期满若无异议我局将补发新证。通讯地址:富源县金城路155号,联系电话:0874—4621236。
    特此公告
                                 



富源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11月14日